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人事科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劳动合同签订与实施等、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
通风区负责对职业危害因素包括粉尘、毒物、噪音、高温等进行日常检测检查。检查应制定计划包括测点布置、人员安排、仪器准备、记录整理分析评价、分类存档等并报安监处备案。
生产、机电、运输、选煤厂等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现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调度所是核子秤使用和维护单位,负责核电离辐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工培训中心负责职工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知识培训工作,新工人上岗前培训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定期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工会配合安监、人事等部门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及时听取并反映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其他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的工作。
四、实施方案
(一)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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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严禁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罚,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第一责任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协调各部门,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月”活动,向职工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知识。
(三)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尘肺普查,按上级拨片数量,根据工作年限和工种规定:
煤尘1次/2年,岩尘1次/年,观察对象,Ⅰ期煤工尘肺患者1次/1年,噪音、高温1次/1年,其他化学毒物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确定检查周期,把体检数分解到基层单位,并认真组织、积极配合搞好体检。
对确诊的尘肺病人,按规定办理脱离接尘岗位,重新培训安排其它合适岗位或办理内退、退休手续,疑似病人每年重点检查,对上年度未参加体检的人员,重新安排体检,确保应检查职工检查到位。其他接触有害化学因素、有害物理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开展各项监督监测等健康监护工作。
在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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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职业危害监督监测监护工作,针对职业危害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活动。
第一阶段(1月—3月)
1、1月份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档案等。
2、2月份对现场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查、监测,督促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部门内部职业危害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3、完善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4月—8月)
1、4月份委托创佳公司开展上半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
2、6月份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月”活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权益。
3、6月份组织全矿职业病健康体检(具体时间由矿工总院定)。
4、7月份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救灾演练,并做好总结。 第三阶段(9月-12月)
1、9月份委托创佳公司开展全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
2、11月份完成职业病危害统计报表上报。 3、总结2016年工作,对2016年工作进行补漏、走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提升。
各单位应结合矿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职业病防治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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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实施。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钱营孜煤矿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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