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含基建及技改)

2026/1/27 13:06:40

XX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理。概预算编制完成后,经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审核,报送公司财务总监、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对工程项目总投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可聘请相关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预审。

第十四条 评审重点内容

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及适用范围;对工程概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对编制的工程概预算进行复核;概算项目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漏列、错列、多列的现象;工程概预算是否完整地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运的全部投资;工程设计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等。

第五章 工程招标与合同签订、履约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按工程项目规模大小,自行或委外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和监理单位,符合工程招标范畴的,按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施工合同内容要求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构成、质量技术要求、项目主要设备、材料消耗及金额、工程项目保质条款、工程总费用及分时间段费用、质量保证金、工程进度时间表、安全措施等。 第十八条 合同签订

(一) 评标结束后,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与中标单位(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签订合同,合同审批程序中列入招标意见,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不得有实质性区别。

(二) 因中标人未能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其缴

XX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纳的投标保证金,并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三) 合同生效后,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与投标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的日常履行和管理工作根据合同要求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双方确需变更合同内容的,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

中标人无故不履行合同的,按合同条款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追

究经济、法律责任,并取消其今后在公司的投标资格。

第十九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开始施工前,由施工单位提出预付款支付申请,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按各自《管控手册》相应权限执行审批后支付款项。

第六章 工程建设与期中支付

第二十条 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进行管理控制;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协调,确保监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以便掌握工程的实际情况。同时应将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严格控制在设计概算之内。 第二十一条 建立项目档案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岗位人员,专门负责管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均应配备档案管理专职人员,协调配合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管理监控与检查

(一) 日常监督: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委派技术员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行监控与检查。技术员须实时在工程建设项目工地现场监督工程实施进度,查处违规违章施工,每天完成《建设日志》,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或下属各子公司的有关领导反映工程建设情况的检查报告。

(二) 动态跟踪检查:公司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跟踪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纠偏处理,责成有关人员。

XX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进度管理

施工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工程进度表》,并按此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每月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度检查。若与《工程进度表》不一致,通知施工单位责令整改;若不按期完成的,将对施工单位予以亮牌及罚款处罚。

根据工程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同阶段性工程验收,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质监站、建设主管部门等参与合同交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第二十四条 进度款申请与支付

施工单位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后,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附上合同、工程量签单、验收单等相关资料,按各自《管控手册》相应权限执行审批后支付款项。 第二十五条 工程物资管理

工程物资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提供,但对于某些特殊的项目,可由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招标、议标或竞标等方式选聘设备材料供应商,开展采购业务与日常仓储工作。

第七章 工程变更

第二十六条 工程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符合现场地质、水文、材料的实际情况。

第二十七条 发生工程变更的条件

(一) 原设计不合理、不完善及设计漏项、差错,不能满足使用功能;

(二) 由于地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按原设计难以施工或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三) 颁布新标准、规范、规程后确需工程变更;

(四) 由于建设环境等原因,确需进行工程变更,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及环境的要求;

(五) 工程变更后,确能有效地保证或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

XX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期,降低工程造价或节约其它资源;

(六)

在严格控制新增工程的情况下,综合各方面因素确需增加的。

第二十八条 工程变更申请、审批 (一) 涉及结构性变更

由施工单位提出,经项目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与设计单位加强沟通。设计单位出具结构变更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出具的图纸重新调整预算,报请公司管委会审议后安排施工。 (二) 不涉及结构性变更

由施工单位提出,经项目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九条 工程变更的施工原则上由原中标单位承担。原中标单位不具备承担变更设计工程的施工资质时,原则上通过招标等方式和有关规定重新选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变更。

第三十条 由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工程变更设计并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

第三十一条 按本制度上述有关规定,已批准的工程变更申请,其发生的增减费用纳入工程决算。

第八章 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索赔与复工

第三十二条 质量安全事故汇报与确认事故原因按工程合同条款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提出处理方案与索赔

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在收到初步书面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单》及其他资料后,可视情况逐级请示有关领导直至项目法人代表后,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明确索赔事项,施工单位编写《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由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抄送有关各方。 第三十四条 待质量安全事故妥善解决之后,由施工单位自检事故处理是否合格。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含基建及技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含基建及技改)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10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