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管理规定:
(1) 施工单位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本专业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2) 审查特殊工种人员资质的有效性。
(3) 现场随时核查特殊工种人员是否与所提交的证书相符合。
(4) 对审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立即停工下岗,施工单位上报管理工作改进措施,由监理单位监督实施并记录在案。
9.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制度及规定
9.1目的:
为了搞好XX项目的工程进度控制,做好计划、统计管理工作,协调参建各方计划、统计管理工作程序,特此制定本规定。
9.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二级以下计划、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管理。
9.3管理规定:
(1) 计划是工程建设具体实施系统控制和协调工作关系的重要依据,计划必须走在前面。各施工单位都要维护计划工作的严肃性,确保统计的真实性。 (2) 施工单位应设专业工程师负责计划、统计管理工作, 并在工程开始时将正式人员名单报到监理公司备案。
(3) 依据统一协调管理工作要求,根据施工单位自身工作的需要,制订具体的工程计划、统计管理细则,以便对本单位工程计划、统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4) 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项目进度统计以实物量方法来对建筑安装工程进度进行实际测量,按建筑安装工程实物量为基础建立对应表格填报。 (5) 施工单位应呈报监理公司项目部的项目工程计划、统计形式如下表: 序号 1 2 3 报 开年 季 月 横报 图 期始 周 道 末审 前 度 度 度 图 表 表 报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 编制时间 工 程 计 划 名 称 表现形式 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〇 单元工程进度控制计划 〇 项目人力资源计划 〇 4 5 6 7 8 9 大型施工机具进场计划 〇 工程年度计划 工程季度计划 工程月度计划 工程月报 工程周报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 注:☆表示只提交监理公司备案,不需要报审。〇表示表格栏内容为要求必须填报,空格为不要求填报。
(6) 施工单位计划工程师在执行工程项目计划完成期末,应编制期末进度控制情况分析报告,作为计划实施情况总结。相关报告提交的时间为:当月25号。期末进度控制情况分析报告的内容根据计划类型不同可以包括:
? 绘制S曲线,对工程项目计划进度完成情况的描述以及关健线路的工程进展状况。
? 所编制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差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调整纠偏结果。 ? 人员,机具等资源的利用情况。
? 对下一个里程碑控制点或进度计划主要控制点的完成进度预期等。 (7) 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一些因素造成项目计划变动较大,实际执行操作困难时,施工单位计划管理部门应当对计划实行及时调整,提供出新的计划方案,经监理公司重新审定并业主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替代原来的计划。 (8) 工程项目计划、统计报审管理程序:
? 施工单位先完成对报审计划、统计文件和资料的审核工作。
? 按照要求填写报审表,将相关文件资料(书面版和电子版)及报审表交监理公司,登记签收。
? 监理公司三日内完成对报审计划的审核,备案。 ? 经监理公司审核过的合格文件返回施工单位,登记签收。
10. 工程款支付报审管理制度及规定
10.1目的:
为保证XX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准点到位和有效利用,规范工程款报审制度以及保证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特制定本规定。
10.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工程款支付报审。
10.3管理规定:
(1) 每年12月15日、每季度最后月份的20日、每月的22日申请付款单位应按时提交“年/季/月用款计划表”。
(2) 监理公司在接到申请付款单位上报的“年/季/月用款计划表”后,年度用款计划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完,季度用款计划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完,月度用款计划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完,报请业主批准。 (3) 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 申请付款单位根据合同支付条款中进度款支付有关约定,按时提交“已完工程统计报表”和“进度款支付申请”。
? 监理单位在接到申请付款单位上报的“已完工程统计报表”和“进度款支付申请”后,费用控制工程师在对应合同约定的时日内办理相关会签,即由费用控制工程师依据确认工程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量计算当月工程款,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批准。
?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包括相关的文件资料)一式四份,其中项目经理部两份、监理单位和申请付款单位各留一份。
? 申请付款单位应提供合格的发票。
11. 中间交接管理制度及规定
11.1目的:
为了明确工程早间交接的程序、标准,落实中间交接的责任,提高中间交接的水平。
1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项目及各单元的中间交接过程。
11.3管理规定:
(1) 工程项目按照总承包合同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全面施工完毕,经工程质量评定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2) 生产系统的设备单机调试、试运转、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的性能及技术指标;
(3) 有关的技术文件齐全,并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4) 交工的工程达到窗明、地净,公用工程通畅、设备运转正常; (5) 承包工程四周边线向外二米范围内场地清理整洁; (6) 满足集团公司关于项目交工的有关规定。
12. 监理交底管理制度及规定
12.1目的:
为了使各项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工作制度在工程建设中起到指导和规范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工作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12.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项目及各单元、各专业的监理交底。
12.3管理规定:
(1) 监理交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及其主要施工分包单位技术人员参加,重要专业,如管道、动静设备、无损检测可邀请业主质量管理部门派人参加。
(2) 交底包括本专业一般特点和独特特点、本专业监理制度和程序交底、质量控制点交底、技术资料管理交底、进度计划交底,以及工器具、人员资质检查交底。
13. 见证取样及送检管理制度及规定
13.1目的: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对保障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作。
13.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项目及各单元、各专业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
13.3管理规定:
(1)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