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可知,长沙的部分主干道宽敞只是一种表象,由于贯通市区缺乏快速通道,主干道系统空间布局不均衡,城市南北向的主干道不足,支路网严重短缺,“微循环”联通道系统薄弱,交通循环能力较差,通达性不强,交通设施结构不合理、有效供给不足,使得城市主流交通过分集中在主干道上,以致主干道交叉口交通拥堵日益加剧。 2.2 土地利用方面的原因
长沙市中心城区土地开发强度与其交通环境最大允许容量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深入研究交通拥堵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2006年有关部门特针对长沙市典型地块进行了土地利用调查,调查范围为八一路、劳动路、黄兴路、韶山路围合的近6平方公里的区域。从土地利用角度发现以下三方面原因引起交通拥堵: 2.2.1 容积率与交通拥堵
此地块的平均容积率为2.3~2.5之间,建筑密度达45%以上。如此高的建筑密度所对应的容积率却并不高,反映出此地块用地并没有集约化利用,而建筑密度高势必造成公共开敞空间、室外停车场地的减少,这也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交通的拥挤。将各地块的容积率与交通拥堵点及地段进行叠加,容积率高的区域交通问题也较为显著。在此区域中,最高容积率为地块4,即平和堂、新世界附近,此地块容积率达到4.5~5.0之间。
图5: 调查区域内各小区容积率分析 2.2.2 公共服务设施与交通拥堵
公共设施尤其是大型公共设施的分布对于交通也产生重要的影响。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医疗卫生以及学校等公共设施是交通的吸引点,合理的公共设施分布有助于改善交通问题,而不合理的布局则会引起交通问题。经调研显示,在交通拥堵区域附近大多高密度高强度地布设着公共服务设施,吸引大量交通量,受“金角银边”开发理念的驱使,大型的公共设施开发通常选择在城市重要干道的沿线或交叉口周边,且其主入口多直接面向城市干道,有的临路建筑改为商贸等用途(如解放西路沿线许多建筑改设为酒巴),这给原本交通就非常繁重的城市干道更增加了交通压力。某著名城市规划师曾说过“在城市中,要对日常活动进行功能性集中,并对这些集中点进行‘有机疏散’”。在此典型区域,功能性集中做到了,此区域配套较完善、功能较齐全,但有机疏散却未做到位。如商业过分集中在五一商圈,在交通环境已趋恶化的情况下,依然有大型商场层出不穷,无疑是雪上加霜。
图6: 调查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图 2.3 公共交通方面的原因
现代城市的交通主力——公共交通在长沙市“欠帐”严重。现长沙只有传统单一的公共汽车和出租车,在艰难而无奈地困境中蹒跚运行,在很多发达国家的城市地下几乎被地铁建设挖空了的今天,长沙的地铁尚在规划的襁褓之中,可望而不可及。改革开放以来,长沙的公共汽车、出租车虽然车型换了几代,管理机制有了很多变化,但由于公交运营车辆大部分被个人承租,公交运营逐渐向盈利性转化,更由于财政补贴的减少和运营成本的增加,公交车辆的运营环境不好,其“摇摇晃晃、当仁不让、见缝就上”的
运行特点还是江山依旧。因而,几乎每个公共汽车站都是一个或大或小的堵点,每辆缓慢前行的公共汽车随时有可能是一个潜在的堵源,每一堆出租车的聚集常常就是一个堵段。
目前,长沙市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方式的不足34%(在国外主要大城市,市民日常出行有60%-70%会选择公共交通),24%左右选择私人驾车,以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的比例逐年下降,私人小汽车的大量使用加大了道路负荷。
经调查分析,长沙市公共交通的存在如下问题:线路分布不均衡,热线上布线过多,部分线路非直线系数过高,线路过长;站场未充分利用甚至被挪作他用,站点设置过密或者不合理,投入车辆质差量少;公交车停开或者随意更改线路,没有安排夜班车,发车频率不科学,公交主管部门对公交公司管理乏力等,而线路分布不均衡、热线上布线过多则是其影响路面交通畅通的主要原因。 2.4 交通参与者素质方面的原因
现长沙路面上主要影响交通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如下几种:一是乱行车。车流高峰时,各种车辆混合交杂集于一道一点,一些人乱变道、乱抢道、乱插队、乱掉头、乱压线、乱超车,很多拥堵和事故甚至吵闹等纷繁乱象均由此而生。特别是一些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不按道行驶,其车行的缓慢和偶尔的莽撞都有可能立即制造一大片堵塞;二是乱停车。与发达国家的商业以购物中心为主不同,长沙的商业网点仍是一个以临街商店为主的老城市,因停车不便而临时占道现象十分普遍。许多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缺乏必要的停车设施,致使有限的道路被停车占据,动静态交通争夺空间,使本就十分紧张的道路资源利用率十分低下,如解放路与韶山路交叉口、人民路与梓园路交叉口、蔡锷路与湘雅路交叉口的交通拥堵即属以上情形。停车难导致停车乱,停车乱导致行车难;三是乱占道。长沙市这几年整治力度不小,但收效尚不理想。整修一新的人行道被占现象仍然比较普遍,有的整个人行道甚至被摆摊设点、违章建筑、乱停乱放全部侵占,有的单位乱占道施工,行人无奈被挤上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就被挤上机动车道,机动车则举步维艰了,乱占道的行为以次干道和支路上比较突出;四是行人乱过马路。一些行人根本不理会街头的车来车往,也无视红绿灯、隔离护栏的存在。2007年长沙交通管理部门在路面上安排了专门协助管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的文明交通劝导员,此类现象有所减少,但毕竟文明交通劝导员数量有限,行人乱过马路的现象仍较普遍。 2.5 管理方面的原因
近年来,长沙的市政建设和市容面貌日新月异。交通设施 (灯光信号,标志标线,道路指示,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地下过道及停车场等) 相对过去有了突破性增加,交警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然而,社会学告诉我们:管理总是滞后于发展。按现代城市交通的需求标准和与国内外发达城市相比,长沙的交通硬件设施建设仍显滞后。突出表现在灯控路口设置不尽合理、渠化道路不多、标志标牌不全、行人过街和停车管理设施严重不足,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尚未形成等等诸多方面。既直接影响交通管理效率的提高,又难
以强化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意识。
交通管理手段的科技含量不高,是目前长沙市交通管理的弱项。全市尚无一处真正意义上的智能化交通控制路段,交通指挥控制中心功能不全,“电子警察”功能单一,“停车咪表”管理缺乏配套的制度和措施。 3缓解长沙市道路交通拥堵的主要对策 3.1 优化路网结构,提高路网的通达性
从前面分析可知,有的交通拥堵是路网结构性拥堵,是路网密度不均或路网成网性不强造成的,因此,为减少道路交通拥堵,有必要优化路网结构,提高路网的通达。根据长沙市目前的道路交通实际,应尽快拉通的黄兴北路、蔡锷南路、湘江路南段、曙光路南段,南北向书院路应尽快按规划拓改到位;而东西向则主要是应拉通营盘路中段、南湖路西段、赤黄路西段,并应在湘江橘子洲大桥、猴子石大桥之间修建过江通道。另外,应打通中心城区内的小街小巷,发挥其为主次干道的分流作用;重要主干道的交叉口应尽快按规划修建立交桥,如芙蓉路-人民路口、芙蓉路-劳动路口(待完善)、三一大道-车站路口等;且应尽快对长沙市的区间快速道路网进行规划和建设。
另外应加强对交通秩序“堵点”、“乱点”改造,提高通行能力。要重点围绕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各个“堵点”、“乱点”,对部分道路设施进行改造。如去除主干道上的机非隔离绿化带,增加一条车道,以缓解路口汽车排长队等候放行的交通拥堵状况;在交通流量大且路面偏窄的路段,将公交站台改建为“港湾式”站台,让出车道,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归并、调整部分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台,解决交通“瓶颈”问题;启动行人过街设施的建设,有效缓解行人随意横穿道路给秩序和安全带来的影响。
3.2 强化管理,加大对易造成交通事故、影响车辆畅通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长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以缓解交通拥堵、保障交通有序为目标,改革勤务方式,优化警力配置,将传统警务与科技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适应现代城市交通管理的勤务运作机制,切实提高道路管控率、违法行为纠处率和快速反应能力。在长沙市城区,机动车不按标志、标线行驶、乱挤乱插、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等违法行为是构成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据统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所致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左右,而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引发交通拥堵,如长沙湘江橘子洲大桥上80%以上的交通拥堵是由于交通事故所致。因此,交通管理部门在日常交通管理中应加大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纠处力度,从而可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发生的几率。
另外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现有临路建筑改为商贸等用途的审批与管理。依靠建立完备的交通影响评价体系,通过规划、工商、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联动管控,按照城市规划原先的科学布局,对现有临路建筑改为商业、教育培训,特别是餐饮、娱乐等用途的,依照“未解决好停车问题,不得投入使用”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审批,坚决不让产生新的交通难题和后患。对未经审批而擅自改变临路建筑使用性质的,有关部门应对其业主进行处罚。
3.3 优化道路交通组织,从时间、空间上均衡路网交通流量
交通负荷均衡的原则是交通组织优化的基本原则之一。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就是要尽量将路网上交通总流量均匀地分布,使路网各点交通压力逐步趋于大小一致,不至于由于某一点压力过于集中而造成交通拥堵。为减少由于交通流时、空分布的不均匀而造成的交通拥堵,应当采取有效的交通组织优化措施,空间上应挖密补稀,时间上则要削峰填谷,提高路网的有效利用率。具体而言,长沙市目前可尝试采用以下交通组织优化措施:一是推行单向交通组织措施;二是科学渠化路口、路段;三是增设交通信号灯、优化信号灯配时;四是科学组织掉头交通;五是优化公交线路及站点设置;六是加强完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六是严格实行夜间货运,增大城区货运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禁行区域等。
3.4 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素质
深入持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不断加固交通管理工作成果的群众基础和重要途径,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城市路面交通的安全与畅通。作为城市交通的管理者首先应当转变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改变以往过于强调“文明”交通行为的观念,树立“依法”管理的宣传教育主题。在日常的宣传管理中,大力倡导“依法行车,道路畅通;依法停车,规范有序;依法让行,确保安全;依法走路,珍爱生命”的理念,尽量减少人为的交通拥堵。
3.5 建立完善的城市交通诱导系统,将交通拥堵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立完善的城市交通诱导系统,可以为机动车驾驶人提供及时准确的路况信息,可提前预告驾驶人避开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的路段或地点,从而最大限度地消除或缓解交通拥堵,并且可大大减少路面的无效交通流,起到均衡路网交通流量的作用。长沙应充分发挥交通广播电台的作用,及时播放路况和交通信息,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应定时向交通广播电台提供一次路况和交通信息,确保交通信息的及时性。在必要的出入城口和关键路口要增设多功能交通情报信息板,全天滚动播放交通信息。 3.6 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减少或消除交通冲突
科学合理、完备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渠化设施可大大减少交通冲突点的个数或交通冲突区域,从而降低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的发生几率,特别是道路交叉口和重要的交通结点,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尤为重要。如长沙市芙蓉中路、湘江路上设置中央护栏后,道路交通拥堵明显减少,湘江橘子洲大桥桥西设置科学的交通渠化设施后,橘子洲大桥桥西的交通拥堵大大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