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心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译心轩》——人文学院心理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隶属于人文学院,在校心理健康协会的指导下,由热心心理学学习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提高的大学生自由组成的群众性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团结广大心理学爱好者共同学习心理学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为大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服务。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入会条件:1 凡我院在籍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 加入本会坚持自愿原则;
3 对本会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已,有高沿的道德品质,并对心理学有一定的了解或有一定的知识基础的同学优先考虑。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1 有选举和被选举协会骨干的权利; 2 参加协会组织各类活动的权利; 3 获取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利; 4 参加年度优秀会员的评选;
5 有建议活动内容,安排的权利,有向各部负责人反馈活动意见的权利;
6 有随时退会的自由,退会时要先提出申请,批准后才可正式退会。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1 遵守章程,维护本协会形象; 2 积极参加会员大会和活动; 3 成员之间互相帮助,密切协作;
4 向广大同学宣传,介绍心理健康知识,配合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5 按期交纳会费
6 执行本协会决议,服从工作安排。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下设人事部、宣传部、项目部、外联部四个部门,会长为本协会总负责人。 第八条 会长及各部门职能: 会长:
1、负责心理健康协会全面工作的开展;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制定各工作时期的计划和工作重点; 3、主动向校心理协会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的指示; 4、维护心理健康协会的集体利益; 5、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副会长:
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2、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3、指导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心理健康协会内部工作。
人事部:
1、负责协会的会员招聘与骨干选拔工作;
2、负责经费管理、会议组织、计划总结等工作; 3、做好协会资料整理等内部管理事务; 4、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总结工作。 宣传部:
1、出版墙报、宣传栏,书写宣传标语、各类海报和通知;
2、负责本协会各项活动中的摄影工作;
3、及时报道协会的各项工作、活动,扩大协会在校园内的影响; 4、负责协会的电子通道宣传工作,包括微博、校内等。
项目部:
1、负责协会活动项目的定位与策划报告的撰写; 2、负责组织、开展协会的常规活动与主题活动; 3、协调活动进程,获得其他部门的支持与帮助。 外联部:
1、负责协会与其他组织外联工作的交流与协调;
2、重点负责与学院各班级心理委员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院级活动的顺利开
展。
3、负责心理健康协会活动开展过程所需的外联赞助,加强与赞助商之间的联系;
4、加强学院心理健康协会对外联系,促进心理健康协会的发展。
第四章 组织奖励与处罚
第九条 组织奖励:工作认真负责,对协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干事,每年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会员,优秀干事,并进行公开奖励与表彰。
第十条 处罚办法:工作中,视会员所犯错误给予协会内警告,留任察看和除名三种处罚,无故三次不参加活动的会员,自动退会。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 经费来源:本会会费;社会资助及其他收入;
经费支出:提供会员服务,用于协会日常开销,活动支出。 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会费由人事部部长统一管理;经费的支出由会长签名后有效;本协会财务公开制度,每学期公布一次,该学期经费收入支出情况接受全体会员审查和监督。
第六章 协会活动
第十三条 常规活动:
1、新生心理普测
2、线上活动:天天系列活动 3、学院特色宣传
第十四条 主题活动:
1、5.20及5.25主题活动 2、心理情景剧及心理知识大赛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人文学院心理协会所属,自 20132013年5月起实施。
人文学院心理协会 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