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试用期满后,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立即辞退: ①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
②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利用假证件或威胁手段进入公司的,经发现时;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职员工离厂
1、职员工在试用期后辞工必须提前30天书面申请(试用期内只须提前3天,申请辞职期间不得请
假,否则按请假天数延长离职日期);各职员工辞工必须由直属主管、部门主管及厂长级以上领导签核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2、职员工未办理请假、公干或其它有关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无故旷工者,按自动离
职除名处理。 3、薪金结算:
1) 职员工因违纪而被开除者,只结算实际工资,无任何补偿;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
况追究赔偿责任。违反国家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在试用期后,职员工辞工未提前30天而离厂者,按提前天数扣除提前部分薪资。 3) 凡是在试用期内,如职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公司随时都可给予辞退,职员工需提前3天
申请方可办理离职,未提前3天申请离职者,需扣除提前部分薪资。
4、离职手续办理
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善离职手续,未完善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职辞到期手续办理日为每周星期二;(周二后到期的顺延下周二办理); (2)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3)按离职办理程序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4)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他公物; (5)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管理部办理退宿手续。 (6)向管理部提交厂证、工卡、工衣及已签完的离职审批表; (7)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8)待所有离职手续完成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资单。
(注:当月所有离职人员的工资,公司将在当月30日统一从银行发放到个人帐户。) 5、离职办理程序
(1)职员工辞职或辞退时,需按公司以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职员工辞职须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职员工本人填写《职员工辞职申请书》→所属主管同意、
签名→所属厂长(总经理)同意、签名→人事部备案。
(3)辞退职员工须按一下程序进行审批:组长/领班填写《职员工辞职/辞退书》→所属主管同意
签名→所属厂长(总经理)同意签名→人事部备案→交人事部通知给职员工。
(4)辞工/辞退人员离职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到人事部领取《离职通知单》并填写→到部门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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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用具→直接上级签名确认→搬行李到保安室检查并进行退宿→由总务签名确认(保安队长代理)→到人事部退还工衣工卡→由人事部人员签名确认后计算工时→扣除相关应扣费用→通知财务部计算工资→离职员工本人于当日下午16:30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单→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单并签字确认→2小时内带个人物品离厂→保安部根据各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离职通知单》方可放行,并收缴《离职通知单》→人事部存档。
第五章 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 五天/8小时 工作制,加班按劳动法规定计算。
2、公司可根据生产需要,对工作日、上下班时间、班次、就餐时间及工休时间进行调整,全员必
须配合。
3、公司因生产需要加班,所有职员工有义务积极配合生产安排。 二、考勤制度
1、全体职员工必须按公司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打卡,除卡钟有故障外,不按规定打卡,一律不计算工时。
(1)写字楼职员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2)生产部门文员/主管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3)生产部门主管以下级别至员工级实行两班制:(月薪人员薪资均已包含加班费)
白班上班时间:8:00--20:00(就餐时间除外,每天固定加班3H。) 夜班上班时间:20:00-08:00(就餐时间除外,每天固定加班3H。) (4)后勤员工上班时间:6:30-19:00(就餐时间除外,每天固定加班3H。)
2、迟到/早退在1分钟-30分钟内按1元/分钟,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每月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全厂通报批评;屡犯者,视情节轻重而定,严重者可辞退处理。 3、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则要填写《放行条》,审批后交人事部,保安凭《放行条》放行并作好记录。
4、因公事不能及时打卡者、忘记打卡者(每月仅限四次),必须填写签卡申请单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事部签卡;(卡钟发生故障除外)
5、超出规定加班时间者,必须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于当天交于人事部,未填写加班单加班者一律不计算出勤;
6、公司要求加班、值班人员,上下班必须打卡,加班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需提前下班必须经上级主管同意方可下班,否则当早退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者,须办理向上级主管请假。 7、上、下班需亲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否则双方各记小过一次。
三、请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
1、请假:请假3天以内至少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3天者至少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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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单一式二联)。
1.1员工请假3天以内呈部门组长(领班)审批,交主管批准后交人事部;
1.2职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后交人事部,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的由部门主
管审批后呈厂长批准交人事部。
1.3全厂员工请假超过3天(含3天)以上的需呈厂长批准。 1.4审批后的请假单一联交人事部,一联由请假者出厂时交保安室。
2、病假必须出具病假单;婚假、丧假等需有书面证明方可,如无相关证明,一律按事假处理. 3、未经请假、请假未核准或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而不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4、任何人员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到3天者,一律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旷工
1、旷工:
1.1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 1.2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不上班者; 1.3假期满未及时续假者;
2、1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到3天者,属于严重违纪,公司一律按自离处理。 3、旷工1天扣3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计,旷工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第六章 食宿规定
1、公司为职员工提供了食宿方面的便利(生活费由职员工自己承担),并逐步提升和改善职员工的
食宿条件,请您务必配合相关的管理工作,并遵守相应的规定,共同创造良好的食宿环境。 2、用餐规定
2.1请在供餐时间内到餐厅内就餐,过时或提前不予供应(因工作需要提前或推迟就餐时需向人
事部申请)。
2.2就餐时请自觉排队领餐,并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不得插队、拥挤。
2.3用餐后请随手将桌面之纸巾、残渣、果皮及其它杂物等清理至指定的地点,禁止乱丢垃圾。 2.4就餐时间:
早餐: 白班员工 7:00-7:55 夜班员工 8:00-8:30 职员 7:30-8:00 中餐: 第一批员工11:30-11:50 第二批员工 11: 50-12: 10
领班11:40-12:10 职员 12:10-12:40
晚餐: 第一批员工 16:50-17:20 第二批员工 17: 20-17: 40
领班 17:20-17:40 职员 17:40-18:10
夜宵:第一批员工 00:00-00:20 第二批员工 00: 20-00: 40
领班 00:4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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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宿舍规定
3.1请按宿管安排的床位入住,不得私自乱搬动床位。
3.2由管理部给每个宿舍发放1张<值日卡>,每天每个宿舍应按床位先后排列轮流值日,值日生主
要负责当日宿舍卫生的打扫及水电关闭检查等工作。
3.3各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并配合宿管员的调配和管理。 3.4所有宿舍成员均应做到:
3.4.1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更不得向宿舍
外抛弃杂物;垃圾不得堆积于室内。
3.4.2宿舍外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不得乱堆放杂物或私自占用。
3.4.3便后冲水,厕纸入垃圾桶内,严禁将纸巾或其它杂物丢入马桶内,以免堵塞下水道。 3.4.4注意安全,预防火灾,严禁私自安装电器或私拉乱接电源以及在宿舍内玩弄火种。 3.4.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在中午、夜间休息时禁止大声喧哗或大声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
休息;晚上23:00后各宿舍必须关灯就寝。
3.4.6自觉维护生活区所配臵的各项设备设施,人为损坏除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
分;若有自然磨损或出现故障时,请及时联系宿管员进行维修。
3.4.7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外宿,所有人员外宿需写外宿申请单,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宿; 3.4.8宿舍应做到每日清扫地面、做到无垃圾、无残渣、窗户、房顶无明显浮尘;墙上无乱张
贴的图画、无刻画的痕迹;床上物品应保持整洁、有序,皮箱摆放整齐,桶、盆、口杯、毛巾等洗漱用品应按规定区域摆放。清洗后的衣物要按指定地点晾晒。
3.4.9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宿舍进行6S检查,并在评比后实施奖罚,并将检查的结果公布于公告
栏。
3.4.10全体人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人走关水、关电,自觉节约资源。
第七章 公司福利
一、薪酬及支付方式
1、公司实行计时工资和包月制工资两种工资制度。 2、公司工资不包括如下:
① 社会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②电话、伙食、交通、住房补助等; ③绩效工资; ④年终奖金;
⑤其他奖金及物质奖励。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职员工加班工资;
①周一至周五加班按1:1.5计算; ②周六周日加班按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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