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为什么争论不下去了?因为这个问题很难从理论上说清楚。”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志新日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坦言,“奖励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已经完全不适合现在的这种体制。”
王志新解释说,“计划经济下,也许它起些作用,在市场经济下,它只会越改越乱,没有办法改好。从计划经济角度讲,我们是全盘学习苏联的体制,它有一系列奖励,但市场经济国家几乎没有国家奖励,有也是很少很少,基本上都是民间设奖的。从执政者的角度讲,国家设奖体现
的是国家意志,民间设奖是从学术上奖励社会精英,设奖的目的明显不同。当时执政者是想无论从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上奖励一些人(比如上世纪50年代钱学森、华罗庚等人),这是国家设奖的目的,所以我说国家奖是从计划体制延续下来的,但那时计划体制不会出现太多问题,因为当时的社会比较简单,管理比较死,没有这么多的可能性。”
王志新认为,搞研究“真正的动力不在设奖,比如应用研究,它的动力是市场需求,它是靠市场、靠竞争,研究不会因为你设不设奖而做得好与不好,研究的目的是不一样的,它是不可能通过设奖而鼓励而得到提高的。比如
搞基础研究,一是要有兴趣,二是要培养人才。研究是水到渠成的事,要脚踏实地,不可能为了得诺贝尔奖而去搞研究。”王志新强调,“搞科研不能靠奖来调动积极性,但计划经济体制下设立的国家奖恰恰就是这个目的。”
在王志新看来,在当下,取消国家奖不会影响科研教学和生产,“取消这个奖项会怎么样?不会怎么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这个社会不会影响什么,而改却很难。”他认为,之所以对是否取消国家奖励有争议,是因为“一部分人认为奖励已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而一部分人还想借此获得一些额外的东西”。他所指的这些“额外的东西”不
仅仅是物质上的,还包括诸如满足自身的虚荣心、得到相关部门的承认等等非物质层面的。他认为,这已违背了设奖的初衷。
针对王志新的看法,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认为,“(这个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我觉得国家奖励的导向作用还是要有,不能一‘取’了之,况且国家奖励制度是依法建立的。”
据这位专家介绍,《共同纲领》第43条就曾明确规定,“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建设,奖励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1954年我国正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