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磷化工工业园区发展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026/1/12 9:11:27

(2)交通仍然是制约工业区建设的主要因素

由于瓮安县对外交通特别是连接贵阳市的公路等级较低,尽管近邻贵阳中心城市,但长期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使瓮安区位比较优势和资源优势不能发挥,工业发展缓慢,缺乏支撑工业发展和要素聚集的交通物流及综合服务条件。因此,近期交通仍然是制约工业区建设的主要因素。

2.4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结论

磷化工产业规划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规划项目中部分国家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类,一定要严格控制,强化环保治理措施。规划与当地的整体发展目标协调,环境功能区划合理。规划选址基本合理,但是近期交通有一定的限制,水资源是工业园区长期发展的限制型因素,需慎重考虑!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1园区排放污染物

通过采用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数法,根据规划主要工业产量,计算了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1)废气污染物

园区排放气体污染物2790226.67万m/a。其中青坑片区排放208548万m/a,银盏-羊子坪-木老坪片区排放2581678.67万m/a;主要污染物SO2青坑片区277 t/a,银盏-羊子坪-木老坪片区3670.5 t/a;NOX青坑片区80t/a,银盏-羊子坪-木老坪片区2557 t/a;氟化物青坑片区2.9 t/a,银盏-羊子坪-木老坪片区157.5t/a;银盏-羊子坪-木老坪片区排放甲醇2100t/a,甲醛89.21t/a,氨气305t/a。 (2)废水污染物

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0999552m/a,其中青坑片区排放40032m/a,银盏-羊子坪-木老坪片区排放10959520m/a。主要污染物COD银盏-羊子坪-木老坪片区排放1165.103t/a,青坑片区排放3.9 t/a;氨氮银盏-羊子坪-木老坪片区排放150.359 t/a,青坑片区排放0.57 t/a;总磷银盏-羊子坪-木老坪片区排放69.3394t/a,青坑片区排放1.4t/a。 (3)固体废物

产生工业固废1370100t/a,其中青坑片区866000 t/a,银盏-羊子坪-木老坪片区504100 t/a。产生磷石膏4055000 t/a,危险废物6201.032 t/a。

3.2园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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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预测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主要超标范围都在红线以内,红线外的超标范围没有敏感点,所有敏感点的污染物浓度都达标,说明园区建设产生的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由于现状监测水质瓮安河席子河段COD已经超标,预测南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在2200m后,污水厂排入部分指标已经衰减到排放以前的水质浓度。按流量计算,本年度监测流量尚不及平均流量的40%,因此可以确定,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建设对瓮安河水质影响较小。

北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在排放口下游1100m处水质已经达标,说明排放污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由于瓮安河和草塘河COD均已超标,建议枯水季节污水厂污水最好不要排入河流,应考虑回用,回用于园区的环境绿化、道路冲洗等园区杂用水,一方面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已超标河流造成的污染压力,另一方面回用水资源可降低园区的用水压力。建议在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时考虑污水回用。 (3)固体废物

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地表、地下水环境已经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4)生态环境

调查及预测结果表明,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科学选址、合理布局、生态恢复、绿化美化等措施后,能够避免石漠化以及水土流失出现,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3.3园区环境容量及污染物排放总量3.3.1环境容量

(1)水环境容量

通过计算,除青坑河外,瓮安河、白水河、席子河段以及草塘河水环境容量均为负值,说明已经没有水环境容量。 (2)大气环境容量

SO2剩余大气容量6652.5 t/a;NOX剩余大气容量15263 t/a;氟化物剩余大气容量479g/a;P2O5剩余大气容量4734.32 t/a。表明该区域具有较高的大气环境容量。

3.3.2总量控制

按环境容量的90%计算总量控制指标,则大气总量控制指标为:SO2为9540t/a,为16110 t/a;水环境已经没有容量,建议污水不排放,全部回用。

3.4园区环境风险结论

园区规划产业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除中间产品外,包括易燃品黄磷,硫磺,易爆品氢气、黄磷及三氯化磷的蒸汽等,有毒有害物质氨、氯、CO、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腐蚀品硫酸,氟化氢。此外,渣场本身由于体量大,存在溃坝、渗透污染地下水等安全隐患等等。在上述物质属于重大危险源,在储存、生产、运输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因此磷化工产业园区为高风险产业园。

园区管委会从管理和安全出发,对各产业区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并从技术、工艺、管理方法等方面加强对区内企业风险防范措施建设的管理,检查、监督产业区内各企业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防泄漏措施,以及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大力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另一方面产业区还应建立起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体系,配备一定的硬件设施,以加强对潜在事故的监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将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建立园区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实施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包括降低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3.5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及生态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中的硫酸、磷酸和磷肥行业应按照国家清洁生产指标的要求,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水泥行业可以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建议建设单位参照《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中的“磷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技术”,提高磷石膏的综合利用率,保证进园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 入园企业根据循环经济规划,建立相互衔接的产业链,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实现能源的联网供应。

根据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要求,上下游企业形成产业链条。输入原料矿石后经过产业链的衔接生产精细磷化工产品,提高产业的深加工能力和磷化工产业附加值。

4.环境保护措施

4.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入区项目的准入条件,对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项目,必须从严控制。进驻企业的厂址选择,必须符合工业聚集区产业布局和环境保护规划布局,进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针对进驻项目排放的废气情况,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布置和调整厂区总平面布置,以减少其对工业聚集区和环境敏感点的大气污染影响。 (1)控制污染排放

控制特征污染排放,堆场扬尘污染控制,

园区大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因此空气质量严格执行二级标准。磷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气。

(2)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

应积极引导入驻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提高气化率,减少烟尘污染;按照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努力开展废气资源的回收利用。

(3)总量控制

规划区域的大气环境现状良好,根据规划预测的结果表明,每年排放的化合物的种类较多,而总量控制仅仅控制的是SO2和NOX,因此总量控制实现的前提下,应在开发过程中逐步监测多种污染物的协同影响。

(4)推行行业准入制度,搬迁不达标企业

应在规划区域内实行行业准入制度。对不达标的企业和不符合规划的企业,应坚决予以搬迁。

(5)企业选址布局

应将高污染行业与居民聚居区远离。根据园区的规划安排,高污染的磷化工远离瓮安县城,应注意将主要为大气污染排放的企业,如排放恶臭的食品业安置在远离居住区的区域。 (6)发展清洁能源,鼓励二次能源

由于该工业聚集区需要大量清洁能源,规划综合考虑利用瓮安现有一座年产60万吨的焦化厂产生的焦炉煤气作为工业聚集区的清洁能源,同时统筹规划瓮安县城市燃气改造。

4.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污水处理

磷化工、精细化工和银盏轻工区废水应在厂区内处理达到二级标准以后,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的处理。企业、管理区排放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在园区南侧和北侧建2座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分析结论,处理后污水应回用于园区的杂用水。 (2)污水资源化

工业区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出水尽可能回用于区内外绿化、道路浇洒以及企业循环用水系统补充水、车间地坪和生产设备冲洗水等。应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鼓励企业采取一水多用、中水回用、污水综合利用措施,企业的设备冷却水要全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对污染源实行污染预防等措施。采用适当的行政和经济手段,提高企业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新鲜用水量,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雨污分流。

4.3固体废物影响的减缓措施

重点是固体废物的集中收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开展工业固废的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各企业应按“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要求,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清洁原料,以尽可能少产生工业固体废物。 (3)危险废物处置规划

聚集区内各工业小区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文件的要求以及“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进行管理,送交贵州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或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最终处置,无害化处理处置率为100%。 (4)生活垃圾处理规划

工业聚集区紧邻瓮安县城,生活垃圾收集送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集中处置,在聚集区南北两个区域各规划设置一座垃圾转运站,实现聚集区内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

5.总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表明:磷化工产业规划符合国家和贵州省产业发展规划,在满足污染治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建设等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磷化工园区建设给当地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建议

建议规划核实轻工产业水资源的消耗量或采用耗水量更低的生产技术,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量。

7.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瓮安县银盏乡岩脚桥(县污水处理厂内),邮编550400 联系方式:0854 2636366 传真:0854-2636548 联系人: 任森奎

电子邮箱:wagtgs@163.com

8、环评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12号,邮编:100028 联系方式:010-66358596,传真:010-58664809 联系人:刘士锐 董春宏 电子邮箱:bj9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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