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的实验区。
1.在人员聘用与评价制度、人才培养机制、招生模式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赋予“2011协同创新中心”改革的相对自主权。
2.在研究生招生、优秀人才计划、公派出国学习和交流等相关资源配置方面,给予“2011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和倾斜支持。
3.在组织申报国家相关科技、文化、人才以及行业重点任务时,给予“2011协同创新中心”优先支持。
(二)经费支持。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经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支持,主要用于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协同创新活动和形成协同创新机制直接相关的开支,不得用于与协同创新中心无关的支出。具体开支范围和资金核定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在资金管理办法中另行规定。
牵头和参与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中心年度检查和阶段评估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将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撤销“2011协同创新中心”。
六、其他
“2011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评审认定办法、绩效评价办法等另行发布。
附件: 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格式(试行)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类型:
XXXX协同创新中心 实 施 方 案(试行)
主管部门(公章):
牵头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二O一 年 月 日
信息表
中心名称 中心类型 推荐部门(可多个) 单位名称 牵头 单位 情况 姓名 牵头人 联系电话 主要 参与 单位 电子邮箱 包括:协同创新体构建与分工、已开展的机制体制改革、资源汇集与获得的支持情况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效(限500字内) 年龄 职务/职称 □科学前沿 □文化传承 □行业产业 □区域发展 培育 组建 情况 起止时间 包括:新的机制体制改革重点、可新增资源与支持情况、人才引进与聘任以及主要研究计划等(限500字内) 下阶段 主要 任务 拟申请国家 政策与专项 经费支持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