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2012年试卷答案(自制)

2026/1/15 18:19:17

2012年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通论》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中的括号内。

1、下列高等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中,在我国没有出现过的是()

A.校长负责制B。校务委员会集体负责制C。教授委员会制D。党委负责制 2、下列哪种权力救济方式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教育权法律救济方式() A.民事诉讼B.行政诉讼C.教育行政复议D.劳动调解 3、按照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送达()

A.校长会议B.所在学院C.该学生的监护人D.受处分学生本人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职业教育实施原则的是()

A.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原则B.实行产教结合的原则C.与其他教育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D.建立终身学习体系的原则

5、按照我国教师法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可以再次申请教师资格的期限是() A.3年以后可以申请B.终身不可以申请C.5年以后可以申请D.1年以后可以申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的时间是(2002年) 7、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是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特征() A.强制性B.义务性C.全面性D.公共性

8、按照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下列哪种不属于可以对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A.与多个学生谈恋爱,经过批评教育仍然没有收敛,影响恶劣 B.多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经教育不改 C.找人代替自己参加学位英语考试

D.考试作弊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后,将监考老师导致殴打成重伤 9、下列哪一个程序行使不属于行政复议程序() A.受理B.裁判C.决定D.审理

10、某高校一名大学生大一、大二两年成绩优秀,大三年级时因病退学。对于该学生,学校应当()

A.不发给任何学业证书B.颁发毕业证书C.颁发肄业证书D.颁发结业证书

二、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教育侵权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直接或间接剥夺其他主体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2、事后救济原则:教育权法律救济行为均发生于教育实体法所赋予的权利遭到侵害之后。

3、依法治教原则:依法治教的原则是现代法治原则在教育法律制度领域的具体贯彻和运用,他要求教育法律成为社会教育关系的基本调整体系,实现教育法对社会教育关系的全面控制和调整,确立教育法在教育领域的至上权威,是使教育法律规范成为规制教育活动的基本原则。

4、产教结合原则:产教结合原则的含义是: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需要相适应,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与经济部门、产业界、用人单位等建立紧密的联系与协作。

5、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性质行为侵害其合法

权益,依法可以向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身亲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并做出相应裁决的活动及其制度。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简述我国高等教育的任务。

答: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

1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2高等教育承担发展科学技现代化建设。○○

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又一个重要任务。 术文化的任务。○

2、简述我国教育法律渊源的特点。

答:(1)教育规范性文件是有权制定教育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受权机关制定和发布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2)规范性文件中含有一定的教育性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含有社会主体在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或行为模式;(3)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等教育法的适用和执行主体进行个别性教育法律调整的法律规范依据,是个别教育调整行为及其结果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和依据。

3、简述我国教育法与政策的关系 答:(1)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是我国教育法的精神内核和灵魂,对教育具有指导作用(2)教育法是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3)具体的教育政策应当符合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要求。

4、简述教师权力与义务的特点。

答:权利与义务是相对而言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他们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法律关系的内容。(1)教师的权利,往往也就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2)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相对性;如教师参加培训(3)教师权利与义务的转换性,教师行使权利过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义务;(4)教师权利与义务发生的同时性,教师在取得权利的同时,也就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5、简述法律救济及其基本特征。 答: 一是指为权利受到损害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的补偿,使受损害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救; 二是指通过救济受害者,使被扭曲、破坏力的社会关系得以矫正和恢复,从而使个别的法律主体仍然可以在恢复着呢工厂的法律关系中正当地享有权利。 特征:事后性;权利性;恢复性与弥补性。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论述行政诉讼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答:行政诉讼的概念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的制度。

1)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2)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某高校本科生A在大学一年级时就因多次旷课而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多次违反学校有关宿舍管理规定,收到记过处分。2012年6月15日,A参加期末考试期间,北当场发现作弊行为。该高校为了严肃校纪校风,稳定校园教育教学秩序,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决定给予A留校察看处分。6月16日,该校通过A所在学院将学校的处分意见口头通知了A本人。A觉得很突然,表示不服处分的决定,想要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仔细预读上述案例材料并回答上面的问题

1、按照我国现行教育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教育权法律救济的体制主要由哪些制度构成?

答:主要是由以下各项制度构成的: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2、按照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该高校在给予A留校察看处分的过程中有什么不合法的地方?

答:首先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其次,处分决定书应当送交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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