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全国税制改革会议,确立 于1996年的全国税收征管改革会议。几年来,伴随着征管模式的不断转换,各地税务机关积极探索和改善为纳税人服务的内容,税收服务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服务形式由随意走向规范;申报方式由单一走向多样;缴款方式由复杂走向简单;咨询方式由包办走向中介。 尽管如此,与国外相比,我国税收服务的观念、类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都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侵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因此,必须顺应国际税收服务的潮流,树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税收服务观,进一步完善税收服务制度,创造性地开展税收服务活动,融税收服务于各项税收工作之中,为纳税人营造优良的税收环境。
二、树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税收服务理念
所谓税收服务,是指以税收法规为基础,以征税人主动服务为特征,征纳双方责权利相对称,无偿为纳税人提供有关纳税服务活动的总称。为纳税人服务在整个征管体系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专家的定义,如果把整个税收征管体系比做一个“金字塔”,那么,为纳税人服务就是这个“金字塔”的基础,从下至上依次是为纳税人服务、处理申报信息、进行税务稽查、查处偷逃税案件、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做好税收服务,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首先必须树立一个全面、正确、适应时代要求的税收服务理念。这个理念的核心就是一切要从纳税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要有利于市场的正常运转,要尽量减少对经济的扭曲。笔者认为,正确的税收服务理念至少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尊重纳税人的权利。在税收征管中不能只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要更多地尊重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的权利得到越好的保障,纳税人遵从税法的程度也会越高。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对纳税人权利更加重视,我国《征管法》中也有纳税人权利的规定,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立法中相关的规定还很不完善,实践中纳税人权利受重视的程度就更加不足了。
(二)遵循便利和节省的原则,努力减轻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在我国,人们对节约税收行政成本(即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的耗费)较易理解,但对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关注较少。但事实上,对纳税人而言,遵从成本与其支付的税款一样,都是一种经济负担,而且对不合理的、太大的遵从成本的抵触心态远大于正常税款的支付。遵从成本不仅包括办理纳税事宜的费用和时间耗费,也包括税务管理(特别是稽查)给纳税人带来的心理影响。纳税人的遵从成本是一种社会损失,税收征管中应努力减轻纳税人的遵从成本。重视税收遵从成本的研究标志着政府的效率观念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入世后,我们面对的是国际大市场,经济的全球化是市场的全球化,也包括资本市场的全球化,过高的遵从成本不利于吸收国外投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抵消对外税收优惠的作用。
(三)服务与管理并重,寓服务于管理。在税收征管中要打破管理与被管理的旧观念,树立服务与被服务的新理念,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对纳税人由于客观原因容易产生的错缴、少缴、漏缴税款问题应及时给予帮助,以避免可能给他们带来的损失。寓服
务于管理,可以减少征纳双方的冲突,逐渐形成良性互动的征纳关系。 (四)科技兴税,以人为本。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类纳税人的数量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特别是跨国纳税人和大型的境内纳税人将成为税收征管的重点和难点,传统的粗放型税收征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必须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点,运用现代科技提升税收征管的水平。
三、现行税收服务的优化
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讲,优化税收服务,主要是要严格依法治税,严格税收征管,简化规程,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充分运用现代化税收征管手段,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全方位为纳税人服务。 (一)明确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的关系。目前在一些税务人员的观念中,往往把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对立起来,把依法治税片面地理解为“治理”、“整顿”、“处罚”;把税收服务简单地看作为“笑脸相迎”、“热情接待”。甚至在有的地方,一提依法治税,就是“拉网检查”、“严查重罚”;一体优质服务,检查工作就暂停了,税负调整也不敢进行了。这些都是对依法治税和税收服务的误解。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来管理税收,达到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和依法管税的目的;税收服务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主动为纳税人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实现征纳双方责权利对称平等的税收管理形式。因此,依法治税和为纳税人服务是税收管理中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不能偏废任何一方。
(二)将服务理念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能得到态度良好的及时满意
的服务是纳税人的权利。但是,在现行征管模式下,税务部门给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仍偏少,给纳税人造成的不便却很多。因此下一步的税收征管改革要特别注重税务服务,将服务意识贯穿于征管的各个环节。纳税人只有得到了良好的服务,才有可能理解税务、支持税务,才能不断提高税收的遵从度。例如,纳税方式的选择要以便利纳税人为出发点,可以实行邮递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各种形式的纳税申报。如果上门申报还是纳税人主要选择的申报方式,就要多设申报点,不能一个大城市或一个大县仅有一个报税大厅。这些申报点也可以成为对外提供税务服务的窗口,使税务服务成为纳税人容易得到的公共服务。
(三)提高税收服务的现代化程度。利用计算机管理税收不仅是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支撑,也是降低征税成本,优化税收服务,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国税收征管电脑化工作已进行了近10年,取得了一定成绩,计算机基本普及到一级税务机关,并建立了一支计算机专业技术队伍。但是与其他广泛运用计算机于税收征管领域的国家相比,应用面小,应用深度也很不够。因此首先要进一步普及计算机,在没有运用计算机的地区应尽快实现征管电脑化,并建立起计算机网络。其次,尽快开发和运用功能齐全、安全可靠的业务管理软件,争取在税务工作多个环节上发挥计算机的作用。第三,应用现代网络通讯与信息技术,将税务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与信息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税务部门组织结构、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和再造,超越时间、空间与部门分隔的限制,全方位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