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运载散装油类安全和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2026/1/17 18:32:37

第三十条 油船在港期间,主管机关可随时进行有关安全和防污染方面的现场监督检查。对影响安全或存在污染危害的作业,主管机关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或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第三十一条 凡从事船舶供油作业的单位应事先报主管机关认可。供受作业双方必须认真完成《供受油作业安全检查表》(见附件),落实各项安全和防污染措施;作业前供油方应向主管机关报告或经主管机关同意后定期报告。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船舶、单位和当事人,主管机关将依据有关水上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主管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交通行政诉讼程序》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行为的,主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散装油类”系指以散装形式运输的任何类型的油及其炼制品。

“装卸设施”系指用于散装油类作业的单点、多点系泊设施或固定式水上装卸站、水上储库。

《国际油轮和油码头安全指南》(International Safety Guide for Oil Tanker and Terminals)系指国际航运公会(ICS)、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OCIMF)以及国际港口协会(IAPH)在实践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海事组织的有关标准出版的指南。

“油类作业”系指油类的装卸作业以及排放含油压载水、洗舱水,洗(清)舱和驱气、除气等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运载散装油类安全和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运载散装油类安全和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10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