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二、进入机房、硐室参观或检查者,须由区队领导或矿领导陪同,并填写来客登记。
三、参观或检查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与正在操作的司机谈话或询问问题。
四、非本室值班人员,不得操作本室设备,非专职维修工人不得打开本室设备进行维修。
五、机房值班人员无权接待任何客人。
六、机房内不许高声喧哗,任何人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
七、机房内的工作人员要整理好机房内的各种器具和设备设施。
井下动火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使用电气焊的安全管理,规范使用电气焊的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措施。
1、下放氧气瓶、乙炔瓶要分车分运,严禁同车运输,搬用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距离烧焊地点15m以外。
2、使用电焊及割枪前,必须彻底清理作业现场的杂物,工作现场前后10米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至少有2个灭火器和水桶等灭火器材。
3、工作前,由安检科派安检员、通风队派瓦斯检测工,在现场做好监督、监护工作。
4、使用电焊及割枪前,必须作业现场附近20m范围内洒水消尘,保证湿润。
5、专职瓦检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测定仪巡回检测作业地点瓦斯情况,如果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作业。
6、施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7、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相关操作规程,保证工程
质量。
8、气焊工作时应做到以下工作:(1)每根乙炔管必须有防回火装置;(2)氧气瓶、乙炔瓶的胶管接头、阀门的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3)氧气瓶及附件、胶管、工具上禁止沾油;(4)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离不少于10m;(5)开启氧气或乙炔阀门时严禁撞击,防止产生火花;(6)胶管接头应用细铁丝扎紧。
9、气焊时应注意事项:A、割嘴不许沾染油脂、泥垢,配件不得碰伤。B、割嘴必须用螺帽压紧不准松动和漏气,孔道必须畅通。C、氧气阀与乙炔阀应灵敏可靠,氧气管必须采用能承受10公斤/厘米压力的畅通红色橡胶软管,乙炔管必须采用能承受5公斤/厘米黑色或绿色橡胶软管必须有合格证,否则不准使用,软管若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时,不得使用,软管长度一般为10-15m。E、乙炔管堵塞时严禁用氧气或压缩空气吹除,发生回火时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阀着火可采用弯折软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0、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接受安全负责人的监督。
11、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安排人员清理现场,再次洒水消尘,将施工所用材料、设备、工具安全提升到地面。
12、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洒水并派专人留守1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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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可疑现象时,方可撤离人员。
13、其它一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工人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为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同时为了尽可能减少机电事故发生,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故重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出现以下列人为造成的机电事故,必须进行事故追查、分析、考核,目的要明确,吸取的教训要深刻。
1、主扇停止运转10分钟以上。 2、井下电器设备失爆。
3、井下主排水泵造成水仓满,主排水泵完好台数达不到规定要求。
4、造成全矿井终止供电10分钟以上的停电事故。 5、由于违规造成的机电事故及人身轻伤事故。
二、事故分析追查,要吸取教训深刻,即搞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因设备本身质量,人为管理不善,操作人员素质低,还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
三、属于责任事故时必须追查责任者,并按矿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上到下一追到底,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事故查清后以书面行式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其中注明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