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医院宣传
1、甲、乙双方对各自医院的宣传方式、内容具有决定权。对涉及医疗集团的宣传应在协商的基础上统一进行。
2、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开展的关于医疗集团的宣传工作,在宣传材料、场地、人员方面给予支持。 (四)人才培训
1、乙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医师培训和学术交流、疑难病例讨论,并对参加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测评。
2、乙方将年度进修计划,包括人数、进修专业等相关内容于上年度12月份报给甲方,方便甲方进行统一安排。
3、乙方对于业务培训的需求和建议,可经医疗集团月例会或电话等形式通报给甲方。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约。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县卫计局壹份。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北京门头沟区区医院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2017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2017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