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派留学派出工作中的有关政策、规定及重要环节。㈠关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改派国别、延期派出、缩短在外留学期限等文件的程序。⑴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改派留学国别。⑵公派留学人员申请延期派出。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缩短在外留学期限。⑷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放弃留学资格。㈡关于公派留学人员申请变更在外留学单位的相关要求。通常有以下几种种情况:①留学人员已向驻华使馆递交了签证申请材料或签证已经办好、还未出国之前,这时他联系的另一所学校的邀请信到了,且专业对口,想去这所学校。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变更的。②留学人员到了国外以后,由于导师调换了单位,留学人员也要随导师走。③由于研究课题的需要,前半年在一所学校,后半年到另一所学校。②③两种情况,留学人员至少要提前一个月报告其所属馆区,再由所属馆区向留学基金委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变更留学单位。(如擅自变更学校,生活费将无法获得)。④留学人员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之前,若收到了两所学校的邀请信,这时留学人员可作选择,然后再办理签证手续。
一、公派出国留学事务处业务及工作程序介绍 - 图文
2026/1/27 13:09:16
一、公派出国留学事务处业务及工作程序介绍 - 图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