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额巩固年度责任状
为了更好地贯彻《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全面贯彻实施教育方针,努力营造良好校园文化,让学生“留得住”,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我校招巩生工作实际情况,特与各班主任、科任共同签订本责任状。其条款如下:
一、根据学校巩生实际情况,各班是控辍的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与科任教师为直接责任人。每学年初,直接责任人必须与第一责任人签订本责任状,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要求。
二、教师应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应当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学校巩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学生“招得来,留得住”。
三、每年度2月和9月份“巩生月”,或每学年期初及期末,各班主任与科任应配合学校做好招巩生工作,开展下乡动员工作,填报相关招巩生材料,并上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充分利用家长会,积极引导家长,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法》宣传教育活动。
四、上课期间,各科任务必认真做好学生课堂日常考勤工作,发现学生出现因故或无故旷缺情况,课后应立即反馈给各班主任,并做好相关协助工作。
五、在校期间,若发现学生因故或无故旷缺课,各班主任应认真核实,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督促学生及时补好相关手续,并根据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责令学生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整改或检讨。 六、对无故旷缺课频繁的学生,同时各班主任与科任应先做好家访工
作,及时告知家长,对该学生进行严肃告诫教育,勒令整改,并切实做好动员复学工作。
七、对经多次动员劝学无效且确认辍学的学生,各班主任应及时填写《流生报告单》,在第一时间内书面报告校长室。后由教务处核实整档,并书面报告镇政府及县教育局。
八、对学业困难的学生,各班主任应认真排查情况,并将对应学生名单具体分解给各科任,协助开展相应帮扶工作,协助学生完成小学义务教育。
九、严禁各科任出现以考试分数为唯一标准对学生进行衡量评价,或在公开场合公布所有学生的考试成绩,并给予排名站队,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造成学生辍学等违规行为。
十、上述责任和目标,经双方确认后签字生效,与各责任人年终考核评比、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等方面挂钩。 十一、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教马小学 签状主要责任人 校长签章: 签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