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发生机车(车辆)溜逸,未构成事故的。
7. 越过关闭的调车信号机(警冲标)未造成后果。 8. 机车乘务员在运行中盹睡。
9. 发生列车相撞事故不按规定停车。 10. 电力机车带电过分相。
11. 擅自关闭或人为损坏机车行车安全装备。 12. 违章使用造成LKJ、IC卡升级控制或失控。 13. 在LKJ使用中,擅自删除文件、弄虚作假的。 14. 未发现调车“检”字牌。 15. 电传动机车运行中换向操纵。
16. 操纵不当造成客运列车(动车组)一次停车不到位。 17. 运行中擅自停车、擅自开车。 18. 单机(轨道车)、调车、列车运行超过各种限制速度。
19.乘务员违章作业、误认信号、盲目动车或臆测行车造成险情的。 二、下列违章之一的一次计扣6分 1. 乘务员错误操作使用IC卡。
2. 穿越正线调车作业不按规定与车站进行联控,臆测行车。
3. 行车安全装备故障,未按规定得到调度员的命令而维持运行的。
4. 始发站或停车再开,不保压停车或不认真确认列车充排风时间,未发现列车折角塞门关闭的。
5. 列车运行中轴温报警装置的轴箱温度升高报警时,机车乘务员不按规定采取措施,继续冒险行车的。
6. 万吨列车运行中,机车乘务员盲目采取紧急制动的。
7. 制动调速或减压停车时发现制动力弱,未采取果断停车措施造成放风停车的。
8. 擅自进入或错误使用监控装置的“路票行车”、“绿色许可证行车”、“20km/h限速控制”、“调车”、“特殊前行”模式运行的。
9. 未及时按压司机警惕按钮,造成监控装置制动动作的。
10. 开车时未按规定执行二人以上确认行车凭证、发车信号、发车进路表示器的。 11. 司机在未得到有关人员显示调车信号的情况下盲目动车的。 12. 值乘中丢失货票的。
13. 专、特、军运机车发生责任机破的。
14. 机车在站内停留时,无人看守机车或未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15. 未执行停车保压制度或中间站停车超过20分钟不试风。 16. 库内动车碰撞防护牌和检修设备的。 17. 出库动车前防电锁未锁闭。
18. 运行揭示未按规定接收、审核、出示或发放。 19. 列车运行、调车作业走行中精神不振。
20. 段内作业不执行要道还道制度,不联系,盲目动车或压标停车。
21. 机车司机未开启监视系统设备造成无数据或人为堵塞、掩盖摄像头的。 22.加负荷打温造成机车移动。
23. 打温时擅自离开机车或发生机车冻结。 24.动车前未将止轮器撤除。 三、下列违章之一的一次计扣2分 1. 机车库内停留未采取防溜措施的。 2. 不服从调度指挥,影响列车运行。
3. 根据调度命令,对不涉及本列的运行揭示,未及时解除的。 4. 机班人员不齐时进行调车作业。
5. 调车作业不按规定进行车调联控。
6. 乘务员未执行货票交接签认制度,未将货票放在司机室。
7. 机车乘务员出勤、上车后二人未同时进行读卡、验卡、确认运行揭示的。 8. 单司机双人值乘区段未执行2人值乘。
9. 区间停车请求救援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10. 因机车信号上、下行方向打错引发自停动作的。 11. 运行中机车蓄电池门防开装置未锁闭的。 12. 运行中间断了望3S以上。 13. 停车牌前未一度停车。
14. 电器室、动力室或走行部存放油棉丝及易燃物。 15. 不按规定进行酒精度测试的。 16. 未按规定的待乘时间卧床休息。
17. 到达换乘站机车有活未发现、处理或未填入交接班记录本、未通知接班司机的。 18. 漏填或错算“机统-1”的机车和时间。 19. 未按规定将制动管压力调整到规定压力。 20. 非常制动时,列车未停稳缓解制动。
21. 未按规定进行机车各种机能、制动机试验和列车制动试验。 22. 第一停车站未提早试闸。 23. 不按规定执行换端制度。
24. 尽头线(土挡)前未按规定停车。
25. 电力机车进入挂有接触网终点标的尽头线,未执行后弓进、前弓出制度。 26. 行车揭示不清楚。 27. 丢失报单。
28. 出站(发车进路)信号机未开放,提前缓解列车制动。 四、下列违章之一的一次计扣1分 1. 出勤时未按规定着装;
2. 出勤未按规定制定运行安全措施; 3. 未按规定检查机车或备品; 4. 灭火器不良出库;
5. 调车作业未按规定确认调车计划,未坚持唱一钩、干一钩; 6. 违章使用前进键或后退键; 7. 未按规定进行机械间巡视; 8. 未按规定使用列尾装置; 9. 未按规定进行车机联控;
10. 作业标准简化情节较严重的。
附件9:
调度命令、运行揭示、IC卡数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调度命令、运行揭示、IC卡数据管理,制定调度命令、运行揭示、IC卡数据管理制度,请各段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管理实行岗位分工负责制
1.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是指由施工调度室编制的涉及限速、行车方式变化和设备变化的调度命令。必须纳入路局“铁路施工调度命令管理系统”,落实系统管理和维护办法。
2. 机务段运用科副科长主管运行揭示台。运行揭示台设《调度命令登记簿》,施工命
令接收、审核、下发由运行揭示台两名调度员完成,由运用科主管副科长(或工程技术人员)逐令审核签认。夜间由运用科值班干部逐令审核签认。
3.机务段派班室管理由所在运用车间负责。各条线路揭示栏中张贴的运行揭示数量,
应不少于写入IC卡临时限速施工命令数量。派班室设《运行揭示接传布登记簿》,对运行揭示台下达的运行揭示要逐条登记、审核,实行双人签认。
4.运行揭示公布,由派班室调度员负责,由运用车间运用副主任(或值班干部)负责
审核签认。
二、机务段接收、处理调度命令的流程
1. 对路局调度所行调和施工台下达的调度命令,机务段机车调度室运行揭示台要及时
签收。对于内容不清、不全和没有具体执行办法的命令,必须及时请求发令单位重新发布,并进行登记。机车调度室、派班室接收、下达调度命令实行二人审核、签认制度。
2. 机车调度室运行揭示台收到本外局调度所下达的施工命令信号时,运行揭示台调度
员应在20分钟内签收,编辑起止日期,经审核无误后下达至相关派班室,并将命令号和内容摘要登记在调度命令登记簿上。
3. 派班室收到机务段机车调度室运行揭示台下达的新施工命令信号时,派班室调度员
应在20分钟内签收,编辑出示日期,经审核无误后打印用于张贴的“运行揭示”,揭挂在揭示栏相应区域,并将命令号和内容摘要登记在调度命令登记簿上;按乘务区段和站序打印交付机车乘务员的“运行揭示”,交付出勤机车乘务员。
4. 到期的行车揭示,经二人确认无误后,填写实际的撤除时间,并在“行车揭示撤除
登记簿”上按规定格式填写后撤除。撤除的行车揭示,只需保存一张,由出勤调度员负责,按先后时间顺序装订成册,按月保存。
5. 对无终止期限的运行揭示,运行揭示台调度员月末当日白班,向发令单位核对,填
写核对记录,并于每月1日重新下达至相关派班室。由出勤调度员修订出示日期,进行重新公布,同时撤除原行车揭示。
6. 派班室调度员应在接班后1小时内,与运行揭示台调度员核对揭示数量、命令号码,
双方填写交接班登记簿。
7. 遇系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并填写设备故障登记本,记录故障现象、
通报和恢复时刻、施修人等。故障期间,调度所与机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用传真方式传递施工计划调度命令,发、收令人要互相通报单位、姓名,核对传真内容和下达时间,保证命令不漏、无误和及时下达。
三、IC卡编写管理
1.机务段机车调度室运行揭示台调度员根据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编辑运行揭示、IC卡数据文件。对编辑完成的运行揭示和IC卡数据文件必须进行核对,应做到“编、核分离”,双人逐条核对,并应使用模拟运行测试设备对IC卡数据文件进行模拟验证,确认无误后在《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接收、编辑登记簿》(铁运192号附件13)文件上签字。
2.核对无误的运行揭示和模拟验证通过的IC卡数据文件,须经机车调度室主任或值班主任审核后,经网络发布至相关机务派班室。发布至机务派班室的运行揭示、IC卡数据文件应适合其出勤机班乘务交路范围。
3.机务派班室机车调度员接到机车调度室发布的运行揭示、IC卡数据后,立即通过电话向机车调度室调度员询问,核对发布和接收数量,确认无误后,通过网络签认回执,并在“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接收、编辑登记簿”上登记签字(《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接收、编辑登记簿》中“模拟验证”一栏不填写内容)。
4.机车乘务员出勤时,出勤调度员对机车乘务员IC卡原有数据清空后,根据执乘交路将相关的IC卡数据写入IC卡后,再使用写卡软件的“读卡检查”功能,与机车乘务员共同进行验卡。
5.机车乘务员须进行三核对: (1)交付揭示与公布揭示核对;
(2)IC卡内数据在模拟运行测试设备上与交付的运行揭示核对。出勤调度员监督,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机务派班室IC卡数据录入登记簿》(铁运192号文件附件14)上签字;
(3)上车载入LKJ后的IC卡数据与交付的运行揭示核对。上车后机车乘务员立即将IC卡插入LKJ,对照运行揭示经二人以上(单班单司机为一人)逐条对LKJ乘载信息核对齐全、准确后,分别在司机手册相互签认,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并及时处置。
6.以上接收、交接、审核各环节,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发生问题追究相关签字人员的责任。
7.遇所担当交路有信联闭停用、列车运行径路改变的运行揭示,机车乘务员出勤时,须将IC卡数据在模拟运行测试设备上对信联闭停用的相关站改变的行车方式、LKJ控车模式进行模拟操作,机务段应安排专业人员在调度室现场指导、运用车间干部把关,确保IC卡数据编、写工作准确无误。
8.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维护、管理由电务段负责,有关控制参数由电务段、机务段共同确定。遇LKJ车载基础数据换装时,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相关数据和参数必须同步调整,参数具体调整日期和时间,由电务段、机务段运用科根据相关机车LKJ车载数据换装的开始时刻共同确定。开始调整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相关数据和参数标准时刻为:派班室第一班使用换装后机车担当乘务的机车乘务员出勤前;原则是两保证:必须保证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的新、旧参数调整,与机车LKJ车载新、旧数据换装相匹配;必须保证使用换装后机车担当乘务的机车乘务员出勤时,机车调度员使用的是更新参数后的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写IC卡。参数调整后须打印相关参数、进行模拟试验验证,经电务、机务双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认、备查。
9.机车交路(担当区段)变化时,机务段运用科及时向电务段提报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控制参数调整申请,并积极配合电务段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凡需进行参数调整时,运用科要提前做好预想和准备,遇电务段技术人员未及时调整IC卡运行揭示编写软件中的控制参数的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开展工作,必须确保IC卡运行揭示写入正确。
10.负责给外局机车乘务员编辑IC卡数据并写卡,以及本段机车乘务员在外局派班室出勤写卡,机务段应与相关单位签订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控制参数调整以及写卡协议,应包括及时准确的进行参数调整办法、责任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