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赣青联发?2011?33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青年岗位能手、杰出青
年岗位能手及优秀师徒推荐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创新能力,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贡献力量,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10年度全省青年岗位能手、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及优秀师徒推荐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全省青年岗位能手(含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或荣获省级以下各级别的“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青年职工。
(二)全省优秀师徒
在2010年度开展青工导师带徒活动的企业中取得突出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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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徒(徒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条件
(一)全省青年岗位能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作风扎实,敬业勤业,遵纪守法;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在工作中有所创造,有所建树;
3.积极参加各类岗位练兵和技能大赛,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4.积极参加青年文明号、导师带徒活动,在带领青工学技术方面发挥了带头作用;
5.在近两年抗洪救灾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发挥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
6.被评为省级以下各级别的“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时间为1年以上(含1年)。
(二)全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全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对象是根据岗位技能、岗位创新、岗位奉献、岗位效益等情况,在2010年度全省青年岗位能手中择优选拔。
(三)优秀师徒推荐条件:
1.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过硬的职业技能,并在导师带徒活动中取得了一流的工作业绩,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
2.师傅言传身教,毫无保留地向徒弟传授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指导徒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使徒弟业务能力、知识水平、思想品德等方面有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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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徒弟虚心好学,能积极主动地向师傅请教,较快熟练地掌握了本岗位所需的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创造了较突出的岗位效益;
4.师徒能够团结协作,互敬互助,共同提高;
5.师徒积极参加各类岗位练兵、技能大赛、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活动,能够紧密合作,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并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6.被评为省级以下各级别的“优秀师徒”称号时间为1年以上(含1年)。
三、推荐表彰步骤
(一)推荐申报(8月20日前)
各地根据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工作。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全省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优秀师徒推荐表(一式一份),并将打印稿(限A4规格)、电子版及获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务必于2011年8月20日前报全省青年岗位能手(导师带徒)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城青部)。
(二)评选确认(9月中旬)
本次评选将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推荐人选情况将公示于团省委网站,全省青年岗位能手(导师带徒)活动组委会将综合申报候选人条件和网络投票情况,从中差额择优确定全省青年岗位能手、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和优秀师徒。
(三)命名表彰(10月下旬)
以团省委、省人保厅的名义联合对2010年度全省青年岗位能手、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及优秀师徒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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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加强合作。各设区市团委、人保部门、省直各单位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确保青年岗位能手及优秀师徒的先进性。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在青年岗位能手及“导师带徒”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及先进事迹,营造崇尚技能、学练技能、勇于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积极的社会导向。
联系人:朱亮、韩宏旺 电 话:(0791)6232051 E-mail:jxqg54@163.com
地 址: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 团省委城青部 邮 编:3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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