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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方案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最大的风险来自资金回收风险,那么在放贷或开展其他金融衍生业务过程中,利用律师专业知识和身份提前知悉业务相对方的经营、资产和负债等情况,收集业务相对方的详细资料并作实地验证和取证,作出综合性的资信评估和风险评估,撰写全面性的法律意见,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日常业务的参考和凭据,从而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律师尽职调查就是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通过对业务相对方详细、全面的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对企业和个人资信、还贷能力、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事先分析和评估而专门设立业务种类。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涵义及价值、意义 一、律师尽职调查的涵义
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对业务相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诉讼等情况进行书面及实地调查,透过法律视角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甄别、分析,银行等金融机构提示业务可行性及风险,出具综合性法律意见并附相关调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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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尽职调查的价值和意义:
1、改变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以利于对相业务信息的全面了解。
2、明确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判断其性质和对决策的影响。
3、甄别业务相对方。
4、就相关法律风险的承担、法律问题的解决进行谈判,事先明确权利义务,及时调查业务实施方案,防范风险产生。
5、避免业务失败或陷入纠纷,对业务相对方现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作出专业判断,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律师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最终能否达成业务协议及业务品质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第二部分:律师尽职调查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原则
1、调查内容全面:调查业务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关联关系;业务;资产;债权债务;重大合同;诉讼及争议;管理层和员工;税收;外汇;环保;等等。
2、材料全面:调查所有可调查的材料,——包括业务相对方在各部门的材料及自身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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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透彻原则
全面原则要求“广”,透彻原则要求“深”。 书面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 就取得的第一手调查材料向行政管理部门等第三方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揭示书面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状况出现。
三、区别对待原则
1、业务相对方发展阶段不同,律师尽职调查侧重不同。 如:创业期企业——侧重核心竞争力调查(创业团队、知识产权、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等)。
成熟期企业——侧重全面尽职调查。
2、业务相对方行业不同,律师尽职调查侧重不同。 如:高科技企业——侧重知识产权调查。
化工企业——侧重环境污染问题调查。
3、业务相对方背景不同,律师尽职调查侧重不同。 如: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侧重公司治理情况调查。
改制企业——侧重改制合规性、相关利益主体的利
益问题解决调查。
四、独立原则
银行等金融机构独立。 尽职调查律师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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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
一、签订保密协议;起草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二、经银行等金融机构确认,向业务相对方提交清单。 三、向相对方收取文件资料,核对复印件和原件,做好资料清单,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四、对相对方依尽职调查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实地考察,并作详细的笔录,尽可能取得笔录对象及业务相对方负责人员的书面确认。
五、对所收集材料及所作笔录进行研究、调查、向行政管理部门等第三方验证,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作初步汇报。
六、对于仍未理清的事实或者还需深入了解的信息,起草《补充文件清单》要求业务相对方提供材料,并继续实地考察、调查、验证,直至查明。
七、对不能完全获悉的情况,要求业务相对方作出声明和保证,并在保证中明确将产生的法律后果的承担。
八、对调查所知的全部情况、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研究,并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对发现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方案。
第四部分: 律师尽职调查的内容
一、相对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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