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26/1/24 6:21:57

11.0.1 本章适用于输送粉粒状物料的气力输送设备的安装.

11.0.2 分离器,除尘器,加料器和发送器等铅垂度偏差不应大于1/1000.

11.0.3 水平输送管路的水平度不应大于3/1000,全长不应大于20mm;垂直输送管路的铅垂度偏差不应大于2/1000,全长不应大于20mm.

11.0.4 输送管路连接处应严密,内壁应平滑,法兰,垫片应无错位,管子轴心应对正.

11.0.5 两平行输送管路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11.0.5的规定.

表11.0.5 两平行输送管路之间的最小距离(mm)

11.0.6 有静电积聚可能的气力输送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接地. 12 矿井提升机和绞车 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矿井提升机和各类绞车的安装. 12.1.2 安设垫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轴承梁周围应均匀安设垫铁,其间距不应大于600mm,且地脚螺栓两侧和轴承中心下面必须安设垫铁;

2 垫铁组的厚度应为60mm~120mm,宽度应为60mm~120mm;

3 斜垫铁应成对使用,其斜度不应大于1/25,薄端厚度不应小于5mm;斜,平垫铁工作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应低于Ra25μm,当轴承梁或其他设备找正调平后,垫铁组应采用定位焊焊牢. 注:Ra为表面粗糙度.

12.2 缠绕式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12.2.1 主轴装置就位时,其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轴轴线的水平位置偏差不应大于主轴轴线与井筒提升中心线或天轮轴线间的水平距离的0.5‰;

2 主轴轴线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0mm; 3 提升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5mm;

4 主轴轴线与提升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15/1000. 12.2.2 组装主轴装置时,应按制造厂的标记进行.

12.2.3 轴承座的安装水平,沿主轴方向放置水平仪进行测量,其水平仪读数不应大于0.1/1000;沿垂直于主轴方向放置水平仪进行测量,其水平仪读数不应大于0.15/1000;轴承座与轴承梁应紧密接触,其间不应加垫片. 12.2.4 轴瓦与轴承座应接触良好.

12.2.5 装上卷筒的主轴的安装水平用水平仪进行测量,其水平仪读数不应大于0.1/1000,且联轴器端宜偏低.

12.2.6 组装主轴时,轴颈与轴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轴轴颈与下轴瓦的接触角宜为90°~120°,沿轴向接触长度不应小于轴瓦长度的3/4,在接触范围内,每25mm×25mm面积内的接触点数不应少于6点; 2 主轴轴颈与轴瓦间的顶间隙应符合表12.2.6的规定;两侧的侧间隙宜为顶间隙的50%~75%;

表12.2.6 主轴轴颈与轴瓦间的顶间隙(mm)

3 轴瓦与轴肩的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12.2.7 切向键与键槽的配合应紧密,工作面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总面积的60%,挡键板应与键靠紧,且不应有间隙.

12.2.8 组装卷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筒的出绳孔不应有棱角和毛刺;

2 高强度螺栓的连接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3 两半轮毂连接时,接合面应对齐,其接触应紧密,接合面之间不得加垫片;

4 卷筒与轮毂的螺栓连接处应接触紧密,均匀,不应有间隙,其余结合面的间隙不应大于0.5mm;

5 卷筒对接处的间隙不应大于2mm,螺栓应均匀拧紧;

6 游动卷筒组装后,当离合器在脱开位置时,卷筒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游动卷筒的轴向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7 固定卷筒与其两个支轮的连接摩擦面,制动盘与卷筒的结合面均应清洗洁净;当结合面涂有富锌漆增摩剂时,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清洗,且结合面不得沾染油污; 8 卷筒和制动盘现场焊接时,焊条牌号和焊缝接头型式及等级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接地线必须置于被焊接的卷筒上.

12.2.9 主轴装置组装和主轴调平合格后,方可对轴承梁进行灌浆.

12.2.10 盘式制动器制动盘或瓦块式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应低于Ra3.2μm;制动盘端面圆跳动不应大于0.5mm;制动轮的径向圆跳动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10的规定. 注:Ra为表面粗糙度.

表12.2 10 制动轮的径向圆跳动允许偏差(mm) 12.2.11 组装调绳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齿轮或齿块啮合应良好,工作时齿块应同时受力; 2 油缸或气缸的缸底与活塞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mm;

3 活塞杆与主轴轴线应平行,活塞杆与拨动环连接后不应有阻滞现象;

4 蜗轮蜗杆式的调绳装置,其连接和转动部分的销轴安装后应转动灵活;蜗轮与蜗杆的固定圈和键应装配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蜗轮副啮合应良好,手动或电动时,不应发生阻滞和卡住现象.

12.2.12 安装卷筒上的衬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选用经过干燥的硬木;

2 衬木与卷筒应接触紧密,不应加垫;当固定衬木的螺栓紧固后,其螺栓孔应用同质木塞堵住,并应胶牢;

3 绳槽深度应为钢丝绳直径的25%~30%,相邻两绳槽的中心距应比钢丝绳直径大2mm~3mm;

4 切削绳槽时,不应产生锥度和凹凸不平;双卷筒提升的两卷筒直径之差不应大于2mm.

12.2.13 减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减速器纵,横向的安装水平用水平仪进行测量,其水平仪读数均不应大于0.15/1000;

2 减速器的内部应检查或清洗,并不应有任何污物;

3 减速器内所加润滑剂的牌号和数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当减速器采用循环润滑时,其润滑管路的连接应符合规定; 4 减速器接合面处应严密,不得漏油.

12.2.14 开式齿轮的啮合间隙和接触斑点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12.2.15 联轴器的安装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12.2.16 装配瓦块式制动器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第6.4.8条的规定.

12.2.17 装配盘式制动器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第6.4.7条的规定.

12.2.18 液压站的油泵,阀,内外部油管,油箱等必须清洗洁净,装配后不应漏油. 12.2.19 液压站用油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液压油必须洁净,其过滤精度必须符合系统要求.

12.2.20 电液压调压装置中的磁钢装置不得敲打,并不宜拆卸且应防止失磁. 12.2.21 组装深度指示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传动轴应水平,齿轮啮合应良好;

2 指针行程应大于指示板量程的2/3;指针移动不应与指示板相碰,传动装置应灵活可靠;

3 装配丝杠前,应检查其直线度,全长不应大于1mm;

4 圆盘深度指示器及其传动装置的组装应正确,转动应灵活平稳;

5 牌坊式深度指示器传动装置的托梁应在组装卷筒前就位,待卷筒装好后,方可进行找正,调平和固定. 12.3 多绳提升机

12.3.1 主轴装置就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轴轴线的水平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mm; 2 主导轮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mm;

3 主轴轴线与垂直于主轴的提升中心线在水平面内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5/1000;

4 主轴轴线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

12.3.2 轴承座的安装水平,沿主轴方向用水平仪进行测量,其水平仪读数不应大于0.1/1000;沿垂直于主轴方向用水平仪进行测量,其水平仪读数不应大于0.15/1000.

12.3.3 主轴的水平度不应大于0.1/1000.

12.3.4 制动轮的径向圆跳动应符合本规范表12.2.10的规定;制动盘的端面圆跳动不应大于0.5mm.

12.3.5 组装摩擦衬垫(图12.3.5)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摩擦衬垫;2—压块;3一固定块; 4一主导轮中心线; 5一筒壳;6一制动盘;R—绳槽半径;D—绳槽底圆直径 图12.3.5 组装摩擦衬垫

1 衬垫与衬垫,压块,固定块,筒壳间均应贴实靠紧; 2 绳槽半径的允许偏差为–0.2mm~0mm;

3 主导轮中心线与其邻侧绳槽中心的距离t/2的允许偏差为±0.8mm; 4 相邻两绳槽中心距t的允许偏差为±1.6mm;

5 各绳槽的底圆直径D应在挂绳前测量,其最大与最小之差不应大于0.5mm; 6 除增加摩擦系数的专用油外,摩擦衬垫表面严禁与其他任何油类物质接触. 12.3.6 减速器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2.2.13条的规定;中心驱动弹簧基础的减速器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减速器的基础弹簧应按制造厂的编号进行;

2 减速器放在基础弹簧上,加入定量的润滑油后,输出轴的轴线应比主轴轴线高0.5mm;加上重物应使输出轴降低0.5mm;其后,应按制造厂标记装配刚性联轴器,

其偏差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且两个半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宜为0.30mm~O.50mm,当拧紧螺栓后,应无间隙;

3 减速器与主轴装置连接后,盘动主导轮一圈,在距刚性联轴器最远处测量减速器机体,沿轴向和径向的偏摆均不应大于0.15mm; 4 减速器纵,横向水平度均不应大于5/1000. 12.3.7 安装导向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向轮装置的对称中心线与主导轮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1mm; 2 导向轮轴线对安装基准线在水平面内的位置偏差为2mm;

3 导向轮轴线与主轴轴线在水平面内的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0.3/1000; 4 导向轮轴的水平度不应大于0.2/1000. 12.3.8 安装车槽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度不应大于0.2/1000;

2 对称中心线与主导轮中心线应重合,偏差不应大于0.5mm; 3 相邻两车刀中心线间的距离的允许偏差为±1mm.

12.3.9 制动系统,深度指示器及其传动装置的组装应符合本章第12.2节的有关规定.

12.4 其他绞车

12.4.1 本节适用于耙矿绞车,凿井绞车,调度绞车,无极绳绞车,回柱绞车,气动绞车,液压绞车和风门绞车的安装.

12.4.2 现场组装绞车时,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本章第12.2节的有关规定.

12.4.3 带有基础的绞车,其机座的安装水平,用水平仪进行测量,其水平仪读数不应大于0.2/1000. 12.5 试运转

12.5.1 矿井提升机和绞车试运转前,所有润滑系统和液压系统均应进行循环清洗,其清洁度应符合规定.

12.5.2 调整制动力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竖井和斜井的提升机或绞车的制动力矩应符合表12.5.2的规定; 表12.5.2 竖并和斜井的提升机或绞车的制动力矩 注:①M为最大静力矩;

②坡度变化的巷道按最大坡度确定.

2 凿井绞车提升或下放物料时的制动力矩,不应小于最大静力矩的2倍;

3 双卷筒提升机调绳或更换水平时,制动盘或制动轮上的制动力矩,不应小于容器和钢丝绳重量之和的最大静力矩的1.2倍. 12.5.3 调试瓦块式制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的油压或气压在额定压力下,10min内的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 2 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的手把应操作灵活,正确,可靠;

3 制动时,卷筒上的两付制动器应同时起作用,闸瓦与制动轮接触应良好,平稳,各闸瓦在长度和宽度方向与制动轮接触均不得小于其尺寸的80%;

4 油压或气压高于额定压力0.1MPa时,保护系统的安全阀应及时起作用; 5 调压器,信号和警笛装置应能准确地起作用; 6 蓄能器油压的波动幅度不应大于0.05MPa. 12.5.4 调试盘式制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液压站的调试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10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