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说在西方国家具有适用性,在中国则未必。埃利亚斯讲到,“只要是自然经济关系在社会中占有统治地位,那就几乎没有可能形成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形成稳定的、主要以和平手段进行工作的、并一直受到中央监控的统治机器”,但是中国自秦汉时期起,统治者所推行的政策便是重农抑商,限制手工业的发展,因此手工业始终为农业的发展服务,处于从属地位,在明末清初曾经有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但是由于封建生产关系的阻碍,中国始终没有进入手工时代。可以说西方国家经历的是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化,而中国经历的是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化,市场经济体制也是近些年才得以实现。生产
关系的转化不同,文明的进程也可能有所不同。 另外,埃利亚斯分析了国王对中央政权的巩固方式,实现贵族阶层和市民阶层两者权力的张力。在中国不存在与西方相对应的“贵族阶层”和“市民阶层”,相应地,也就不存在两者的张力。如果非要进行匹配,那么中国古代也存在“贵族阶层”,主要是皇亲国戚;而“市民阶层”则是除了皇亲国戚之外的民众组成的阶层。在西方,“市民阶层”通过经济实力的增
强进入政治领域,获取权力;而在中国则是通过科举制度选拔政治人才的。 这种种区别都会影响社会发展,影响文明的进程。因此,笔者认为埃利亚斯的《文明的
进程》是由区域局限性的。
2、埃利亚斯对“市民阶层”重要性的忽视 在整本书中,埃利亚斯都主要探讨贵族阶层引领着文明的进程,认为是贵族阶层首先为了与下层阶级区别,为自己的阶层制定了一套与其他阶层不同的行为方式,随着贵族阶层与市民阶层交流的频繁与深入,这种行为方式会逐渐从上层向下层渗入与扩散,最终导致整个
国家民众的文明程度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在对文明的社会生成的阐述中,埃利亚斯也将笔墨更多地放在统治者和上层阶级上,而忽略了下层阶级的重要作用。他是以法国为例来开展论述的,但是却忽略了在法国大革命时,正是下层民众在法国发动了大革命,从而埋葬了统治多年的专制的国王机制。不知是在法国,在很多国家都是这样,国家的产生都少不了下层民众的反抗所起到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民众
篇四:欧洲文明的进程读书笔记 第四章:“民族国家”——近代欧洲政治文化之一 本章的主题是近代欧洲的“政治文化”。所谓“政治文化”,可总结为两条线:一是近代国家形态的出现,即民族国家成为欧洲的普遍现实;二是欧洲人的相互认同感,即欧洲观念。
前者通向主权国家,后者通向所谓欧洲统一进程。 一、泛说“民族国家” “民族国家”指的是基本上一个民族构成一个国家的那种国家形态,语族与民族重合在一起,“国家”便有了雏形。这是一个欧洲概念。 1、“民族国家”观念成为普遍的政治现实,是欧洲近代时期的事,但它的观念在中世纪已经自发地存在; 2、“民族国家”观念是政治的,经济的以及文化的(宗教、语言)综合观念; 3、“民族国家”观念的普遍出现,结束了神权大一统时期,古典意义上的“帝国”观念
从此让位给近代国家观念。
二、近代政治学的创始人: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 马基雅维利根据自己的政治经验认为国家最重要的是强有力的统治。在当时就是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君主,君主必须不惜一切可能的手段建立强有力的国家。霍布斯是新时期政治学的开创者,他的理论是按约建国的契约论,他的主要贡献是把政治学从神学的道德人格中解放出来,把政治学变成了人的政治学。马基雅维利着眼于意大利的各个分裂邦国,霍布斯已
经着眼于欧洲的普遍现象,从马基雅维利到霍布斯,民族国家的观念产生了一种质的飞跃。 三、从黑格尔的国家学说看欧洲
黑格尔把此前的关于民族国家的学说作了一个集大成的工作。虽然黑格尔有浓厚的日耳曼国家情节,但是黑格尔关于国家理念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哲学,无论如何批评它是“国家主义”或“极端民族主义”,其中的精神——民族要变成“国族”、要变成“国家”——则是近代欧洲政治中的普遍性问题。黑格尔历史哲学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即把近代欧洲政治的基本因子抽象为“神”的理念指导下的国家学说。黑格尔将“国家理念”分作三个层次:(一)直接现实性,它是作为内部关系中的机体来说的个别国家——国家制度或国家法;(二)它推移到个别国家对其他国家的关系——国际法;(三)它是普遍理念,是作为类和作为对抗个别国
家的绝对权力——这是精神,它在世界历史的过程中给自己以它的现实性。 四、欧洲民族国家的发展 “民族国家”的观念在中世纪便已经孕育,但成为普遍现象则在近代,并且出现的时间
各不相同。从欧洲整体来看,建成民族国家的道路是曲折而复杂的。 西欧在三十年战争之后,各国签订《威斯特伐里亚和约》,“民族国家”的形成与主权的的观念不仅在条约里,更在人们的观念中显现。从三十年战争到拿破仑战争,国家的存在不
断凸显,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近代欧洲是在战争的砧板上打出来的。 东欧的民族问题较之东欧要复杂得多。各民族长期受到异族的压迫,经常在强族的驱赶下东离西散,居无定所,在十九、二十世纪还未建立自己的国家。在独立之后,其自身的特性由于种种原因也未能充分发展,以致于建立享有充分主权民族国家的任务完成的并不彻底,
至今东欧地区仍存在频繁的民族冲突。 第五章:“欧洲观念”——近代欧洲政治文化特征之一 对于“欧洲观念”这个欧洲的政治文化,可以得出如下两点看法: “欧洲观念”首先是一个历史哲学问题,它的出发点是欧洲人对于历史文化的认同感,它反映了在基督教文明若干个世纪的浸染渗透之中积累起来的欧洲人特有的“思想底格”和“心性”。可以说,“欧洲观念”是反映欧洲的“自性”的,然而“自性”同样应该理解为 复数的,“欧洲观念”具有欧洲的和民族的两重涵义。通常在使用这个概念时,多侧重它的一致性、普遍性,其实这个观念本身即同时含有民族的因素。“欧洲观念”既是欧洲自性的反映,则必是同欧洲以外的地区相区别而产生的。在同外界的接触、比较、冲突中,欧洲人更加认识了自己,加深了“自我意识”。 第二,“欧洲观念”不是固定不变的东西。它与社会发展的水平、探索某种和平国际结构都是联系在一起的。
“欧洲观念”的三个来源: 一个是两希文化,基督教文化;二是因非欧洲文化(非基督教文明)对之形成的对立、
对照和压力而增强起来的欧洲自我意识;三是战争频仍,因渴望和平而寻求联合之道。 “欧洲观念”的发展历程: 在中世纪后期,尤其是进入近代,由于“民族国家”成为欧洲的时代特征,“欧洲观念”的政治内涵便特别突出;在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成为普遍流行的理念,许多建立联盟性组织的主张在政要、知识阶层中提出来了;二十世纪下半叶,产生了“欧洲观念”的第一个机制,即欧洲煤钢、原子能和经济三个共同体,后合并为欧洲共同体,最终发展为今日的欧洲联盟。 一、圣-皮埃尔关于“欧洲联盟”的构想和卢梭的评论 圣-皮埃尔在《永久和平方案》中提出了两个相互联系的思想。首先是把“永久和平”当做一种崇高的理念,只有当所有的国家之凭借纯粹的“理性”相互对待时才有可能。第二,圣-皮埃尔认为,为了实现“永久和平”,就是要建立欧洲的“联邦政府”。而要结成这种联盟,须在各个民族间找到共同利益、宗旨、风习和联系,也就是说联盟必须要有两方面的基础:一是共同利益;二是精神认同感。圣-皮埃尔按照理性的推理认为可以把欧洲建立成真正的理
念中的各民族的集体。
圣-皮埃尔德方案只是纸上谈兵,它具有的不可忽视的历史意义在于它具有普遍性,提出的是欧洲政治哲学中的一个“永恒问题”,包含了至少三个贯穿在欧洲近代史中的问题:一是民族国家和国家联盟之间的关系;二是拟议中的联盟内部规则问题;三是道德和政治的关系,
或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卢梭虽然认为圣-皮埃尔的方案是好的,但同时指出这个方案是不可能实现的。卢梭认为:一、君主的两大职能在于对外不断扩大统治,对内不断巩固统治,两种职能相互支持。因此君主之间的纠纷不可能诉诸某个高级法庭来解决,法律无力使君主屈从。二、任何联盟,包括圣-皮埃尔的“联邦主义”,都首先为了自身的利益;一国的国君要做两件事:建立统治和增加财富。建立统治是为了增加财富,增加财富是为了巩固统治,君主行动的最终目的是把财富和统治都抓到手。“永恒和平有”实现的可能,但是君主仍不停地打仗是因为,“永恒和平”与他们眼下的特殊利益有矛盾;如果实现了“永恒和平”也许听他们会失掉既得的利益。卢梭提出要实现该方案需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各国的人民主权得到充分的体现。因为要打
仗的是君主而不是人民,所以只有人民享有主权,才会有和平。 二、康德的历史哲学
康德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人类是群居的,这决定了人事“社会性”的动物;但人类又具有违反“群居性”的“非社会性”。
(二)人类在总体上是遵从“自然法则”即“理性法则”的。 (三)应该承认“权利”的天然合法性。 (四)政治和道德最终都是理性的,政治应该体现至善,与道德一致,但在现实中却往往不能两全(就像“幸福”与“德性”往往不能两全一样)。(康德的困惑和矛盾是:政治的职能不可少,谁也不能坐视利益受损,但是,道德又必须是政治的基础。) (五)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从“恶”向“善”演变,但是人们每日每时所见多是“恶”。 (对于人类能否转向“善”,克服“恶”,康德是不能肯定的) (六)康德的学说中存在无法圆满解释的矛盾,最终康德借助全能的上帝的力量说明理
性原则是无所不能的。 康德是个集大成的人物,对近代欧洲的国家形态和国家联盟问题,以及对人类社会的远景前途,都是总结了前人而出己意的。康德无法在现实中解决自己所处的深层次问题,但是他的历史观的主要思想却有着长远的影响,以后的欧洲联邦主义或邦联主义,以及各式各样
的欧洲统一运动,都要到康德那里去寻求理论依据和灵感。 三、“欧洲联合”的发展 所谓“欧洲联合”问题并没有停留在哲学家的思维里,不是只表现在你欧洲人的文化认同感上;政治和经济的实际利益一旦作为迫切的问题提出,一切观念形态的东西都会出现为这些实际利益服务。这时的“联合”,显然已经超越了康德的历史理性批判阶段,而是开始走向实际生活了。同时必须认识到民族国家是基本事实,任何联合也必定是民族国家之间的“联合”,抽掉“民族”(以及国家形态的“民族国家”),便无所谓欧洲了。 第六章:思想解放——人性的解放,理性的解放 近代欧洲在政治经济上的表现是“民族国家”作用的普遍显现,和相伴而来的诸民族间在李斯文化方面的认同。近代欧洲的精神因素,则是人本位的逐渐回归,并且由此导向人性
的解放,从世界本身去认识世界。 这一章的主题是“人与上帝”的关系问题,它好比是一团线的线头,抓住线头牵拉开去,把线团打开的整个过程,就是十六到十八世纪所发生的思想革命,或叫做精神领域的革命。这些革命就是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相继联系、承接起来的“链条”。通过这个“革命链条”,“人”一步一步地从“神”的迷信中解放出来。这种思想领域的革命,至少在两个
方面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一是推动了社会革命,最昭著的实例,就是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再是进一步推动了实验科学的发展,使技术发明建筑在日益完整的科学体系的基础之上。 一、告别中古:文艺复兴 “文艺复兴”的最伟大之处,在于它既是古典的,更是创新的。它是古典的,因为它使罗马帝国衰亡前的古希腊、罗马鼎盛时期的光辉璀璨的文明重新获得了生命;它是创新的,因为它体现了一种富于创造力的“时代精神”,它具有一种把中古时期远远甩在后面的前进冲击力。“文艺复兴”是欧洲文明史中所特有的,它预示的是时代的进步与变革。 早期的人文主义者们,为文艺复兴做了准备。他们虽然是社会上少数的“精英分子”,但是由于意大利的分裂,与群众接触到并不是很难的事,所以他们能在他们的看法中融入市民的感情。这种普通市民的感情,对未来欧洲社会的发展是有长远的意义的,可以归纳为两点:
即民族的认同感和反映这种民族认同性的民族语言。 但丁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是首先把古代文化推向民族文化的最前列的人。在但丁之后有彼得拉克和薄伽丘,人本的色彩更明显了。在彼得拉克的时代,“人”的观念比但丁时期更加进了一大步,更加面向现世,向往人的幸福;认为哲学(其实是神学)应该研究人的目的、人的命运,鞭挞中世纪的经院哲学。薄伽丘以他的《十日谈》等著作无情和尖锐地揭露“神圣的”教会下面所掩盖的贪淫和虚伪;神学在人
的精神里的支配作用和教会作为教权组织的种种腐败现象。 在文艺复兴的鼎盛时期,在以达芬奇、米开朗琪罗、马基雅维利、拉斐尔等一大批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人物为标志的鼎盛时期,出现了古典文化和现实完美结合的新的时代风情,
这个时期的巨人们特别看重直接的美学体验。 文艺复兴发源于意大利,但它很快就成为了欧洲现象。在北方出现了与经院哲学托马斯 主义相对立的罗吉尔·培根等学者,他们的唯名论倾向,使他们在本质上成为中世纪神本精神的反对者。随着教育的发展和印刷术的应用,到了十六世纪,一种充满生机的空气已经在西欧从南到北地流动起来了。文艺复兴的精神在几百年间渗透到几乎所有人文领域,以
最大的威力把社会的各个阶层(首先是从事脑力劳动的知识阶层)都卷进来了。 二、向教会挑战权威 文艺复兴是人性与理性的解放,宗教革命的冲击力则在于对社会性的愚昧发起了攻击。把文艺复兴和宗教革命作一番比较,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都促进了欧洲社会的进步。两者都是思想革命的不同表现:文艺复兴提倡人文主义,使宗教及其哲学人化和世俗化;宗教革
命是护神的,要回归本源的基督教义。 三、十七世纪,沉思的世纪 十六世纪发生的宗教革命在欧洲人当中引起的震动是深刻而久远的,然而,使西欧通过思想界进入精神领域的深入反思则是由十七世纪开始。在这个世纪,一方面作为意识形态的基督教神学的思想统治还十分牢固,另一方面启蒙思想的晨光已经开始闪亮了。这深入反思
的一百年,是为“启蒙运动”在思想上铺垫道路的一百年。 十七世纪不能回避的一个头号重大问题,就是“神”的存在。“神的存在”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但在宗教革命后,人们的思想禁锢刚刚松动一点点,就对信仰问题产生了某些动摇,以致“神”的存在成为了需要论证的问题。使对于“上帝的存在”问题的讨论大大推进一步的,应推号称“近代哲学之父”的笛卡尔。他提出用几何学那样精确的方法去处理形而上学的神学。于是他进行了艰难的工作,既要表示他绝对忠诚于宗教,又要用“科学的方法”去驱散世俗对宗教的怀疑。但是,用哲学或科学的方法论证上帝问题实在是“缘木求鱼”,因为神的问题根本就不是科学能论证的问题。这个问题直到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时期的大师们,也没有彻底解决。伏尔泰说认识属于哲学问题,而宗教属于信仰问题;而康德晚年则认为应该把神学和哲学分开。用科学来验证上帝,尽管没有找到答案,但是在反复论证的过程中却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