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 县 教 育 局 彬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彬教联发[2010]5号
文件
彬 县 教 育 局 彬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学区、九年制学校,职教中心,城关、实验小学,县幼儿园:
为了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0]16号)及咸政教人字[2010]14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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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教研人员,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广大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二)符合《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具有相应的高级教师职务,教龄在十五年以上或教龄不满十五年但获得三次省级教学能手称号。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者不参加评选。
(三)在所教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及时把握现代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全省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
(四)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质量高,效果显著;教学方法灵活,已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能够研究、理解、尊重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曾在市级以上本专业教研交流中执教或指导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具有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
(五)正确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教书育人,在促进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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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展和学生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和丰富的经验。有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并取得显著成绩。
(六)在教育科学研究方面,尤其在教学法研究和课程建设工作中刻苦钻研,成绩卓著;在课程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效果显著,并对提高本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近几年,正式出版或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著1—2册,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业文章不少于3篇。
(七)具有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帮助培训教师提高思想政治、文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上,尽职尽责。
(八)能熟练掌握并有效运用教育技术。 (九)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工作热情高。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1、公布条件。要通过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等方式,在本单位将特级教师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公布。
2、推荐人选。各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县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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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特级教师评选条件,向学校或单位进行申报。
(2)学校或单位推荐。在广泛征求学校或单位教师意见,并广泛进行评议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报县教育局。
(3)组织考察考核。县教育局组织专家深入推荐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逐一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考核,通过听课、检查教案作业、查阅资料核实个人情况、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师生等办法,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考核。在学校或单位进行考察考核时,要特别注意听取所在学校和本地区内同学科教师的意见。
(4)提出人选名单。在认真考察考核的基础上,经县特级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县教育网站上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上报市局。
四、评选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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