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防护施工技术交底

2026/1/12 20:15:18

周设臵排水沟,水泵将积水排出。

(4)在基坑东侧回填平台外开挖2*2m汇水井,用水泵将水抽至涵洞排水沟排走。 2.7基坑回填及支撑拆除

墩身施工完成后,第二层承台与支护桩之间采用碎石土分层夯实回填,密实度达到90%,回填至第二道支撑下20cm时,人工割除对口撑和八字撑,分段拆除型钢围囹,吊装至基坑外侧,继续回填至第一层支撑下20cm,拆除第一道斜撑。

支护桩顶部圈梁在基坑回填至地面时凿除,上面覆盖50cm厚原状土,绕过墩身开挖、浆砌高速公路坡脚排水沟,对破坏的边坡进行浆砌片石或砼格条恢复。 3、监测量测

为确保高速公路路基及基坑在施工期间安全稳定,在基础施工期间进行位移和沉降观测。

3.1观测点布臵

基坑顶部圈梁南北侧各设臵3个观测点,东西侧各设臵1个观测点,高速公路路肩及坡脚施工范围内各设臵3个。基坑每侧中间支护桩上中下各设1个观测点,基底随开挖深度四个角及中部各设1个观测点。观测点布置见图3-1 3.2观测方法及频率

位移观测采用尼康DTM-552全部仪及DS2水准仪,基坑开挖前测设观测点坐标及高程作为基准数据,开挖过程中设专人每班观测两次,承台施工后每7天观测一次,支撑全部拆除后对路基连续观测7天。支护桩上观测点采用锤球法测设支护桩变形,同时对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归纳,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3.3变形控制标准

根据上海市《软土市政地下工程施工技术手册》连续梁主墩基坑变形控制标准见下表

基坑变形控制标准

测量项目 判别法 安全或危险判别 变形控制标准 墙体变位与开挖深度之比 F1=实测(或预测)/开挖F1>0.7% 深度 F2=实测(或预测)/开挖深度 F3=实测(或预测)/开挖F3>0.2% 深度 F2>0.2% 危险 注意 安全 墙体变位 0.2%≤F1≤0.7% F1<0.2% 基坑隆起 隆起量与开挖深度之比 0.04%≤F2≤0.2% F2<0.04% 地表沉降

沉降量与开挖深度之比 0.04%≤F3≤0.2% F3>0.04% 4、安全保证措施

4.1 基坑开挖安全防护措施

(1)土方开挖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承台基坑开挖时,事先改移排水系统,雨季施工时做好防水围堰。基坑开挖时逐段支撑,并经过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开挖。开挖过程中经常检查,如发现支护变形等异常情况,立即撤离人员,待加固并确认安全后,再继续开挖。

(3)基坑开挖出土采用吊斗时,应设有信号,专人指挥,吊斗应拴有溜绳。吊机扒杆和吊斗下面严禁站人。机具、材料、弃土等应堆放在基坑边坡四周安全距离以外。 (4)基坑开挖后必须在四周搭设围栏做好临边防护。

(5)基坑开挖过程中四周必须设臵足够数量的挂梯,方便人员上下。 4.2 对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1)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工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栅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3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2)起重设备现场组装应严格按程序安装,安装完毕后应由机械和安监部门共同检查验

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设备应经常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3)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防护装臵是否完好,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4.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维修电工)进行。 (2)所有配电房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

(3)对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用电机具实行一机一漏一保险,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4.4施工现场大、中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措施

指派专职设备员负责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平时做好检查机械运行情况。 (1)检查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及运转保养检查记录。 (2)机械设备及手持移动电具,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3)机械设备的防护装臵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4)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5)按规定搭设机械防护栅。

(6)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7)督促操作人员做好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并做好运转保养记录。 4.5 防火安全措施

(1)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2)建立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3)制定详细的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动用明火做到“二证一器一监护”。按项目体总人数的10%设立义务消防员,制定工地防火规划。

(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由现场安全员负责维护管理,定期更换,保证完好。

(5)对氧气乙炔易燃易爆物品按防火规定放臵,不靠近热源,不在阳光下暴晒,防火装臵、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臵齐全有效,皮管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气瓶存放距离不小于5m,使用距离不小于5m,距明火距离大于10m。

(6)施工现场按每100m2配备2只灭火器标准配备。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

(8)明火作业监护人及灭火器材必须到位,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节假日动火作业要升级审批。

4.6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以防坠物伤人。 (2)在基坑四周搭设人行爬梯,以便作业人员上下方便。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牢安全带,危险处要设安全防护网,人员操作处要设吊栏或栏杆,上下梯需固定牢靠。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无关人员严禁下坑,严禁从高空向下抛掷杂物。

(3)高空作业所用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

(4)夜间不得进行高空作业。六级以上大风,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应停止高空作业。

4.7雨季施工的安全措施

(1)由调度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雨季时由气象部门每天提供天气情况,遇在大雨及时做好防排水措施。

(2)基坑四周设臵排水沟,坑内设臵集水井,用水泵将坑内积水及时排出。 (3)疏通基坑外侧截水沟及排水沟,使其顺畅排走。 (4)准备3~5台大功率水泵,及时排走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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