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2026/4/23 22:19:45

10.5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10.6 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10.6.1 重要的 永久 10.6.2 一般的 10年

10.7 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 永久

10.8 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 30年

11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1.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11.1.1 重要的 永久 11.1.2 一般的 10年 11.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1.3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3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13

13.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30年 13.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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