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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王燕
来源:《审计与理财》2011年第03期
近年来,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方针,各单位都在积极稳妥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管理、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从这几年审计情况看,总体较好。但审计中发现个别领导干部在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改进和完善。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重大事项执行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由于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够严格,导致有的领导干部对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不够民主、科学。从审计情况看,某些单位大额资金的拨付未见办公会议记录,也未见班子集体讨论记录,有的甚至仅凭行政“一把手”签字后直接支付。对于一些重大的投资,班子的其他成员只略知一二,其实也是“一把子”在具体操作。某些单位对重要资产的处置,也未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致使资产处置的程序和操作不够规范。
2.侵害国家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审计发现,某些单位通过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虚构债权债务,转移国有企业的房屋、股权等;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成本或收入不入账等手段转移国有资产。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造成固有资产的流失。还有以专项资金直接抵冲在建工程,形成大量的账外资产,没有备查账,时间一久,或现任领导一换,资产就流失了。 3.收支不实,损益不实。审计发现,某些单位存在转移收入、虚列支出、收支不入账等现象。更有甚者,有一个单位将下属的房产公司放在账外三、四年,三百多万元的利润有待“以丰抵欠”。
4.固定资产管理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购建的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二是部分固定资产因来源渠道混乱,手续不全,未及时评估其真实价值,长期账外存放,不作财务处理。三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长期不盘点,账实不符情况严重。四是国有资产长期借给其他单位、个人无偿使用,或虽然出租,但长期不收租金。
5.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审计发现,某些单位未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下属单位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无法保证下属单位的重大经济事项置于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之下,造成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违规套取现金等问题的发生。
6.对付上级部门的考核,人为改变资产的结构或资产负债率。审计中发现某些单位为完成应收款考核指标,人为将应付性质的往来抵冲应收款,特别是家庭农场职工欠款,由于人数多,蒙混起来更好过关。还有将应收款调到待处理账中,可单位并没有能力处理。公司总部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