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550-2010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26/4/27 23:14:04

10.2.1 经修正露出骨料新面的混凝土加固粘贴部位,应进一步按设计要求修复平整,并采用结构修补、复原;对有段差、内转角的部位应抹成平滑的曲面;对构件截面的棱角,应打磨成圆弧半径不小于25mm的圆角,在完成以上加工后,应将混凝土表面清理干净,并保持干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触摸,并辅以圆弧样板(靠尺)检查。

10.2.2 粘贴纤维材料部位的混凝土,其表层含水率不宜大于4%,且不应大于6%。对含水率超限的混凝土应进行人工干燥处理,或改用高潮湿面专用的结构胶粘贴。

检查数量:每根梁、柱构件不少于1处;每100㎡板、墙不少于3处;不足100㎡的工程,也应检查3处。

检验方法:用含水率测定仪检测。

10.2.3 当粘贴纤维材料采用的粘结材料是配有底胶的结构胶粘剂时,应按底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涂刷和养护,不得擅自免去涂刷底胶的工序。若粘贴纤维材料采用的粘结材料是免底除胶粘剂,应检查其产品名称、型号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允许免除底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监督涂刷底胶并检查底胶进场复验报告及施工记录。

10.2.4 底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提供的工艺条件配置,但拌匀后应立即抽样检测底胶的初黏度。其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表4.4.6的要求,且不得以添加溶剂或稀释剂的方法来干煸其黏度,一经发现应予弃用,已涂刷部位应予返工。底胶指干时,其表面若有凸起处,应用细砂纸磨光,并应重刷一遍。底胶涂刷完毕应静置固化至指干时,才能继续施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配制并检查初黏度检测报告;若怀疑掺有溶剂或稀释剂,应取样检验。

(Ⅱ)一 般 项 目

10.2.5 若在底胶指干实际,未能及时粘贴纤维材料,则应等待12h后粘贴,且应在粘贴前用细软羊毛刷或洁净棉纱团沾工业丙酮擦拭一遍,以清除不洁残留物和新落的灰尘。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10.3 纤维材料粘贴施工 (Ⅰ)主 控 项 目

10.3.1 浸渍、粘结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其配置和使用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拌合应采用低速搅拌机充分搅拌;拌好的胶液色泽应均匀、无气泡;其初黏度应符合本规范表4.4.6的要求;胶液注入盛胶容器后,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油、灰尘等杂质混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并对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检查配置记录、测定初黏度记录及施工记录。 10.3.2 纤维织物应按下列步骤和要求粘贴:

1 按设计尺寸裁剪纤维织物,且严禁折叠;若纤维织物原件已有折痕,应裁去有折痕一段织物;

2 将配置好的浸渍、粘结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均匀涂抹于粘贴部位的混凝土表面; 3 将裁剪好的纤维织物按照放线位置敷在涂好结构胶粘剂的混凝土表面,织物应充分展平,不得有皱褶;

4 沿纤维方向应使用特制滚筒在已贴好纤维的面上多出滚压,是胶液充分浸渍纤维织物,并使织物的铺层均匀压实,无气泡发生;

5 多层粘贴纤维织物时,应在纤维织物表面所浸渍的胶液达到指干状态时立即粘贴下一层。若延误时间超过1h,则应等待12h后,方可重复上述步骤继续进行粘贴,但粘贴前应重新将织物粘合面上的灰尘擦拭干净;

6 最后一层纤维织物粘贴完毕,尚应在其表面均匀涂刷一道浸渍、粘结专用的结构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由监理人员负责检查,并签字确认无误。 10.3.3 预成型板应按下列步骤和要求粘贴:

1 按设计尺寸切割预成型板。切割时,应考虑现场检验的需要,由监理人员按本规范附录U取样规则,指定若干块板予以加长约150mm,以备检测人员粘贴标准钢块,作正拉粘结强度检验使用;

2 用工业丙酮擦拭纤维板材的粘贴面(贴一层板实际为一面、贴多层板时为两面),至白布擦拭检查无碳微粒为止;

3 将配制好的胶粘剂立即涂在纤维板材上。涂抹时,应使胶层在板宽方向呈中间厚、两边薄的形状,平均厚度为1.5mm~2mm;

4 将涂好胶的预成型板贴在混凝土粘合面的放线位置上用手轻压,然后用特制橡皮滚筒顺纤维方向均匀展平、压实,并使胶液有少量的板材两侧边挤出。压实时,不得使板材滑移错位;

5 需粘贴两层预成型板时,应重复上述步骤连续粘贴;若不能立即粘贴,应在重新粘贴前,将上一工作班粘贴的纤维板材便面擦拭干净;

6 按相同工艺要求,在邻近加固部位处,粘贴检验用的150mm×150mm的预成型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由监理人员负责检查,并签字确认无误。

(Ⅱ)一 般 项 目

10.3.4 纤维织物可采用特制见到剪断货用优质美工刀切割成所需尺寸。织物裁剪的宽度不宜小于100mm。

10.3.5 纤维复合材胶粘完毕后应静置固化,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给固化环境温度和固化时间进行养护。当达到7d时,应采用D型邵氏硬度计测胶层硬度,据以判断其固化质量,并以邵氏硬度HD≥70为合格,然后进行施工质量检验、验收。若邵氏硬度HD<70,应揭去重贴,并改用固化性能良好的结构胶粘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D型邵氏硬度计检测硬度。

10.4 施工质量检验 (Ⅰ)主 控 项 目

10.4.1 纤维复合材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质量科用锤击法或者其他有效探测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认的总有效粘结面积不应小于总粘结面积的95%

探测时,应将粘贴的纤维复合材分区,逐区测定空鼓面积(即无效粘结棉结);若单个空鼓面积不大于10000mm2,应割除修补,重新粘贴等量纤维复合材。粘贴时,其受力方向(顺纹方向)每端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若粘贴层数超过3层,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对非受力方向(横纹方向)每边的搭接长度可取为1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及处理记录。

10.4.2 加固材料(包括纤维复合材)与基材混凝土的正拉粘结强度,必须进行见证抽样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表10.4.2合格指标的要求。若不合格,应揭去重贴,并重新检查验收。

10.4.3 纤维复合材胶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每根构件检查2处,但应选在胶层最厚及最薄处,用刻度放大镜测量。

(Ⅱ)一 般 项 目

10.4.4 纤维复合材粘贴位置,与设计要求的位置相比,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10mm;长度负偏差不应大于1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钢尺测量。 11 外粘钢板工程

11.2 界面处理 (Ⅰ)主控项目

11.2.1 原构件混凝土及加固钢板的界面(粘合面)经修整后,尚应分别按本规范第9.3.1条及第9.3.2条的要求进行打毛和糙化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必要时,可采用按喷砂效果制成的样片进行粗糙感手感比较。

11.2.2 外粘钢板部分的混凝土,其表层含水率不宜大于4%,且不应大于6%。对含水率超限的混凝土梁、柱、墙等,应该用高潮湿面专用的胶粘剂。对俯贴加固的混凝土板,若有条件,也可采用人工干燥处理。 检查数量:每根构件不少于一处。 检验方法:含水率测定仪测定。 11.2.3 在处理混凝土粘合面的同事,尚应由检测机构派员到现场做粘贴质量检验的预布点工作。布点前应按本规范附录U的取样规则随机抽取受检构件,然后再邻近受检构件加固部位处选择一个100mm×100mm见方的混凝土表面进行同条件的界面处理,以备在粘钢施工的同时,粘贴检验用的钢标准块。

(Ⅱ)一般项目

11.2.4 若需在钢板和混凝土上钻制锚栓孔,应先探明混凝土中原钢筋位置,并在画线定位时予以避让。若探测有困难,且已在钻孔过程中遇到钢筋的障碍,允许移位(d为钻孔直径)重钻,但应用植筋胶将废孔填实。

钻好的孔洞,应采用压缩空气吹净孔内及周边的粉尘、碎渣;若孔壁的混凝土含水率超限,宜采用电热棒吊入烘烤孔壁。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探测、观察、触摸、测量孔壁混凝土含水率。 11.2.5 钢板粘贴前,应用工业丙酮擦拭钢板和混凝土的粘合面各一道。若结构胶粘剂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涂刷底胶,应按规定进行涂刷。

11.3 钢板粘贴施工 (Ⅰ) 主控项目

11.3.1 黏贴钢板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其配制和使用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拌合胶粘剂时,应采用低俗搅拌机充分搅拌。拌好的胶液色泽应均匀,无气泡,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油、灰尘等杂质混入。

严禁在室外和尘土飞扬的室内拌合胶液。

胶液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完毕。严禁使用超过规定适用期(可操作时间)的胶液。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并对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检查配制记录及施工记录。 11.3.2 拌好的胶液应同时涂刷在钢板和混凝土粘合面上,经检查无漏刷后即可将钢板与原构件混凝土粘贴;粘贴后的胶层平均厚度应控制在2mm~3mm。仰贴时,胶液的垂流度不应大于3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并按隐蔽工程验收。

11.3.3 钢板粘贴时表面应平整,段差过渡应平滑,不得有折角。钢板粘贴后应允许布点加压固定。其加压顺序应从钢板的一端向另一端逐点加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以钢板周边有少量胶液均匀挤出为合格。

11.3.4 加压固定可选用:夹具加压法、锚栓(或螺杆)加压法、支顶加压法等。加压点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加压时,应按胶缝厚度控制在2mm~2.5mm进行调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1.3.5 在粘贴钢板施工同时,应将钢标准块(本规范附录U)粘贴在本章第11.2.3条指定的位置上,按同条件进行加压和养护,以备检验使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由独立检测机构派员粘贴,并作好记录。

(Ⅱ)一般项目

11.3.6 外粘钢板中心位置与设计中心线位置的线偏差不应大于5mm;长度负偏差不应大于1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钢尺量测。

11.3.7 混凝土与钢板粘结的养护温度不低于15℃时,固化24h后即可卸除加压夹具及支撑;72h后可进入下一工序。若养护温度低于15℃,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采取升温措施,或改用低温固化型结构胶粘剂。 检查数量:同意检验批的养护环境中,测温点应不少于2处,且应布置在朝西和朝北两部位。 检验方法:价差测温记录。

11.4 施工质量检验 (Ⅰ)主控项目

11.4.1 钢板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质量可用锤击法或其他有效探测法进行检查。按检查结果推定的有效粘贴面积不应小于总粘贴面积的95%。

检查时,应将粘贴钢板分区,逐区测定空鼓面积(即无效粘贴面积);若单个空鼓面积不大于10000mm2,可采用钻孔注射法充胶修复;若单个空鼓面积大于10000mm2,应揭去重贴,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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