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变更设计费用
第二十四条 Ⅰ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费用按批准意见及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的办法计算变更设计费用,施工单位据此随工程进度分期报建指验工计价。Ⅰ类变更设计的勘察设计费按《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第四章有关规定执行。
变更设计增减工程费的计算,必须执行合同约定的编制原则、定额、单价标准、计费标准、工料价格及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施工合同约定方式处理。Ⅱ类变更设计不计列勘察设计费。
各类变更设计同时发生或变更设计引起后序相关专业的修改,在计算工程量和费用增减时应全部纳入一次计列。
第二十六条 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费用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各方承担相应费用。
Ⅰ类变更设计的勘察设计费,按变更设计批准意见办理; 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勘察设计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勘察设计单位无偿完成因勘察设计质量引起的变更设计,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属于施工单位原因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变更设计增加的工程及相关费用。
(六) 变更设计文件及归档
第二十八条 变更设计建议书说明变更的原因、影响的工程范围、工程费用估算。
第二十九条 会审纪要说明工程变更前后情况、变更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制定工程措施和方案。
第三十条 变更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书、变更设计费用及增减对照表。所有变更设计文件、图纸、数量
必须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一条 《变更设计通知单》加盖变更设计专用章,由公司编号。编号格式“①线②标③④变⑤⑥号”,其中:①建设项目简称(××铁路或××客运专线);②施工标段;③工程专业简称(路、桥、涵、隧、轨道、通信、信号等);④年度;⑤签发单位简称;⑥顺序号。
第三十二条 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文件的管理。参建各方应建立变更设计文件台帐和收发登记制度,实行签证手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填写《变更设计汇总表》,季度末月30日报建指核备。
第三十三条 变更设计文件一式十二份。其中:建指三份,设计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七份。
各类变更设计资料必须齐全,资料不全不清者,建指有权要求补报或重报,否则不予验工计价。
第三十四条 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时对变更设计文件归档。归档的变更设计文件、资料包括:
1.变更设计建议书; 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3.变更设计通知单;
4.I类变更含概算、修正概算及报批文件; 5.变更设计图纸;
6.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 7.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 8.铁道部审核批复文件(I类变更)。 9.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达州建指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2.变更设计建议书 3.变更设计通知单 4.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 5.变更设计送审单
6.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 7.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
8.XX铁路工程 类变更设计登记表
附件1:
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XX铁路①标段②(变)纪[③]④号
二OO×年××月××日,由 主持,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对××标段(某具体工点或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经会审形成纪要如下:
一、(工点名称) 1.原设计情况
2.变更设计原因(应在此条中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见)
3.处理方案(主要工程措施及技术参数) 二、(工点名称) 1.原设计情况
2.变更设计原因(应在此条中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见)
3.处理方案(主要工程措施及技术参数) 4.费用处理方案 三、参加单位及人员: 建 指: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二0 O×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