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健全随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鄂卫办发〔2013〕60号)文件精神,市卫生局组织制订了《随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随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随州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4日
附件:
随州市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强化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省卫生厅《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鄂卫办发[2013]6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按照规范管理、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思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居民免费提供公平、有效、方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让全市城乡居民均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规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我市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具体目标
——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不低于70%。
——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重型精神病患者等六类重点人群规范化管理人数达到规定目标。
——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与知晓率均达到80%以上。
——各县(市、区)均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2013年至2015 年各县(市、区)均创建为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县(市、区)
三、规范管理年活动内容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关键是规范管理和服务。各单位在今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中,要在组织管理、经费管理、技术指导、督导考核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
(一)规范组织管理
为强化制度建设,随州市卫生局成立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周厚高 随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 明 随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成 员:吕晓梅 随州市卫生局妇社科科长
周春梅 随州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张 琛 随州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周沛林 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蒋 涛 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梅仁波 随州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有:吕晓梅、周春梅、张琛、周沛林、蒋涛、梅仁波、熊良久、胡傲容、杨建丽、胡秀珍。
县(市、区)卫生局也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规范、绩效考核办法及资金管理制度。
(二)规范经费管理
县(市、区)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鄂财社发〔2012〕6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市、区)卫生局会同财政部门,收到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后,应在60天内连同本级项目补助经费下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规范公共卫生科
落实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县(市、区)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经费中,优先保证公共卫生科所需的业务用房和必备器械与设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的标准化建设率要达到80%以上,具体建设达标标准参照《管理工作规范》。
加强公共卫生科规范化管理。县(市、区)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的职责,按职能职责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成立包括临床医师在内的责任医师团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方案、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公共卫生科各科室须按服务内容、服务项目等要求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职能。
(四)规范技术指导
要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妇幼保健机构在儿童、孕产妇保健等方面,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监督协管方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技术要求,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方法、数量、质量及信息管理进行指导。各技术指导专家组要针对辖区项目各领域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工作建议、计划。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和措施,推进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五)规范督导考核
县(市、区)卫生局要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制定完善的检查方案,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和质量、综合满意度进行督导、考核,督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措施,严格执行《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鄂卫发〔2011〕52号),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制订实施方案,适时监测活动实施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确保人民群众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实实在在得到实惠。市卫生局成立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毓勇 随州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周厚高 随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 明 随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成 员:吕晓梅 随州市卫生局妇社科科长
周春梅 随州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张 琛 随州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朱佑民 随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何卫华 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君道 随州市卫生监督局局长
刘爱民 随县卫生局局长
左永新 广水市卫生局局长
张玉大 曾都区卫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专家组:
组 长:周厚高 随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 明 随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成 员:周春梅 随州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张 琛 随州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吕晓梅 随州市卫生局妇社科科长
周沛林 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蒋 涛 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梅仁波 随州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辖区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识,使居民了解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状况,握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行性,增强居民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注意在活动过程中总结经验、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落实责任制度
各单位要在落实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同时,在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通过考核发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等方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违规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经费保障。
(四)落实工作载体
省卫生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达标县(市、区)评审验收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市卫生局将在2013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达标县(市、区)验收工作。2013年至2015年各县(市、区)均要创建为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县(市、区)。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3年1月-2013年5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动员、部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及规范管理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2013年8月)
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的专业机构工作人员专班,深入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督导并于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的规范管理年活动自查工作,8月30日前要将自查报告报市卫生局妇社科。
(三)督导考核阶段(2013年9月—2013年10月)
市卫生局于9月底前完成全市规范管理年活动达标验收工作;10月底前组织申报规范管理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