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召开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 3、将签订的《安全生产承诺书》下发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二)签订承诺书阶段(2010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各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收到市局下发的《安全生产承诺书》后,要及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由法定代表人宣读《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内容,并当场签名,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三)检查落实阶段(2010年4月21日至4月底) 各相关企业要全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同时,市局对签订承诺书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全面完成市政府的工作目标。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机械制造等行业安全承诺工作,市局成立机械制造等行业推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清森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李吉福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郝汾生 市安监局工商贸股股长 李兴盛 姬文 曹春萍 韩振伟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作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形式和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兑现《安全生产承诺书》中承诺的事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书》中的承诺事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各个岗位的操作规程,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深入开展“零事故”活动,彻底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
动纪律的现象。要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各级工作人员要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查,确保承诺兑现落实到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严重违法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要搞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工作的宣传力度。对承诺兑现落实措施、先进经验等要进行重点宣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责任考核。市局将把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纳入企业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对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任务的企业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0一0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安全 承诺 方案 抄 报:吕梁市安监局,市政府办。 抄 送:各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