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广角ConsumeGuide?ConsumingMarket建立“三大”机制发挥“三自”功能
■滕静卢彪邹留迎张彦扬州大学法学院
——公寓学生党支部在大学生生活共同体中的机制问题研究
[摘要]新时期如何发挥公寓学生党支部在构建大学生生活共同体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如何发挥公寓学生党员在学生生活共同体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高校公寓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如何努力实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把大学生生活共同体打造成一个“积极进取、温暖温馨、和谐向上”的场所。对话机制、利益整合机制、信息反馈机制是必需关注的焦点。[关键词]公寓学生党支部生活共同体机制创新
作者简介:滕静(1982-),女,江苏江都人,扬州大学法学院教师,硕士,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高校大学生党建工作研究;卢彪(1963-),男,江苏靖江人,扬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主要从事科技哲学和科技伦理学的研究;邹留迎(1987-),男,江苏宿迁人,扬州大学法学院学生;张彦(1974-),男,江苏淮安人,扬州大学法学院教师,硕士,主要从事法学理论研究。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大学生生活共同体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如何发挥学生党员在学生生活共同体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到既上承成功经验,又下启创新实践。因此,创设公寓学生党支部在大学生生活共同体中的新机制显得尤为迫切。扬州大学法学院公寓学生党支部坚持理论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积极创新公寓学生党支部活动的新机制,努力实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从而在公寓学生党支部的引领下,把大学生生活共同体打造成一个“积极进取、温暖温馨、和谐向上”的场所。
一、对话机制党支部在差异中编织大学生活新意义、新关系
学生生活共同体是尊重差异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建构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保障每一个人的个性得到张扬。共同体的同一性是差异中的同一,只有在差异中才能重新编织生活的意义与关系,从而让党组织的声音从独白的世界走向对话的世界。要达到内部主体的“和谐”就必须坚持“和而不同”,公寓学生党支部对话机制的建立便是在“不同”之中寻找“和”,从而保障每个人的个性得到张扬,每个人的才能和素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和提高,相互尊重,共同发展。具体而言,对话机制主要有以下三条途径:
(一)以民主化、人性化的管理感染人首先,采取措施强化公寓学生党员的民主意识。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主建党学说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等相关文件,邀请学校关公委同志就党的民主建设方面开展专题辅导教育,使党员在学习中自觉树立民主意识。其次,由优秀学生党员组成公寓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密切同普通学生的联系。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学生的“顺从”心理较为严重,碍于师生情面不敢讲真话的现象较为普遍,极易造成公寓学生党支部的形式化。另一方面,公寓学生党支部积极吸收优秀学生党员参与支部事务管理,使对话机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样一来,支委会成员和普通同学、学生党员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师生关系,相同话题多,便于了解情况,实现良好对话。第三,切合学生学习、
生活实际,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公寓党支部和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以“民主协商会”、“谈心会”、书面思想汇报等形式开展协商对话机制,公寓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组织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公寓学生的意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加强公寓学生与学生公寓党支部的联系。
(二)以合作化、服务化的团队吸引人学生公寓党支部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在学生共同兴趣、爱好、特长为纽带的基础上组建各种类型的合作团队。以“英语四六级服务团队”、“计算机考级服务团队”、“电脑维修服务团队”、“保健美容团队”等各种类型的服务团队为载体,加强学生之间的联系,学生党员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进行经验交流服务,激发学习热情,形成以兴趣为内容的有益对话模式。通过举办相关服务团队的座谈会,与公寓学生进行沟通,引导大学生以专业学习为重点,关注社会焦点和时事政治,深人社会基层,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这些以共同兴趣为基础建立的团队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渗透力,充分发挥其引导人、团结人、凝聚人的作用,使学生主动与学生公寓党支部要求对话,学生与学生之间加强交流,从而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共同发展。
(三)以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制约束人公寓学生党支部内部对话机制的建立健全需要制度化、规范化予以保障,即加强制度建设。从而做到将制度“在实践中完善,在完善中实践”。
实践证明,加强大学生公寓党支部制度建设,对于大学生党支部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有效实施党内外民主监督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它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推进党支部建设民主化的基础。
公寓学生党支部对话机制的制度具体包括“民主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书面建议”等多种协商对话形式的制度。如团队的组建和活动的开展就可采用协商对话的形式,由公寓学生提出建议,公寓学生党支部积极采纳建议,一旦采纳由提供建议者组织实施,并赋予他们相对独立的自主性、独立性,并提供更广阔的活动空间,从而提高在活动中受教育的感染力和开展活动的亲和力。
二、利益整合机制党支部在共同需求基础上建成联系学生新纽带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没有需要,就没有利益可言,需要往往是利益的原始表达。需要是原动力,是利益的起点和前提;制度是中介,是满足需要、实现利益的手段,是连接需要与利益的桥梁,利益是目的,是需要满足的结果和归属。对于大学生群体而言,他们的最根本利益就是在校期间学习掌握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创业、就业做好准备,形成终身学习的观念和能力。学生公寓党支部利益整合机制的构建,就是通过多种方式,在保证各群体利益的基础上,使各个部分组合起来,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吸引大学生党员积极参与党的活动、提高党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展示支部的精神风貌吸引和影响大学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得大学生群体增强群体意识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及自学、交往、协作、竞争等再生能力,进而成为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同时提升公寓文化的内涵和品位。
(一)以“三大需要”层次为切入点,关注利益整合的原动力
“三大需要”层次是指物质生活需要层次、精神生活需要层次、政治生活需要层次。在物质生活需要层次上,对生活困难的同学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减轻其生活负担,以轻松地开展各项拓展自身素质的活动;在精神生活需要层次上,要给予大学生群体以精神生活的陶冶、熏陶,使得其能自觉学习党的思想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生活需要层次上,给予每一个学生党员以平等的话语权,充分发挥党内、党外民主,以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
(二)以“二大方式”转变为抓手,关注利益整合的制度建设
“二大方式”转变是指既要实现由“同质性的一体化整合方式”向“异质性的包容型整合方式”转变又要实现由“一维的整合方式”向“多维的整合方式”转变。因而我们要更好的协调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追求集体利益的同时,给予个人利益以充分的关注。在关注整个群体的发展的基础上,更好的关注每一个个体的全面发展,以利于利益共同体的形成。进而使每一个个体在追求成绩时,实现向多维式的转化,实现德、才、学、识、体全面综合的发展。
(三)以“一个为本”理念为落脚点,关注利益整合的方向性
“一个为本”理念也就是以学生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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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消费导刊?理论广角ConsumeGuide?ConsumingMarket最近,也最容易了解群众的学习、生活、心理状况,也最能对学生的学习、性格、与人相处等方面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法学院学生党支部在积极分子考察材料中增加了“公寓党支部考察意见”,扩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范围。公寓党支部对积极分子的不定期考察情况,将信息收集、统计并反馈到党支部,配合党支部对积极分子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该反馈系统能较全面地把握积极分子的学习和生活状态,发挥周围同学的监督作用,增强党支部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合理性。
(二)良好快捷的理解沟通系统
其一,建立“党员联系对象网络图”。按照一名党员结对一个寝室的原则,定期、不定期相结合,进行走访,掌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倾听学生的呼声,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解决,同时将疑难问题及时向学院反应。其二,建立起“宿舍学生信
三、信息反馈机制党支部在信息畅通、息库”,每位党员对于他(她)所结对的宿
舍的每位成员的基本信息都有大致的了解,快速反应方面增加新砝码
信息反馈机制是提供必要的手段和途以更好更及时地为开展服务。其三,通过宣径,让学生将自己的想法全面、准确、完整传栏、宣传单等途径,向全院学生开放了的表达出来,并送达到公寓党支部,以便党“党员信息库”,方便学生在需要的时候能组织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良好的信息反馈够找到公寓学生党支部,及时排忧解难。其系统是密切联系群众,及时、有效解决学生四,建立现代信息平台,如短信平台、QQ群困难,维护学院整体秩序的基础性工程。信等,及时发布、收集信息,并作出相应的应息反馈机制包括三大系统的建设:对。一系列相关活动的开展和制度的构建,
切实地为公寓学生解决了生活、学习、思想(一)知行合一的信息反馈系统
据调查,有62.8%的同学平均每天呆在上的困难,加强了党组织与群众的密切联宿舍的时间达8 ̄12小时。较之其他的服务性系。和监督性机构,公寓学生党支部与学生距离(三)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系统
理念。首先,确定学生的主体性地位,以唤起学生的主体自觉为目的,从而弘扬人的主体性、唤醒人的自我意识,充分发挥人的能动作用。公寓学生和党支部共同发起“庆三八,迎奥运,促和谐”女子趣味运动会,公寓学生参与面广,很好地展现了大学生的风采;其次,强调对人的尊重,即对独立人格和个性的尊重,在活动中塑造大学生的精神和灵魂。我们在举办“民商法沙龙”、“婚姻家庭法律诊所”等活动的时候,结合专业学习,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爱好,自由结成学习和讨论小组;再次,肯定大学生的创造价值和生成意义,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得到确证。法学05(2)班的王义婷同学平时喜爱小发明,在校期间获得两项发明专利,公寓学生党支部积极创造条件,并积极举荐其参加扬州大学“校园先锋”评选活动,并被评为扬州大学科技之星。
在学生党员中建立预警机制,在学生中的在出现突出问题时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应对紧急突发状况。如夏季来临由于夜间供电问题而引发的骚乱;重大事件时学生的情绪过激等。突发性的状况,如宿舍中的失窃、失火、打架、斗殴以及突发疾病等。某天夜里,一女生心脏绞痛、呼吸困难,情况十分危急,预警小组成员知悉后立即打电话给医院、学院领导以及该生家长,确保了该女生得到了及时的救治,很快控制了病情。汶川地震发生后,个别同学未经申请审批程序在宿舍区举行悼念活动,引起小范围骚动。预警小组第一时间向学院反映了相关情况,学院因而针对此事作了进一步深入了解,充分尊重同学们的爱国热情,使活动得以有序开展。
通过几年的努力,公寓学生党支部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方面做出了一些实事,扩大了在学生中的影响,加深了与广大同学的交流,发挥了三大创新机制的保障作用和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扬州大学法学院公寓学生党支部将继续以强化责任为链接,以构建和谐为内核,以提升素质为目的,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同学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激活生存质量,拓展生命维度,提升生活境界,为创造一个“积极进取,温暖温馨,和谐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的党的基层组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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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涉外收养法律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收养前审查制度。涉外收养中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国籍不同、相距遥远,如果在收养后,收养家庭才被发现不利于儿童成长,这时,进行联络和救助都非常麻烦,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因此,收养前的审查工作十分重要。我国现在是由中国收养中心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中国收养中心的内部文件中已经有了这方面的许多规定,但不够完善和透明,造成外国收养人申请时间很长(经常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误解较多,是否可以引入赋分制度,将外国收养人的经济、文化、婚姻等状况分类赋分,使收养人自己可以给自己估分,同时,收养中心按分数排队,分数高者,优先受理申请。这样,极大增加了透明度,既可以使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得以体现,又可以树立我国政府机构的良好形象。
(二)建立“试养期”制度。
所谓“试养期”,就是在正式收养之前,进行尝试的阶段,让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共同生活一段时间,看看双方是否适应对方。由于跨国收养双方文化差异过大,更需要重视收养双方内在的心理适应性,特别是儿童的心理反映,这直接关系着收养的成败
“试养期”制度在英美等国早已付诸实践,并在立法中明确,“试养期”一般为6个月到1年,也有部分国家规定为2年。我国在国内收养中有部分地方政府也设立了“试养
2008.11消费导刊期”制度,广州市民政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国内公民(不受收养人有子女的限制)收养福利机构抚养未满14周岁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凭《收养福利机构弃婴申请表》到福利机构申请办理试养小孩手续(三个月试养期),试养期过后,办理弃婴公告(60天公告期),公告期过后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供有关办理收养登记的证明材料。”[2]
在涉外收养方面,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和社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开展这一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障碍,我国是当今世界上少数坚决反对“试养期”的国家之一。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利益,应该在立法中尽可能考虑建立“试养期”制度。[3]
(三)建立和完善跨国收养的跟踪调查机制。
收养关系成立后的跟踪调查机制对于保护儿童最大利益也是十分必要的。《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第20条规定“中央机关应就收养程序和完成程序的措施经常互通信息,如果有适应期要求,还应就安置的进展情况互通信息。”国际通用的惯例是,跨国收养关系成立,被收养儿童离开出生国后,收养国相关机构或政府部门有义务提供孩子的生长发育情况报告。2005年美国妇女詹妮弗?阿尔维杀死从中国领养的20个月大女童事件在国际上引起轰动,也使人们更加认识到完善跨国收养的跟踪调查机制的重要性。
韩国、印度、俄罗斯等送养国在儿童被跨国收养后,都要求收养国的收养人通过收养组织提交被收养儿童的安置后报告,了解被收养儿童在收养家庭的融合情况和成长情况,跟踪时间最长18年,最短半年。而中国收养中心一般要求外国收养组织和中国机关对儿童在外国生活提交两次报告。这种缺少长期性的固定跟踪程序,不利于保护跨国收养的儿童。[4]可以仿照其他国家,与收养国的有关组织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派遣专业人员定期访问被收养家庭等方式来跟踪孩子的生活状况,以便一旦收养家庭情况出现变故,及时采取措施。
总之,我国的涉外收养是现代国际社会引人注目的一种社会现象,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就是让儿童在一个拥有快乐、爱心和理解的家庭环境能够全面、协调健康地成长,涉外收养法律制度中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非常显著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引自《青岛晚报》2004年8月19日
[2]《广州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项目》引自http://jp.gz.gov.cn
[3]蒋新苗,佘国华,《国际收养法走势的回顾与展望》,北京,中国法学2001.1(175)
[4]《蒋新苗:完善涉外收养法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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