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结论与建议 1、结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拟建于盱眙县淮河镇沿河村,项目总占地面积5733m2,总建筑面积3000m2,项目职工3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年工作天数350天,无食宿。 (2) 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服务,经查询国家发改委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修正)中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修正)中淘汰类、限制类,属于一般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将发展地方经济,不仅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还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在产业政策方面是可行的。 (3)选址与规划相符性 项目选址于盱眙县淮河镇沿河村,已取得盱眙县国土资源局出让合同(见附件),是淮安市盱眙县规划用地中的工业用地范围。所以项目选址符合淮安市及盱眙县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按照区域环保规划的要求: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后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后肥田,不排放;对产生固废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或卫生填埋。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区域环保规划是相容的。 (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a、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质量良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b、水环境质量 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体淮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c、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昼夜噪声值,分别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的类2类标准。 (5)达标排放可行性 27
针对建设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产生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具体如下: a、废水:项目废水经过化粪池和预处理后肥田,排放浓度分别为COD145mg/L、BOD591.2mg/L、SS82.7mg/L,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的要求,不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b、废气:项目无废气产生,故对厂界四周无影响。 c、固废: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外售给养殖单位做饲料,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在收集和处置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d、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高噪声设备,包括压缩机和冷风机等生产设备。在噪声防治过程中,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用隔声、减振、压缩机设独立间措施后,再通过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从传播途径上减小噪声,厂界各点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6) 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 a、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企业生产厂房内加强通风,预计对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b、地面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每年产生活污水量为541.5t,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与地面清洁废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后肥田,不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附近河道造成显著影响。 c、声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主要声源包括:压缩机和冷风机等生产设备,拟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再通过合理布局后的距离衰减,昼间等效声级可控制在60dB(A)以下,可满足功能区要求。预计不会改变目前声环境质量现状。 d、固体废弃物影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在收集和处置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7)清洁生产 本项目采用优质高效和清洁性好的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和优化工艺参数,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和污染控制措施,分析表明项目建设可以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投产后,企业将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本着“循环经济”的原则,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持续改进和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8)总量控制措标 28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项目废水肥田,故不进行总量申请,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固废排放排放量为零。 通过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后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于盱眙县淮河镇沿河村,符合淮安市及盱眙县总体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建议,对产生的主要污染物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小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2、对策和建议 1.建设单位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对员工加强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2.加强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管理,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保养检修,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3.项目建设运营时,应妥善解决好周边居民的关系。如遇环境纠纷,项目业主与当地政府一道通过协调解决。 预审意见: 公 章 29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