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关于学制的主要内容有:1、加强基础教育,有步骤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决定》要求在实施义务教育时,要把我国划分为三类地区,分步骤进行:经济发达地区到1990年完成普及义务教育;中等发展程度地区到1995年左右完成;经济落后地区要积极展开普及工作。《决定》还明确了义务教育实施中社会、家庭和学校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义务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2、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打破中等教育为单一普通中学的传统结构。为此,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性质的学校,在小学、初中、高中后进行三级分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勾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3、对学校教育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进行分级管理的原则,除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等权力都交给地方。具体为基础教育管理权属地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也主要由地方负责,高等教育实行中央、省、中心城市三级管理的体制。在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并逐步建立和健全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4、改革高等教育招生与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十)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指导90年代乃至21世纪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纲要》提出了教育优先发展的重大思想,同时又对教育制度提出了一些新的规定。1、关于中国教育发展总目标:《纲要》提出:“到本世纪末,我国要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建设好一批重点高等学校和一些重点学科”,简称“两基”、“两全”、“两重”。2、关于教育结构,《纲要》确定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四种类型。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必须大力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要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和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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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新型教育制度。另外,还要重视和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重视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3、关于办学体制,改变以往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基础教育应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高等教育要逐步形成以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格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主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4、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变全部由国家统一计划招生的体制,实行国家任务计划与调节性计划相结合,改革学生上大学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逐步实施收费制度;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制度。5、改革和完善投资体制,增加教育经费,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以征收教育税费、收取学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设立教育基金等为辅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制度。努力实现“三个增长”即“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
(十一)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建国以来的第一部教育大法,它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了学制的改革成果,并列专章专门规定了我国的教育基本制度。1、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这是关于我国学校教育制度和划分学校层次的根本规定。2、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3、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4、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5、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对维护教育活动正常有序的运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6、国家实行学位制度。目前我国设立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和管理学十一个学科。学位制度对促进我国科学、技术专门人才成长,促进各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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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我国现行的学校结构
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受教育者数量的增多和教育形式的多样化,使得学校教育结构变得越来越复杂。对于学校教育体系的构成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加以认识,即横向的类别结构和纵向的层次结构。
从纵向上看,我过目前的教育主要有四个层次。1、幼儿教育,招收3~6岁的幼儿,主要任务是根据一定培养目标和幼儿的身心特点,对学前幼儿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使儿童身心获得协调发展,为他们接受小学阶段的学校教育作好准备,实施的机构主要是幼儿园、托儿所和学前班等。2、初等教育,主要任务是为受教育者接受更高一级的教育做好身心各方面准备。基础教育主要是养成教育,是未来公民素质的奠基教育。初等教育实施机构分两类,其中主要指全日制小学教育,招收6、7岁儿童入学,学制为5、6年,另一类是为接受初等教育的成年公民开办的成人初等学校,主要进行扫盲教育。3、中等教育,是在初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各类中等职业教育。中等普通教育包括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主要担负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和培养劳动后备力量的任务。修业年限为5—6年,有三三分段,四二分段,三二分段,二三分段几种。职业学校有初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校、中等技校,担负培养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任务。职业高中2—3年,中等专业学校3—4年,技工学校2—3年。4、高等教育,指全日制大学、专门学院、专科院校、研究生院和各种形式的业余大学。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从事社会服务的多重任务。专科教育一般为2—3年,本科教育除医学院和少数理工科院校为5~6年外,一般为4年,毕业考试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业余大学修业年限适当延长,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同类专业水平者,承认学历,享受同等待遇。5、 条件和设备较好的大学,专门学院和科学研究机关设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3年,招收获学士学位和同等学历者,完成学业授予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3年,招收获硕士学位者和同等学历者,完成学业授予博士学位。在职研究生修业年限适当延长,完成学业者也可获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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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横向上看,我国教育共有以下几类:1、基础教育体系:指实施普通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是提高我国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为学生提供进一步学习的基础,学会做人的基础和学会生存的基础等等。主要由中小学进行。它的特点是全面性、基础性和普及性。2、 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指向学生或在职人员传授专业或业务知识技能的教育。包括技工学校、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专业技术学院。3、高等教育体系是主要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教育,包括综合大学、专门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等,也包括与成人继续教育相重合的职工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刊授等各种成人高等教育机构。4、 成人继续教育体系:是适应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的教育制度,面向在职人员。由职工大学、干部管理学院、行政干部学院等构成,也包括普通高校中设立的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这种教育体制通过向成人施以普通文化科学知识的补偿教育,以适应知识不断更新对职工与干部素质不断提高的时代要求。5、特殊教育的学校系统:指用特殊的方法设备和措施对特殊的人类群体进行的教育。狭义的特殊教育对象是指身心有缺陷的人,广义则兼指智力超常儿童、品质有缺陷的人等。具体包括:盲、聋、哑教育;工读教育(指通过工读学校对有违法行为和轻微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进行的教育);超常教育(是对智力超常或有某些特殊才能儿童的教育)。
(十三)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十大教育改革试点包括:
1、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测评结果等。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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