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检查时间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增加检查的密度。 2、施工班组做到每天班前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班中以及班后的检查和交接检查。 二、检查的内容 1、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按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认真进行填写。脚手架的搭设、三宝一器、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塔吊、井字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运行维修情况、生活设施以及文明施工等方面分别进行检查。 2、检查工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以及工地安全检查、事故分析会等安全生产活动记录。 3、根据各工地的实际情况,不同的季节特点和工程的进度,在检查的内容上应有所侧重。 三、检查的方法 1、采取周查制、不定期制、巡查制、班组自查制、自我防护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2、周查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安全员、施工员等人参加,对施工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3、不定期的由专职安全员组成,电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及有关人员参加,对脚手架及井字架、塔吊等各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专职安全员每天在施工生产 的第一线巡查回检查,发现有违章现象,要求立即整改,直到停工整改,复查合格以后方可复工。 5、班组自查,每天各班组长在上岗前,首先检查所属施工部位安全设施的状况,“三宝一器”的使用情况。操作中查职工的安全意识、下班查安全用品的回收和整理,确保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可靠有效。 6、职工自我检查所在的工作面有无隐患,切实做好自身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7、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按轻重缓急列出。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对性质严重的必须责令停工整顿,未经复查合格不得复工。 8、做好检查记录。
2.2-7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接受施工管理人员对于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2、班组成员应认真接受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人人参加学习,熟练并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安员安全生产的预防能力。 3班前应做好上岗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班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和施工特点做好班前安全交底,提出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
5、每周由班组长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活动,对一周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批评。
6、班组应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具体落实。责任到岗。 7、建立、健全班前安全活动台账,对安全生产内容应详细记录。
2.2-8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一、项目部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员。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提出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班组和个人,依据本制度实施处罚,并有权提出行政处分意见。 二、奖励:
1、凡是安全设施齐全、措施落实、事故频率下降、全年无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的班组,可在年度总评时授予“安全管理先进班组”,由项目部授奖,并发放给一定的奖金,以资鼓励。
2、凡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消除重大险情,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维护安全纪律,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有革新、有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项目和个人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奖励,成绩显著的给予重奖。
三、处罚:
1、对各类安全违章者,项目部管理人员根据处罚规定开具罚款通知单,罚款直接转帐,各班组所罚的个人违章款项,直接转入个人往来帐,财务人员必须协同执行。
2、凡个人(包括领导和管理人员)被罚款后,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补贴或报销。
3、罚款汇总后,由项目部统一管理,用于安全奖励。
4、本罚款规定,只适用于一般违章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违章者,可给予重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落实安全生产“关键是领导,班组是保证”的主导思想,若一个班组发现三人以上违章按罚款细则罚班组长。若工地发现普遍性违章和安全设施不全等,按细则罚安全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