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实际上,私下里,药厂还要给医院至少三成以上的“暗扣”,也就是药厂给医院和医生的提成。按药品出厂价加价15%的比例计算,当然是绝对额越大,医院得到的会越多。2005年,发改委曾做过相关统计,全国医院的进销差率平均为42%,大大超过了15%的“明扣”线。
比如说10块钱的药,医院只能得到1.5元,而如果是100块钱的药,医院就可以得到15元。与此相应的是,回扣空间比例也会因为高价药而成倍增长。这正是医院喜欢高价药的原因所在。
类似青霉素、阿莫西林这类价格低廉的抗生素难以得到大医院的青睐原因也正在于此。“这些药过于便宜,大医院不愿意要,我们只能销往农村。”一位在药厂工作多年的业内对记者人士说,“即使这类便宜药能够中标,也不能在日常的诊疗活动中被广泛使用。所以等于是?死品种?。”这种中标后,却仍然无法实际进入医院市场的现象,业内称为?死品种”或“ 死标”。
用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明德的话说:“如果医院一直垄断着药品的销售权,这就决定了单纯的药品降价和招标采购等等做法都解决不了药价高的问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药代表对本报记者说:“在医药链条中,医
院就是药厂的上帝。因为药厂过剩。而企业都在低水平竞争,一种药有上百家企业生产,严重供大于求,而医院就是?谁给我的回扣大,我就买谁的药?。现在正在打击商业贿赂,暂时不能给的钱还得记在账上,等风声过了再给钱。”在与记者的交谈中,这位医药代表透露,他已经决定转行了:“现在风声紧,实在是太不好干了。”
在这位医药代表看来,中国的药厂在竞争中只能生产同质化的产品,没有研发能力,但是却不可能在竞争中被淘汰,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用钱开路。
一组数据证实了这位医药代表的判断。中国现已能生产药品品种上万种。在2000年,中国的药品生产企业6700 多家,批发企业17000多家,零售药店12万多家,到目前为止,药品生产企业仍有5000家左右。药品品种、生产数量、生产和经营企业数量过剩,低水平重复十分严重。在产品供过于求、创新产品缺乏的情况下,让利销售、回扣是生产经营企业生存的重要手段。
在这种扭曲的竞争中,优胜劣汰这一普世的市场经济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物美价廉并非企业追求的重心,重心偏至如何使自己的药顺利的进入医院,“打通关系”、卖让医院有利可图的药才是最重要的。医生用什么药、不用什么药直接决定了某个药厂的命运。
在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秘书长周燕看来,药品不能真正以它的质量和疗效论英雄,而是受营销、利益等因素的影响,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医生处方的权威性加上以药补医和药品生产低水平重复的客观现实导致药品生产的逆向选择,更愿意生产高价药,中国抗生素滥用现象也是表现之一。
“换汤不换药”
罗氏芬、丽珠芬、菌必治、菌得治、抗菌治、康力舒都是什么药?相信没有几个患者能准确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它们就是一种药:头孢曲松钠。
又比如百服宁、泰诺、必理通、感冒清、白加黑等,这些在电视广告上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的药名,其实通用名都只有一个:“对乙酰氨基酚”。
经过发改委二十次的降价,许多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利润空间已经非常稀薄,自然无法为医院提供宽大的回扣空间。于是这些药仿佛从人们身边消失了。其实,它们多种并未消失,而是披上另一身盔甲,上演了一把“超人归来”。
药品一般有三种名称,即化学名、通用名和商品名。化学名是根据
药品的化学成分确定的化学学术名称。如上面提到的“对乙酰氨基酚”,它的化学名为N-(-4-羟苯基)乙酰胺。
药品的通用名称是国家药典采用的法定名称,不论哪个厂家生产,同种药品的通用名都是一致的。比如“对乙酰氨基酚”就是该药品的通用名。而商品名是指药品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名称,在一个通用名下,由于生产厂家的不同,可有多个商品名称。百服宁、泰诺等都是“对乙酰氨基酚”的商品名。
这些云山雾罩的药品名称在遇到药品降价的政策时就成了力挽狂澜的对策。据业内人士透露,每次降价都会有降价药品停止生产、换个名称和包装再次登场的案例。如本身是注射液,改头换面成注射用的粉针剂,就可以钻按类别限制药品价格的空子。如降价的是剂量为一克的药物,那么厂家将剂量改成两克,就能让药品跳出限价范围了。许多药品成份一样,只是名称改变,不少患者连续吃了几种药,到后来才知道吃的是一种药。这不仅导致患者花冤枉钱,还可能因重复用药产生不良反应。
“四改”(改包装、改剂型、改规格、改给药途径)新药要想重新粉墨登场,最重要的是要过新药审批关。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