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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星湖街东A10、A12、A13地块工程”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园区“星湖街东A10、A12、A13地块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结构计算时,数据的取值应注意统一性、正确性;剪力墙结构中局部布置柱,应作0.2Q0剪力调整。
二、A10-3#、5#楼基本风压建议取0.45KN/m。
三、A10-7#、9#,A12-3#楼上部结构收进部位的高度大于房屋高度的20%,该层楼板及上、下层楼板厚度建议适当加厚,配筋适当加强,同时建议按高规10.6.4条采取加强措施。
四、A10-3#、5#楼进行局部6.0m剪力墙墙体稳定验算时,出现受剪承载力小于上一楼层的80%,建议作适当调整。
五、A10-10#楼从下至上共18个结构层(3-1)~(3-3)间漏恒、活载,请逐一核对。
六、建议桩承台之间设双向联系梁。
七、A10-10#楼(1-4)、(3-3)轴上一字形剪力墙中央有较大的出平面弯矩,其余较多楼号也有类似情况,建议调整。
八、A12-3#、6#楼一字形剪力墙较多,约占剪力墙总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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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议调整剪力墙的布置。
九、A10-7#楼A区、C区框架的抗震等级应调整为四级。 结论:结构体系基本符合抗震设计要求,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以上问题应在施工图设计中加以落实。
专家组组长:王 干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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