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习题

2026/4/28 2:41:40

税一讲义(目前只有第一章)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一)

一、考情介绍

本章考试题型: 单选题、多选题

年度 2007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合计 7题7分 7题7分 7题7分 7题14分 21分 2008 2009 4题8分 8题16分 15分 23分 近3年平均考分为20分。 二、主要内容:共五节

第一节 税法概述——没变化

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拓展

第三节 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 第四节 税法的运行——有新内容 第五节 国际税法——没变化

第六节 税法的建立与发展——没变化 三、教材变化

(1)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扩展。

(2)将老教材的“税法分类”这一节,在内容扩充的基础上裂变为新教材的“第三节”和“第四节”。

这样教材就由原来的5节变为6节。 四、大纲要求(略) 五、重点内容

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税法按解释权限划分、税收实体法六个要素(特别是课税对象、税率、减税免税)、税法按效力分类、税收法律关系特点、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各自权利、税收管辖权概念及分类、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第一节 税法概述 共五个问题:

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2.税法原则

3.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4.税法作用

5.税法与其他部门法关系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概念——理解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理解定义: (1)税法制定主体:有权的国家机关机关。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国务院所属部门)。即制定主体的多样性

立法机关的多样性,导致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形式上看,此处提到的概念是广义的。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具有层次性。狭义的税法是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从内容上讲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具有综合性。

【例题2007】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从狭义税法角度看,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A

【解析】从狭义税法角度看,有权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他选项是广义的立法机关。

(2)税法调整的对象: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定要注意:与税收调整对象的区别(税收调整税收分配关系)。

2.税法的相关定义——税收(了解) 征税主体---国家 征税依据---政治权利

征税目的---满足国家财政需要

征税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剩余产品,即M

税收本质---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

税收的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3.税法与税收的关系——(理解) 区别:

概念所属学科不同: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是法学概念

调整的重点不同:税收侧重解决分配关系;税法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联系:税收是税法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

【例题】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法的调整对象是( )。

A.税收分配关系 B.经济利益关系

C.税收权利义务关系 D.税收征纳关系 【答案】C

(二)税法的特点——了解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法规

即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重点关注: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表述。 如何理解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1)税法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构建核心; (2)税法中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纳税人的义务大于权利;

(3)纳税人的权利建立在纳税义务之上,即权利具有从属性,或者说权利是为履行纳税义务服务的; (4)纳税人的权利主要是程序性权利。(即为履行纳税义务所派生的权利)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

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例题】关于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从纳税人的角度看,税法的核心是规定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B.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纳税人义务的基础之上的,具有从属性

C.从税法的角度看,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不仅表现在实体利益上的不对等,而且表现在法律程序上的不对等。 D.从总体上看,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权利,包括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两方面。 【答案】BC

二、税法原则——掌握(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

两类原则 具体原则 税法的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2.税收公平主义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4.实质课征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税法的适用原则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考试的一种形式:将10个原则混在一起,

让考生从大类上进行选择。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基本原则

的是( )。

A.法律优位原则 B.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D.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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