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教办?2014?185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
“黄冈市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大力实施“黄冈名师工程”,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黄冈市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黄冈市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对象为: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科研机构在岗一线教师(教研员)。
二、推荐名额分配
全市评选“黄冈市骨干教师”1000名。具体推荐参评名额分配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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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严谨笃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创新。
(二)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终身从教理念,熟悉学科或课程标准,注重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及时掌握现代教育内容和现代教育技能。教育理念先进、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
(三)教学效果好,学生及家长评价高,社会反响好。近3年承担过市级以上公开课或研究课并获奖。参与“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四)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3年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有阶段性成果,学术性论文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刊物上发表。
(五)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学工作量饱和。教师每学年不少于300课时;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含其它正校职、副校职干部)不少于260课时。
(六)任学科专任教师6年(统计时间截至2014年9月1日)以上,具有相应学段一级(中级)以上职称。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七)中学、中职学校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学校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近两年达到96学时以上),普通话达标。
(八)市级骨干教师原则上在县市区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市直学校原则上在校级骨干教师中遴选)。
四、推荐评审程序 (一)公布选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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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推荐。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并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三)县(市、区)教育局考核。县(市、区)教育局组成考核小组,对学校推荐的评选对象进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结果在县(市、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四)专家评审。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产生黄冈市骨干教师候选名单。
(五)审定。黄冈市骨干教师候选名单报局党组审定。 (六)正式确认。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发文,颁发证书。
五、推荐评选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报告一式3份;2、《黄冈市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2)一式3份;3、《黄冈市骨干教师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5份;4、《黄冈市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一式5份;5、附件1份。附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二)报送时间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集中报送申报评选材料,于12月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同时上报电子版,逾期或超分配名额报送材料,不予受理。有关表册请在市教师管理群共享栏中下载。
六、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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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校要切实做好“黄冈市骨干教师”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推荐程序,坚持评选标准条件,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名额公开,考核成绩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推荐工作中要加强监督工作,严禁出现不正之风,杜绝营私舞弊。对在推荐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本次评选,非一线在岗教师(教研员)一律不得申报。 联系电话:8814760;
电子邮箱: hjs8814760@sina.com 附件:
1、黄冈市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黄冈市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名册 3、黄冈市骨干教师申报表
4、黄冈市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
黄冈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4日
黄冈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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