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很好落实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制度不健全,基础台帐未建立,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较差,安全保障能力较低。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不够深入。一些单位和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隐患整治,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四)一些乡(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安全经费投入不够,安全管理机构形履职不到位。
五、下步打算
一是继续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省府[2010]13号文件精神,抓好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四是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会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抓好煤矿、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与烟花爆竹、消防、学校教育安全、电力等安全专项整冶,着力治理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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