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 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建设条件、资源情况、协作关系和设备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 5)项目初步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名称2 建设地点3投资规模4资金来源5当年投资额 6工程规模7开工竣工时间8发包方式9工程筹建情况 取得施工许可证具备的条件: 办好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拆迁进度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企业已确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资金已落实
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证书; 1.基本权利
使用注册建造师的名称;
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接受继续教育;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2、建造师基本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接受继续教育,提高职业水准
在本人执业活动中所形成的的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保守在执业中窒息的国家秘密和商业、技术秘密
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执业
在本专业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职业活动 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
(5)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管理和审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2.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3.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4.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5.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6.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7.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 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 P109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田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和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②建设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 ③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④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
(全过程承包模式,即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的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俗称“交钥匙工程”)
⑤特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 可不进行招投标而直接发包的项目有:
1>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要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2>工程项目的施工,主要技术要采用特定的专业或专有技术的;
3>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在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许可业务范围内的工程。
15、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的内容: ①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②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③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④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⑤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⑥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须知;
②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③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④勘察设计范围,对勘察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 ⑤勘察设计基础资料;
⑥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 ⑦投标报价要求;
⑧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⑨评标标准和方法; ⑩投标有效期(指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限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计算)。 26、如果投标文件存在下列问题,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①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或签字的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以及无投标人公章的;
②工程施工投标文件中既无单位公章又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③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⑥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⑦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招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个投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并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的。
1、 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 (1) 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产业政策; (2) 合理配置资源,注重环保要求; (3) 遵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 (4)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5) 公共建筑和住宅要努力体现以人为本; (6) 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节约能耗。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房地产开发的要求:?按合同约定开发(①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②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符合法定标准?严格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的条件:①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小区规划和设计要求全部要求,并能满足使用②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单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③各类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修色调等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④施工机具、暂设工程、建筑残土、剩余构件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场地清平⑤拆迁居民已合理安置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取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内容
1. 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2. 划定风景名胜区的范围及其外围、保护地带; 3.划分景区和其他功能区;4.确定保护和开发利用风景名胜的资源的措施; 5.确定游览接待客流量和游览活动的组织管理措施;
6.统筹安排公用、服务及其他措施;7.估算投资及效益;8.其他需要规划事项。 \\建设工程招标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公开”指:①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 ②开标的程序要公开; ③评标的标准和程序要公开; ④中标的结果要公开。 (2)“公平”,就是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以平等机会,使他们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是同等的,不得其实任何一方。
(3)“公正”,就是要求按规定程序和事先公布的标准实施招标投标活动。 (4)“诚实信用”,要求当事人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彼此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同时不得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不得规避招标、串通投标、泄露标底、骗取中标等。 自行招标具体包括:
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⑤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投标要求:
①保密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的内容都必须以密封的形式送达(密封即在投标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招标人签收后必须原样保存,不得开启。
②合理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竞标。
③诚实信用: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建设法规体系的概念: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和地方建设法规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体系。
工程建设的概念: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与之相关联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项目建议书 :是拟建项目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
拆迁: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拆迁房屋的,都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
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只有事先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或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才允许其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定建筑活动的制度。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包括单位执业资质制度和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 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工程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问题。
城市规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实现一定时期内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规划区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土地的合理利用、规划区的空间布局和规划区设施的科学配置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1.城镇体系规划,是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分布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城镇总体规划,是从宏观上控制城镇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引导城镇合理发展的总体部署。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概念:是指建设工程在立项工程中,上报的设计任务书必须附有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关于建设项目选定哪个城市或者选在哪个方位的意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是由个人和单位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确定建设用地位置、面积、界限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概念:是指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用于确认有关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分为城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两类。
1、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部土地分属国家(即全民)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只有国家和劳动群土地众才享有对的所有权。P106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据法律、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一定收益和在限定范围内进行处分的权利。
建设用地的概念:建设用地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经确定的建设用地和因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需要,由规划中的非建设用地转成的建设用地。前者可称为规划内建设用地,后者则可称为规划外建设用地。
自行招标: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由招标方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承包商或供应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优点: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选择承包商,竞争性更强,择优率更高,同时也能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活动中的贿赂、传统行为。
邀请招标:也称优先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选择若干承包商或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要请,由被邀请的承包商、供应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优点: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开招标方式的缺陷,同时也能实现招标的择优选择承包商或供应商的目的。但为保竞争性,邀请招标的特定对象有一定的范围,招标人应向3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
开标:是指投标截止后,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的活动。
评标:是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沿途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勘察是基础,设计是灵魂,其对于工程的质量和综合效益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且,工程勘察设计还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
建筑工程质量:简称工程质量,指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三同时制度: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3.土地使用权中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是指因土地的灭失而导致使用者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满而由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前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4.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其实质是以土地来开发和房屋建设为投资对象所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房地产交易:狭义的含义仅仅指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的活动。广义的房地产交易是指当事人之间在进行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行为之外,还包括与房地产交易行为有着密切联系的房地产价格及体系、房地产交易的中介服务。
5.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根据城市规划和国家专项工程的拆迁计划以及当地政府的用地文件,拆除和迁移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并由拆迁人对原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补偿和安置的行为。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因拆除、迁建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是被拆迁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被拆迁人的一定补偿。 风景名胜区的概念
广义上的风景名胜区,是具有较高美学,科学与历史文化价值,以自然景观为主,融人文景观为一体,有国家典型性、代表性的特殊地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