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书:目的;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2)知识运用:分析李亮砍人案。 用PPT呈现案例:
李亮的一个“哥们儿”王辉,最近交了一个女朋友晓雯,晓雯告诉王辉,自己以前曾经有个男朋友,后来散了,在交往过程中,总是给前男友花钱觉得很亏。王辉一听,立即表示可以帮忙要回这些钱。于是,晓雯便和王辉给前男友打电话索要钱物,但遭到对方的拒绝,于是王辉召集自己的“哥们儿”,李亮首当其冲,五个人当即聚集到一起,又是准备砍刀,又是准备棍子。 1月18日,双方定好来到了河北区某小区内。话不投机,李亮等人挥舞着砍刀和棍棒冲上前,将对方两人砍成重伤后逃离现场。
回答:李亮等相关肇事者犯了什么罪?有什么危害?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在学生充分讨论、交流的基础上,归纳总结:第一,李亮等相关肇事者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第二,危害有:两人重伤;李亮等要被判刑坐牢;家庭破裂;亲人痛苦;社会秩序被破坏;社会稳定受影响等。于自己、于他人、于家庭、于社会都非常有害。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他们将承担刑事责任。 3.学生活动
(1)探究活动四:刑法的作用。
阅读教材P107活动框的四个案例,结合阅读教材P108的正文、链接内容,讨论问题,各小组推选一位代表发言。弄清四个案例的犯罪行为所危害的利益,理解刑法打击犯罪的意义,树立犯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的意识,自觉守法。 分组朗读教材P108~109四段正文,加深理解刑法的作用。 (2)知识运用:分析李亮砍人案。
观看PPT呈现的案例,讨论问题,各小组推选一位代表发言。巩固本节课所学的知识,进一步了解犯罪的危害与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三)课堂小结(3分钟) 1.教学内容
总结本节课主要学习内容。 2.教师活动
在学生根据板书归纳的基础上,强调要求学生懂得犯罪的后果,理解刑罚的作用,自觉守法,远离犯罪。用PPT出示本节课所学的主要知识点与教育点。 3.学生活动
根据板书总结本节课学习的主要内容与学习收获。 (四)课堂练习(7分钟) 1.教学内容 学习评价。 2.教师活动 用PPT出示: (1)单项选择:《学习指导》P48~49第10~15题。 (2)多项选择:《学习指导》P51第10~12题。 (3)辨析:《学习指导》P52第2题。 3.学生活动
针对PPT出示的问题进行思考、讨论、回答。 (五)课后作业(1分钟) 1.教学内容 布置作业。 2.教师活动 用PPT出示: (1)案例分析:《学习指导》P53第1题、P55第5题。 (2)养成训练:《学习指导》P56第1题、P57第3题。 3.学生活动
记录作业,课后认真完成。
附教学设计中补充的素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见《教师教学用书》P133~138第11行。
2.教育、鼓励人们与犯罪作斗争——特殊防卫
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特殊防卫是一种特殊正当防卫,它必须具备正当防卫的四个前提条件,只不过在防卫限度要件上略有放宽。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如下几点:(1)对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不适用上述规定。(2)对于轻微暴力犯罪或者一般暴力犯罪,不适用上述规定。只有对于严重危及人身
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才存在特殊防卫权的问题。这里的“行凶”,一般是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清楚的暴力犯罪。(3)并非对于任何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暴力犯罪都可以采取严正当防卫,只有当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才适用上述规定。比如对迷药型抢劫,就不应该适用特殊防卫。(4)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限于刑法条文所列举的上述犯罪,还包括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劫持航空器犯罪、组织越狱罪等。(5)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结束后,行为人将不法侵害人杀死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