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 火灾事故调查涉及现场勘查、调查访问、痕迹物证鉴定、综合分析、原因认定、事故处理等多个方面,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基本装备、人员结构、人员素质、技术鉴定、责任认定和档案建设等几方面对火灾事故调查的现状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改进措施,作为火灾调查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借鉴。 [关键词] 火灾事故调查,现状,问题,对策
一、前 言
火灾事故调查是《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消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规范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它又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包括很多项工作内容,其程序如下图所示。
火灾事故调查为确定火灾原因和性质及研究火灾发生规律,预防和扑救火灾提供科学依据,其主要任务是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它直接体现了消防机构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是消防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也为防火、灭火工作提供了借鉴。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进步,各种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涌现,环境及人的各种因素的变化,使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日趋复杂,难度越来越大。由火灾事故引发的火灾原因、责任的申请重新认定、损失赔偿纠纷、处理不服上告的案件逐年增多,因此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火灾调查工作现状
在阅读文献和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就目前火灾调查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和总结。下面从仪器情况、人员结构、人员素质、技术鉴定、责任处理、档案建设等几方面就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一)基本装备缺乏,设备陈旧落后。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基本装备包括摄像、录音、物证采集、分析检测、现场绘图、挖扒、个人防护、交通、文字图象处理、通讯等仪器工具。目前,先进国家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除了用先进的仪器设备进行物证的分析和技术鉴定外,还开始用计算机三维图象模拟火灾的发生蔓延经过,从而准确及时地认定火灾原因。而我们相当多的基层单位在火灾现场勘查中,由于缺少装备
或者有的仪器装备不会使用,还停留在用锄头、铲子扒火场定结论的层次上。不少火调人员在调查火灾时,只能凭经验、凭主观意愿办事,造成有的痕迹物证无法在火灾勘查现场进行分析,拖延了调查时间,错过了调查最佳时机,或造成火灾事故调查中断,影响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机构配备不足,专业人员缺失。
火灾调查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而目前,我国火灾事故调查的专门科研机构也很少。火灾事故调查的特殊性,要求现场勘查和现场询问互相印证。现场勘查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又相互交织在一起,因而要求火调人员不但要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而且还要有丰富的火灾调查的经验,才能真正适应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绝大部分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不能接受院校的系统业务培训,只能在实际工作中摸索,提高,因此,培养一名胜任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人员需要的周期较长。由于从事火灾调查工作的警力不足,导致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大多是身兼数职,既做消防监督检查又做建筑工程审核验收,还有的做内勤,而且新成份多,加之现役体制的关系,客观上造成骨干流失,火灾事故调查队伍整体现状是量少质弱,入不敷出,火灾案件的办理基本处于应付状态。。 (三)专业素质不高,工作不够严谨。
火灾原因认定准确与否,与调查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和工作作风的好坏有直接关系。在市、县一级的公安消防机构,其火灾
事故调查人员大多数是“半路出家”,系统学习火灾事故调查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一些新同志虽然有专业知识,但在本岗位上工作的时间短,也缺乏对火灾勘查实践经验的积累,业务水平提高慢,长期不能独立工作;一些老同志不注意知识更新,凭经验办事,导致了火灾原因认定依据不科学、不充分,定论不准确。在火灾调查工作中遇到一些重、特大或疑难复杂火灾时,部分火调人员往往产生畏难厌战情绪,致使一些火灾调查工作失去了时机,给火灾原因鉴定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四)缺少技术鉴定,定性依据不足。
火灾事故调查中,对起火部位、起火点、起火物、燃烧过程、火势蔓延等关键问题的认定,必须由调查询问与现场勘查相一致才能下结论。但是一些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现场勘查报告中,现象直观描述多,专业分析、数据定量说明少,或是不准确。例如电气火灾目前在全国火灾原因中始终保持前列。认定电气火灾,目前国内较常用的方法有六种:金相分析法、微观形貌鉴别法、成分分析法、剩磁法、导线熔痕宏观鉴别法、模拟实验法。一般电气火灾采用以上的方法进行技术鉴定都可以认定。但是,很多电气火灾原因认定中缺少技术鉴定的报告。认定导线短路引起火灾,没有去收集短路熔痕,进行金相分析鉴定,从而无法判定是短路引起火灾,还是火灾后短路;线路过载火灾,一般会在导线表面有小结疤状熔痕,而漏电、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都会在导线连接处留下熔痕。认定这类火灾原因时,若没有对起火点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