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外出活动乘车、乘船,不乘无证无牌的车船,不超载;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集体乘船乘车必须有教师带队、指挥,上下车船不得争先恐后,不打闹走动。
三、步行安全
1.步行上学同学必须靠右或靠左行走,横穿公路必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
2.不准扒车、追车、拉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出车。 3.放学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玩耍、追逐、嬉闹。 四、校内车辆安全
1.未经允许,严禁机动车辆驶入学校。教师摩托车在校内减速行驶,学生活动人数多时应下车推行。
2.学生不得围观校内车辆,遇有车辆进出的应让道并暂停活动。 3.校内车辆进出需缓慢行驶,顾及活动学生及各通道。
新店小学
2011.11
29 / 70
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的报告制度
1、学校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应迅速向教育局报告(不超过4小时)。
2、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收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委。
一、报告时间
1、 各班级、办公室每天进行安全总结,并将安全情况于每天下午3点前上报总务室并做好记录。
2、 重大事件要立即上报。
3、 对不及时上报情况,有重大事件不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二、报告形式 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
新店小学
2012.2
30 / 70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新店小学
2012.2
31 / 70
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新店小学
2011.10
32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