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存货盘点表。
◆索取分期收款销售合同。
◆核对申报总计数与明细帐是否一致。
◆了解各类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成本结转方法及合同履行情况和成本结转是否与合同执行进度一致。 ◆向购货方进行函证。
◆根据申报表帐面价值并考虑了解的具体情况确认评估值。 低值易耗品
1、在库低值易耗品
◆索取申报表,并核对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 ◆索取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核对申报总计数与明细帐是否一致。 ◆了解各类低值易耗品的核算、计价方法。
◆在申报表中选取一定量样本与实物核对;在现场选取一定量样本与申报表核对;并对质量状况、成新率进行记录、评价。 ◆填制抽查盘点表*。
◆根据申报表帐面价值并考虑了解的具体情况确认评估值。 2、在用低值易耗品
◆索取申报表,并核对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 ◆索取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核对申报总计数与明细帐是否一致(五五摊销法)。
◆在申报表中选取一定量样本与实物核对;在现场选取一定量样本与申报表核对;并对质量状况、成新率进行记录、评价。 ◆填制低值易耗品抽查盘点表*。
◆根据申报表帐面价值并考虑了解的具体情况确认评估值。 委托代销商品
◆索取申报表,并核对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
◆索取委托代销商品销售价格表(注明是否含税)及销售政策。 ◆索取委托代销合同。
◆核对申报总计数与明细帐是否一致。 ◆向受托方进行函证。
◆根据申报表帐面价值并考虑了解的具体情况确认评估值。 受托代销商品
◆索取申报表,并核对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 ◆核对申报总计数与明细帐是否一致。
◆了解各类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计价方法。
◆在申报表中选取一定量样本与实物核对;在现场选取一定量样本与申报表核对。
◆向委托方函证。
◆填制受托代销商品抽查盘点表*。
◆根据申报表帐面价值并考虑了解的具体情况确认评估值。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 ◆存货申报表。
◆产成品(库存商品)销售价格表(注明是否含税)。 ◆评估基准日的存货盘点表。 ◆ 受托代销、委托代销商品合同及对方单位的联系人、单位通讯地址清单。 ◆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合同及实际执行情况(包括成本结转比例)。 ◆如果有委托仓库应取得对方的负责人姓名、单位通讯地址。
◆ 如果存货中有积压、报废的物资,要求企业出具积压、报废物资的明细表及积压报废原因的详细说明(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如果存货中有盘盈、盘亏的情况,要求企业出具存货盘盈盘亏原因的详细说明(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产成品(库存商品)的销售情况(哪些产品是畅销的,哪些是一般销售的,哪些是滞销的)。 ◆ 各类存货的质量状况(失效、变质、残损等)。 ◆积压情况。
◆盘盈、盘亏情况。
◆主要外购存货主要的供货厂家及现行市价。
长期投资评估
一、评估过程
◆将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长期投资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了解投资种类、变现能力及其他需要了解的特殊事项。对无法变现的有价证券,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字、盖章)。
◆将申报明细表中所列被投资单位、投资日期、投资金额、投资期限与投资协议、合同、章程核对,必要时要向被投资单位进行函证。
◆股权超过50%的长期投资须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相应地提供被投资单位评估所需要的资料。
◆对上市的有价证券,应根据其在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计算有价证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价值。 ◆对非上市的债券,应根据票面利率或约定利息率、面值计算债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本息和。 ◆ 对非上市的股票,按帐面值确认评估值。
二、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 ◆ 长期投资申报明细表;
◆ 投资协议、合同、章程及被投资单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 ◆ 有价证券所有权证明。
◆ 对外投资或购买证券的原始凭证。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长期投资所采用的评估方法。
◆ 库存有价证券盘点表 ◆ 有价证券询证函 ◆ 上市证券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查询资料及非上市带息证券的利息计算过程。
房屋建筑物评估
一、房屋建筑物评估数据资料的收集
1.了解评估对象的概况及评估范围:
(1) 房屋建筑物评估申报明细表;
(2) 房屋建筑物建筑质量、使用状况资料; (3) 房屋建筑物概况的书面说明; (4) 其它相关资料。
2.取得产权证明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要取得企业所在地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
(2) 购商品房的合同和公证文件; (3) 房地产抵押合同和清单;
(4) 在建项目立项、审批文件,主要有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许可证、房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3.收集计价资料
(1) 当地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及费用定额;
(2) 当地最近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人工费、机械台班费、材料价格; (3) 当地现行有关报建费用(工程前期费用和其它费用)规定; (4) 近期完工的主要房屋建筑物决算资料及有关图纸; (5) 近期主要房屋建筑物大修状况资料; (6) 主要评估对象原值构成分析;
(7) 在建工程(建筑物或构筑物)项目内容及有关工程进度等方面的资料;
(8) 在建工程(建筑物或构筑物)帐面价值的明细构成及支付工程款的情况。
(9)用市场法评估,收集三个以上的相同或类似的评估案例,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房地产市场价格资料;
(10) 用收益法评估,收集房屋建筑物的收益状况及收益额,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房地产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
4.其它相关资料
(1) 评估对象所在的区位条件、开发程度、工业集聚状况和前景; (2) 地质水文状况和抗震等级;
(3) 交通状况:机场、车站、长途站、公路干线距离; (4) 基础设施及文化娱乐设施状况资料; (5) 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资料。
二、房屋建筑物评估过程
1.评估明细表的申报辅导
(1)要求企业按规定申报并及时对申报的明细表进行检查; (2)指导企业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对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填报;
(3)解答企业相关资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
(4)要求企业所填报的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后的)进行核对,做到帐表相符;
(5)要求企业所填报的申报明细表每一项房屋建筑面积与房产证登记面积相符,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建筑面积要与实际面积相符。每一项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工程量(长度、宽度、高度、直径、容积等)要与实际工程量相符;
(6)申报表中每一项房屋建筑结构、建成年月要与房屋的台帐核对,做到与实际相符。
2.现场勘察核实
对企业提交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核查,如有不一致要查明原因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