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研究读书报告

2026/4/26 4:48:23

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

读书报告

班级 思政122班 姓名 刘登佑 学号 12121239

【摘要】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衍生物,愈发为学术界所重视,在近年来取得了一系列优秀研究成果。而大龄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这个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自身发展的特殊性,容易受到外界客观因素的深层次影响,渐趋向犯罪性。对这种特殊越轨现象,社会各界必须重视起来,深度发掘问题根源,预防为主、控制为辅地解决这种问题,使大龄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能够沿着正确的人生轨道发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推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 大龄留守儿童 犯罪 家庭 预防 【正文】 一、引言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同时也伴随着出现了一系列严峻的社会问题,如城乡户籍制度产生的农民工歧视问题以及间接出现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双方或一方由于工作的变动等特殊原因而由祖父母或亲戚代为照顾的农村户籍的儿童。根据年龄结构,可以划分为学龄前儿童、小学学龄儿童、初中学

1

龄儿童和大龄儿童,其中学龄前儿童和小学学龄儿童占到了大多数比重。

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和河北大学保定学院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联合进行了一次关于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和发展基本状况的调查分析活动。对此我整理了相关重要信息,农村留守儿童中大龄儿童所占比例达到13.32%,同时,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情况较差,在校比例较其他年龄段相比大幅下降至81%,而且接受高中教育的比例只有28.6%,加之大龄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中女性比例较大,使得大龄农村留守儿童中占绝对比重的男性只能在农村生活。此外,由于农村留守家庭中大多数是祖孙同居且祖辈接受教育水平较低,使得这些大龄儿童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以及受教育程度,面对外界诱惑时无法明辨是非,受到人身伤害,甚至是走向犯罪的不归路。因此,针对这类问题,预防较之控制必须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对此,我将从多个角度展开,来论述我的个人观点。

二、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主体和行为的界定

大龄农村留守儿童这一概念与青少年的概念存在着年龄范围上的差异,青少年包括青年(16~24周岁)和少年(9~16周岁)两个年龄阶段,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部分18周岁以上(包括18周岁)的成年人,而大龄农村留守儿童这主要是指介于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这种年龄结构分层,我研究的对象主要为16至18周岁的农村留守青年,因而部分青少年犯罪的状况、特点、规律、走向

2

以及防治对策会存在不适用的问题,对此将要从具体方面来分析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特殊性及防治对策。

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留守儿童流动状况呈现出“低龄偏男性、大龄偏女性”的特征,导致大龄农村留守儿童中男性占绝对比重,也就是说,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主体主要为男性。在研究其犯罪类型时必须进行筛选,如排除女性青年易出现的卖淫类的性犯罪、精神问题类的心理犯罪等,以避免多种类型的混淆。

而在研究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行为时,与研究普通犯罪行为的原则是一致的,即犯罪行为具有目的性和危害性,不存在特殊的行为特征。因此,研究对象主要界定为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的起因及目的性研究,为“预防优于控制”的观点提供论据。

三、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现状及原因分析 1、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现状

进入21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类型出现了很大程度上的变化。传统的侵财犯罪依然居首但呈下降趋势,而性犯罪、暴力犯罪和团伙犯罪的比例则明显上升,这种现象在农村地区又更为突出。大龄农村留守儿童作为青少年中的特殊群体,其在成长过程中物质生活水平和家庭关爱上明显处于不利位置,其犯罪行为倾向于侵财犯罪和性犯罪类型。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数较大则使得团伙性犯罪的概率更高,受文化教育程度不高以及外部宽松的控制力导致暴力性犯罪相对于城镇区域发生的条件更加充足,对受害者和社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危害后

3

果。

2、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分析

大龄农村留守儿童,不同于低龄留守儿童,他们所处的年龄阶段是儿童发展阶段中价值观的成型阶段,也就是介于自然人和社会人之间的阶段,对社会事物有了一定的辨别能力,同时也更具威胁性和伤害性。因此,对于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分析,不是从这个群体本身进行出发,而是研究其成长的整个过程中的犯罪诱发因素。

(1)社会因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城市的发展则需要建设者,加之我国城市的发展呈典型的中心扩张型,导致大面积的农村土地被兼并,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因此,数量庞大的农民群体为满足物质生活条件和未来发展条件,不得不背土离乡,入城打工。与此同时,城乡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得农民工及其子女无法享有与城市户籍居民平等的权利,为了子女的教育及生活需要,农民工不得不将子女留在农村,交由祖辈或亲戚照顾。城乡户籍制度成为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产生的根本原因。这一群体产生后,农村基层难以发挥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生活需要的社区功能,导致农村留守儿童成为弱势群体而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影响,引发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

(2)家庭因素

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和天津大学保定学院联合开展的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调查与分析的结果,可以得出这样的结

4


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研究读书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研究读书报告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10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