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7.08条 城市主干路走向
规划城市主干路12条,红线控制宽度30~45m。
人民路(吉首火车站——木林坪)、乾城大道(楠木坪——长潭)、世纪大道(小桥路——人民路西线)、朝阳路(人民路西线——建新路)、建新路(人民路西线——大庭水库)、水厂路(人民路西线——大庭路)、会展路(人民路西线——乾州大道)、三泡台路(扳梦冲——长潭)、雅溪路(湘霸酒厂——楠木坪)、武陵路(石家冲——肖家坪路)、肖家坪路(武陵东路——那简)、人民路西线(石家冲—木林坪)。
第7.09条 次干路系统
规划次干路红线宽度为18~30m,总长约84公里。主要包括环城路、团结路、小桥路、溶江路、纺织路、燕子路、大坡路、毛潭路、振武路等53条次干路。
第7.10条 城市主要交叉口
1.铁路与城市道路相交全部采用立体交叉。
2.规划完全互通式立体交叉口6个,分别为长渝高速——临三高速——入城联络线的小庄互通;长渝高速——319国道交叉处的阿娜互通;长渝高速——209国道交叉处的曙光互通;张吉高速——长渝高速交叉处的桥口互通;张吉高速南部雅竣入城处的冷水互通;张吉高速振武营的布马互通。
3.主次干道交叉口尽量采取渠化设计,增加进出车道,在距离交叉口60——100米的范围内,增加1——2个车道的红线宽度。
第7.11条 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城市按各组团的合理位置设置停车场,解决机动车停放问题。规划城市机动车停车场总面积为28万m2,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为200m。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大型宾馆、商场等建筑应按标准配建停车场或其它停车设施。
城市公共加油站服务半径为0.9——1.2km,规划分别在木林坪、天星庵、楠木坪、大田湾、桐油坪、卧牛山等地建设加油站15座,GNG站2座。
城市主要交叉口、城市主干道人流集中地段建设人行地道或结合城市建设和景观要求设置人行天桥。
新建吉首南站站前广场,保留吉首火车站广场。
第7.11条 公交站场
规划确定城市客运以“公交优先”的原则为宗旨,适度发展多种客运交通,公共交通线建立以常规线路为主体,快速大容量线路为骨干,小型定线车为辅助的现代高速、便捷的城市公交客运网络体系。规划分别在洞坡湾、大坡、木林坪、大田湾、振武营、狮子庵设立6个公交场站,其中在洞坡湾设置公交总公司。
第八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8.01条 规划构建吉首市城市以周边群山森林为背景,以城市街区庭院绿化为基调,以万溶江、峒河及支流、枝柳铁路线绿化为主轴,以城市干道道路绿化为纽带,以大面积的城市公园为主体,以大量的街头绿化为补充的具有自然生态效应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期未,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
第8.02条 建立“山、水、园、苑”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
“山”:结合城市两侧连绵山体规划自然生态绿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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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建设城市六条水系绿化带,强化水体空间,构建水湿生态绿地系统;
“园”:结合城市内部较好自然山头和较好的自然林地,建设人工与自然结合的城市公园——人工生态绿地系统;
“苑”:指城市各功能用地的建设应强调园林绿化空间及景观效果的建设,创建具有自然和园林结合特征的“苑郁”绿地系统。
第8.03条 城市公园—构建人工生态绿地系统
市级公园有花果山公园(50公顷)、楠木坪公园(48公顷)、乾东公园(31公顷)、大坡公园(59公顷)、田鸡公园(35公顷)。
区级公园有树岩桥公园(13公顷)、木林坪公园(19公顷)、三炮台公园(10公顷)、马鞍坡公园(27公顷)、振武营公园(35公顷)、马鞍山公园(7公顷)。对城市绿化盲区,以“见缝插绿”的原则安排街头绿地和小游园。
第8.04条 沿河风光带—构建水湿生态绿地系统
规划在万溶江两岸布置沿河景观休闲绿地,绿化带宽度控制15—100m。峒河风光带旧城区控制15m以上,新建区控制20m以上,在其支流湾溪、细溪、龙舞河、文溪河设置15m以上的沿河绿化带。
第8.05条 城市森林公园—构建自然生态绿地系统
结合城市周边生态林地建设,规划市区近郊小溪(6.6km2)、镇溪(6.7km2)、芙容岗(7.33km2)、红枫林(8km2)、西部(6km2)、中寨(6.8km2)六大森林公园,以森林植被为主,成为城市的绿色屏风和天然生态环境林地。
第8.06条 规划建设人民路、乾城大道、朝阳路、水厂路等林荫大道,街道绿地突出各自特色。
第8.07条 规划城市边缘的猫儿坨、吉首园艺场、石家冲、天山堂等自然山体以体育、植被花卉、烈士陵园、植物园为主题,满足市民回归自然需求的郊野公园。
第8.08条 规划结合城郊型观光农业的发展,在吉首园艺场、S229省道沿线安排集中的苗木生产基地和园艺场;规划枝柳铁路沿线每侧应有不低于20m的防护林带;在城市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危险品仓库、新城区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按不同区位和防护要求,设置50—300m的安全卫生防护隔离带。
第九章 城市景观规划与城市设计
第9.01条 依托“秀美的山水环境”、“丰富的人文遗存”和“鲜明的民族特色”,突出“山川形胜、古城遗踪、湘西文化”,形成代表悠久湘西历史文化传统的山、水、城、绿融为一体的生态园林城市的城市形象。
第9.02条 城市形象引导
1.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地系统;
2.延续生态城市的组团格局;
3.加大古城以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4.充分体现山区城市特色; 5.烘托城市文化氛围; 6. 彰显城市民族特色; 7. 倡导地域建筑风格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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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3条 规划保护现有山体景观,加强对山体宜林地的植被绿化,营造起伏连绵、葱茏苍翠的林冠线,禁止建设与景观无关的任何建筑,严格控制山体周围的建设,保证城市中的山体为市民提供开敞空间。
第9.04条 沿河景观建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改善现状峒河、万溶江水体质量,提高水体的洁度和清度。
二是对两岸建筑的控制,对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料、整体造型、屋顶形式等多方面都要通过编制城市设计进行管理和引导,沿河两岸形成格调高雅、具有湘西文化特色和现代都市品质的城市景观面。
三是对两岸滨河绿地的景观设计,形成草、藤、灌、林特色明显、层次丰富的景观特色,增加免费提供给市民使用的娱乐康健设施,点缀部分有主题内容的精致小品,注重加强对几座跨河大桥的美化和装饰。
第9.05条 组织各具特色的观景点和景观点,将自然景观、古城、历史街区、文物古迹、标志性建筑物、城市标志、雕塑、小品融贯于景观轴和景观节点之中,创造全新的、多方位、多层次的城市景观体系。
第9.06条 营造各具特色的城市开放空间
(1)滨水空间 规划将万溶江、峒河及支流等河流作为吉首城市艺术构图的主轴,结合滨河绿地景观规划建设,在建设带状生态亲水堤岸以及绿化带的同时,重点在向阳桥、峒河游园、乾州古城等地段扩大绿化场地,因地制宜处理好与周围山水环境的对景、借景关系,把握和选择不同的地域文化主题,通过雕塑、小品等不同手段,赋予诗意的滨水空间以及人文的灵气。
(2)广场空间 规划在乾州行政中心区,火车南站安排两处有一定规模的新的城市新区中心绿化广场,其余在各城市组团中较为均衡地布局若干小规模的休闲广场。
(3)入口空间 规划重点搞好振武营、竿子坪、小庄、鸭溪、马鞍山5个城市入口景观风貌建设。以绿化为主,辅以具象或抽象的雕塑小品,展现或揭示吉首城市的地域文化和个性特征。
(4)公园空间 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各具特色的城市公园。
(5)传统街区空间 严格保护乾州传统街区的路网格局、空间尺度、建筑风貌和文物古迹,力求营造具有深厚文化内涵、风貌古朴、商市繁盛、独特地方性魅力的街市空间。
第9.07条 规划对城市建筑高度进行严格的分区管理。吉首城区建筑应以自然、精巧为取向,以中、低层建筑为主,以中高层建筑为辅。乾州古城、沿山坡爬坡建筑应以低层为主,在乾州组团适当位置可建少量的高层建筑作为点缀,严禁建设超大体量建筑。
第9.08条 吉首城市建筑在特色背景下,建筑色彩宜以白色、灰色、青色为主,同时以黄色、红色协调呼应。
第十章 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第10.01条 自然景观保护对象
1.山岭:塘坡、狮子头、罗汉晒肚、庙尖坡、犁头山、炮楼坡、大坡、观音坡、狮子山、黑寨坡、梁山坡、挂牌山、凤凰岭、马鞍山、大塘山、羊儿坡、鹅培山、叫鸡坡、西毛山、老寨、花果山、东门坡、大佬、杀人佬、磨刀岩、小寨、雷音寺、老虎头、七星岩、白腊坨、岩坡岭、寨龚坡、大寨、挂牌山、中寨、香炉寨、云雾庵等。
2.河流:峒河、万溶江、文溪、龙舞河、湾溪、细溪。 3.水库:大庭水库、吉首大学内湖、跃进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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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2条 建筑类保护对象 类别 序号 1 2 3 历 史 保 护 建 筑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名 称 伏波宫 年 代 后汉 保 护 要 求 开拓前坪空间,整治周边环境 罗荣光故居 始建于咸丰年间 保护修缮,供人参观 小河庵 三王庙 浯溪书院 文庙 1800年 清—民国 清咸丰年间 雍正十一年 拆除塔建建筑,重建吊脚楼 将桔园改为小游园,拆除临时建筑 文昌阁做立面改造,南侧一线民居拆除做绿化,开放沿河与书院的视线 原址修复 保护修缮,整治周边环境 保护修缮,开放供人参观 改建为街头小游园 原址修复 区内建筑维护改造,以低层为主,核心范围内限高8米,建筑风貌以青瓦烽火墙为主,突出文化旅游特色。 建筑高度以低层为主,严格限高,局部开放临河面景观并加强绿化,建筑风貌以青瓦烽火墙为主。 建筑高度以低层为主,严格限高,突出饮食商业街特色。 乾州城隍庙 康熙十一年 杨家祠堂 观音阁 同治光绪年间 1797 杨岳斌故居 同治光绪年间 乾州古城 向阳街 东正街 始建于1513年 第10.03条 坚持尊重自然、尊重历史,注重城市历史文脉和地域文化特色的保护,以“山川形胜、古城遗踪、湘西文化”为保护重点,按照以下总体构思进行历史风貌保护规划。
1.整体保护青山环抱的城市格局;
2.保护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遗产; 3.分级保护文物古迹;
4.注意保护历史文化环境。
第10.04条 保护等级与保护范围的划定
1.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进行分级管理和保护,同时划定绝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依法严格保护和管理。原则上文物进行原地、原环境保护,需要移建或集中布局的,需经科学论证和规划。
2.历史建筑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和修复。
3.历史地段的保护:向阳街、东正街要强调体现吉首市传统商业街区特色,强调传统街区的复兴、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商业的兴盛。乾州古城的保护要重视其历史格局的演变和建筑风格的承袭,突出城市历史的原真性。
4.城市格局保护带的保护:采取整体性和综合性的措施,对城市整体空间格局和环境进行保护与控制,一方面对体现城市传统空间特色的要素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对影响城市风貌特色的新建因素实施控制与引导,从而达到保护与发展的整体协调。规划划分保护范围和风貌协调二个层次,保护范围涵盖自然山体、水体、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风貌协调区是对以上保护主体在高度、视廊、体量等方面予以协调的范围。
第10.05条 乾州古城历史街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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