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发展的一个重大贡献。坚持这一基本命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一切旨在瓦解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图谋,其最终指向都是要实行私有化,这从反面证明了这一命题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四、 依据经济关系来理解政治法律制度和伦理规范
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出发点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依据经济关系来解释政治法律制度和伦理规范。
在经济学的研究中,人们所直接面对的是商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物质过程,因此,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思考问题在这里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但是,问题远没有如此简单。以现代产权理论为例,大多数的西方产权经济学家都把作为社会存在的经济关系,与表现为社会普遍意志关系的法律规定这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东西混在了一起,颠倒了它们的关系。产权经济学派的重要人物阿尔钦的观点很具有代表性。他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是授予特别个人某种权威的办法,利用这种权威,可以从不被禁止的使用方式中,选择任意一种对特定物品的使用方式。由平狄克和鲁宾费尔德合著的《微观经济学》一书则把产权定义为“描述人们或厂商可以对他们的财产做什么的法律规则”34。在所有这些产权概念中,法律形式具有决定性意义,产权首先是一个法权概念,它是由法律创造的,是法律形式赋予产权以特有的经济意义,法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正是由于不了解甚至经常颠倒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现代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在解释各种制度现象时几乎毫无例外持有多元主义和相对主义的立场,而最终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泥潭。
自由和平等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最基本的法律和道德范畴,在资产阶级思想家看来,它们是天赋的人权、先验的正义。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却从客观存在的商品经济关系中,发现了它们存在的物质根据。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这样写道:
“价值表现的秘密,即一切劳动由于而且只是由于都是一般人类劳动而具有的等同性和同等意义,只有在人类平等概念已经成为国民的牢固的成见的时候,才能揭示出来。而这只有在这样的社会里才有可能,在那里,商品形式成为劳动产品的一般形式,从而人们彼此作为商品所有者的关系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35“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商品所有者。”“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因此,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权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36
马克思不仅说明了自由、平等作为资本主义社会法权和道德规范的客观性,而且揭露了它的表面性和虚伪性。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分析是从商品开始的,商品流通既是资本的逻辑起点,又是资本的历史起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的所有经济关系都首先表现为一种等价的商品关系,货币转化为资本必须在商品等价交换的基础上根据商品所有权的内在规律来加以
说明。但是,在马克思看来,对于揭示资本主义占有关系的本质来说,交易过程中的这种契约关系只不过是一种表面现象,它不仅不能真实反映生产关系的本质,反而掩盖了生产关系的真实性质。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自由和平等的表面性和虚伪性做了这样辛辣的讽刺:
“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自由!因为商品例如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是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的。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借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结果。平等!因为他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所有权!因为他们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边沁!因为双方都只顾自己。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已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正因为人人只顾自己,谁也不管别人,所以大家都只在事物的预定的和谐下,或者说,在全能的神的保佑下,完成着互惠互利、共同有益、全体有利的事业。
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庸俗的自由贸易论者用来判断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社会的那些观点、概念和标准就是从这个领域得出的,--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笔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尾随不前,象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蹂躏。”37
因此,资本主义的社会意识,无论是它的表面性还是虚伪性都是客观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社会存在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意识。而时下正风行着的社会制度的契约论解释,尤其是对“资本雇佣劳动”的天然合理性的博弈论证明,实质上不过是马克思早就揭露过的资本主义社会意识的更加精巧因而也更加虚伪的现代变种。
五、 通过社会实践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包含着一个基本的理论前提: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是有冲突的,社会的发展不应当完全受个体利益的支配,而应当受集体理性的控制。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调节,对社会生产过程的任何有意识的社会监督和调节,都被说成是侵犯了私人的财产权、自由和“独创性”;而在公有制条件下,过去表现为对人们的外在强制的全部生产的联系和规律,能够为社会的集体理性所自觉把握,服从于人们的共同控制,这种共同控制正是个人充分发扬其个性,实现其全面和自由发展的必备前提。
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理论历来被自由主义者所批判。以哈耶克、波普为代表的进化论的自由主义理论认为,由于社会是复杂的,而人的知识和理性是有限的,并且是以分散状态存在的,因而,社会的进化过程可以受理性控制并能为人类集体目标服务的理性主义观点,是一种幼稚的想法;所有的进化都是无意识的自发活动的产物,大规模的社会改造要么不可能,要么就是一场灾难;如果保持每个人都是自由的,那么他们所取得的成就往往会超出个人理性所能设计或预见到的结果;而在实际中,自发秩序之所以表现出那么多的缺陷和弱点,大都是因为有人
试图干涉它们的机制或者阻碍它们的运转。38进化论自由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这种批评,被有的西方学者称作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和历史学说最审慎然而又是最令人畏惧的批判。”39在我国,随着近来哈耶克、波普等人的主要著作如《通向奴役的道路》、《自由秩序原理》、《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等的介绍和出版,进化自由主义理论的传播掀起了一个小小的热潮。
哈耶克等人提出的进化理性主义的目的,是为个人自由和自发秩序的合理性提供哲学的论证,但是,这种理论所依据的哲学前提,即彻底的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和不可知论,却无法为自由的合理性提供理性的根据。这一理论的核心命题即知识的主观性、个人性和社会进化的无意识性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缺陷。40尽管如此,它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和挑战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实际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时的确面临着这样一个理论上的难题,即一方面,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还没有出现的条件下,人们如何能够建立一种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的理论,并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去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没有社会主义的理论,就没有社会主义的实践,如果人们对于所从事的社会主义运动的目标毫无了解,那么,现实的社会主义运动还有什么意义?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这个理论上的难题是通过引入社会实践这一范畴得到解决的。他们指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主观与客观、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这种统一就是社会实践。人们在改造自然的同时改造着社会,,在改变环境的同时改变着自己。“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1在社会实践基础上建立的唯物史观,既克服了经验主义的不可知论,又摆脱了唯理主义的先验论,从而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建立奠定了认识论的基础。
与进化论自由主义不同,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们在社会发展中的主观能动性的态度既谨慎又积极。他们既是进化论者,又是构造论者。一方面,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42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又认为,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人类可以通过社会联合,按照他们预定的目的来影响社会进化过程。虽然人们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他们把说明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质和一般目的当作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目标,试图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和运动规律的深刻分析,从“正在瓦解的经济运动形式内部发现未来的、能够消除这些弊病的、新的生产组织和交换组织的因素。”同时,他们坚决拒绝像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从人类公平和正义等理性原则出发来批判资本主义,并在此基础上构想未来的理性王国。他们既不想制造乌托邦,也不是不可知论者。马克思和恩格斯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总的要求,根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一般趋势,通过科学的抽象,把握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最一般、最基本的特征或规定性。早在1843年马克思刚刚成为共产主义者时,就明确宣布“我们的任务不是推断未来和宣布一些适合将来任何时候的一劳永逸的决定”,而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他们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43因此,“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44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社会发展规律所持的这种态度是科学的。社会主义运动中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左”倾与“右”倾两种片面性,都是由于不能正确认识这一问题造成的。“左”倾教条主义把理论视为神圣不变的教义,背离了实践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右”倾机会主义则认为目标微不足道,运动才是一切,完全背离了作为历史发展必然趋势的社会主义目标。只有坚持实践的观点,把社会发展的自发性与自觉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起来,才能把坚持与发展统一起来,使社会主义充满生机和活力。在这方面,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哲学基础,将“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基本纲领的邓小平理论,是运用马克思的方法论原则的典范。
结束语
上面讨论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法论的五个基本命题。这些命题不是孤立的,而是具有严密的内在结构的逻辑整体:由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首要的原则出发,必然会得出只能在由生产力决定的客观经济关系的制约中来解释人们的经济行为及其规律性的结论;而人们的经济行为方式,取决于他们在一定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而这种地位归根结底又取决于他们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社会形式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乍看起来完全由人们的主观意志支配的立法和政治活动,以及属于精神活动范围的各种意识形态现象,都是以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为基础的,不过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在他们的意识中或直接或曲折的反映;而将人们对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性的认识与他们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主观能动性整合起来的社会实践,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或迟或早会使社会的经济结构和上层建筑发生与生产力进步相适应的变革。这五个命题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精髓,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硬核”。如果否定它们,就是拆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就是否定整个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如果坚持、发展和深化了这些基本的命题,并运用它们来解决经济发展实践提出的理论和实际问题,那么,就象卢卡奇所说的那样,即使我们放弃了马克思的所有具体论点,也不会片刻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正统。
在目前情况下,强调《资本论》的方法论意义,强调在经济分析中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原则,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应当看到,近二十多年来,在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我国的经济学研究虽然极大地繁荣起来(这无疑是可喜的现象),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却有日益削弱的倾向。而由这种削弱带来的必须加以高度重视的后果,就是在大量应用性或对策性的经济研究中理论基础选择上的混乱,不少反马克思主义的甚至与社会主义宪法秩序相冲突的西方经济学流派的观点和方法,大有逐渐取代马克思主义而成为经济分析的主导性理论基础之势45。事实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否能够成为众多应用经济学科的理论基础,在一些人心目中已经成了问题。形成这种局面的表面原因,是在《资本论》以及其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经典著作中,找不到对许许多多新问题的现成答案,于是一些人就转而向现代西方经济学去寻求这种答案。马克思不是算命先生,他不可能预见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发生的问题,而且他的理论中确实也包含一些已经为实践证明是过时的东西。但是,这丝毫也不能成为放弃马克思的理论体系的理由。这不仅是因为马克思经济学说的基本理论观点和一些重要分析框架,至今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只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加以适当调整,就可以直接运用于对今天我们面对的实际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马克思给我们留下了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永葆青春的经济学方法论,只要认真把握和运用这个方法论,我们就能对不断变化的经济发展实践作出新的理论概括,使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说不断获得与其辩证法的(即在自我扬弃中发展的)本性相适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