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 职业卫生标准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标准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卫监标便函[2010]164号)精神和要求,在我市开展《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实施运用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卫生监督机构:市卫生监督所、九龙坡区、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沙坪坝区、南岸区、璧山县卫生监督所。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市疾控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九龙坡疾控中心、万州区疾控中心、涪陵区疾控中心、南岸区疾控中心、长寿区疾控中心、永川区疾控中心、璧山县疾控中心、朕尔职业医学研究院。
(三)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大型工矿企业:重钢劳研所、中石化四川维尼纶厂、中船重工四七九厂、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四)医学高等院校: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二、调查对象
上述调查范围中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人员。 三、调查方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进行调查,每个单位填一份调查表。请从“重庆卫生监督”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调查表电子版本。下载网址:http://www.cqwsjds.com/download/index.shtml
四、工作进度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填写,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调查表报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处,纸制件或电子版均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岭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18号 邮编:401147
联系电话及传真:023—68813028 电子信箱:cqzywsjd@yahoo.com.cn
附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素》调查表
二○一○年八月二日
物理因附件: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调查表
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
2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3. 从事职业卫生相关技术职称人数:
①医师□□ ②主管医师③副主任医师□□ ④主任医师
□□ □□一、超高频辐射职业接触限值应用调查
1.您单位在开展技术服务和监督执法中使用“超高频辐射职业接触限值”吗?
①经常使用 ②偶尔使用 ③不使用
2.您单位在开展技术服务和监督执法中使用“GBZ/T189.1”吗?
①经常使用 ②偶尔使用 ③不使用
(如在1、2中均选择③,则跳过该表,进行表2的调查)
3.您单位对掌握“超高频辐射职业接触限值及GBZ/T189.1” 的熟悉程度。
①熟练 ②一般 ③很少 ④不了解
4.您单位认为“超高频辐射职业接触限值及GBZ/T189.1”应该修订的原因?(可以多选)
①不适应当前技术服务及卫生监督的需要 ②实用性差 ③接触限值应更新 ④测量方法可操作性差 ⑤其他原因: 5.您单位认为超高频辐射职业接触限值确定是否合适?
①过高 ②合适 ③过低
6.超高频辐射职业接触限值按时间段划分是否合理?
①不应按时间划分 ②两个时间段合适 ③增加时间段
7.您单位认为按时间段划分职业接触限值实用性强吗?使用频率如何?
①经常使用 ②偶尔使用 ③不使用
8.您单位认为超高频辐射测量仪器的选择是否明确?
①应明确量程和频率 ②应明确量程 ③应明确频率
9.您单位认为依据型号及防护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设备及接触人群作为测量对象是否合适?
①全部设备及人员都应测量 ②选择有代表性的设备 ③选择有代表性的人群 ④原选择合适
10.您单位认为按不同的体位选择操作者的测量部位和测点高度是否合适?
①按不同体位选择测量部位和高度 ②按同一高度进行测量 ③选择操作者某一部位 ④原测量高度选择合适
11.你认为在5cm处测量超高频设备场强的距离是否合适?
①3cm ②5cm ③10cm ④20cm
12.您单位认为测量记录还应增加那些内容?
①采取防护的措施 ②不同设备的接触人数 ③其他
13.您单位认为测量结果的处理还应增加哪些内容?(可以多选)
①增加例题的计算 ② 增加不足4小时的计算方法 ③测量结果的报告方式 ④其他
14.您单位对修订“超高频辐射职业接触限值及测量方法”还有哪些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