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汽车驾驶证科目三场外路电子考试注意事
项及技巧
石家庄电子路考基本操作流程
必考九项:
一、上车准备; 六、通过人行横道; 二、起步; 七、通过学校; 三、变更车道; 八、通过公交车站; 四、通过路口; 九、靠边停车。 五、直线行驶;
选考三项: 一、掉头; 二、会车; 三、超车;
一、上车准备
当考生听到车载电脑语音器提示:请XXX开始考试,考生进入上车准备考试阶段。
考生须按安全监督员指示,靠近车身,(自左前车门向后)绕车一周,确认安全后打开车门上车。上车后调整座椅至合适自己的位置,调整内、外后视镜,系好安全带。
扣分标准:1.不围车一周检查车况。不合格。
2.开门前未观察后方交通状况。不合格。 3.车门未关起步。不合格。
二、起步
当听到语音器提示请立即起步,请按语音提示完成考试。(检验档位)确定档位在空档的位置上,开始打火,踩离合器,将档位挂入一挡,打左转向灯保持3秒,鸣笛,放手刹,同时(左扭头)观察左后视镜确认安全后平稳起步,起步后将档位换入二档匀速行驶(在边二车道)。拨正转向灯。
当听到语音器通报:起步完成,请按规定考试路线行驶时,表示起步项目考试完成。
扣分标准:1.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状况。不合格。 2.启动发动机时档杆未置于空挡位置,扣10分。 3.发动机启动后未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4.手刹没松开起步,扣10分。
5.起步时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6.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7.起步时油门过大,致使发动机转数过高,(发动机转数超过2500转)扣5分。
8.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9.起步熄火,扣10分。
三、直线行驶
当听到语音器提示请以每小时30公里左右速度保持直线行驶。考生应目视前方,双手控制好方向盘,选择合适档位(二档),将车速匀速提升。严禁挤轧道路分道线,保持车辆直线行驶。
听到语音器通报直线行驶完成时,表示该项目考试完成。
扣分标准: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行驶的,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3.超过20秒未观察左右倒车镜的,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3秒钟的。不合格。
4.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未及时减速的,扣10分。
5.夜间行驶不能正确开启灯光、有路灯照明良好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四、变更车道
当听到语音器提示请变更车道,考生应打(左)转向灯保持三秒钟,同时(左扭头)通过(左)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左)转动方向盘变更车道。当不具备变更条件时,可减速慢行,等待条件允许后进行变更车道,严禁连续变更两条车道。当听到语音器通报变更车道完成时,表示该项目考试完成。
扣分标准:1.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的,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个以上车道的,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当听到语音器提示前方通过路口,考生应刹车减速(先大踩离合小点刹车),左右(扭头)观察交通情况,安全通过。有灯路口按信号灯指示行驶。因交通阻塞无法行驶时,将车停在安全线以外,停车等待。路口内禁止停车。
扣分标准:1.通过路口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通过路口没有观察左右交通状况的,不合格。
3.遇到路口堵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等候的,不合格。 4.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过的车辆的,不合格。
5.左转弯通过路口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不合格。 6.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
当听到语音器提示前方通过人行横道,考生须刹车减速(先大踩离合小点刹车)但正常行驶时不允许长时间踩离合。若有行人通过,请把车辆停在安全线外等候,在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后方可通过。
七、通过学校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通过学校,考生须刹车减速(先大踩离合小点刹车),左右(扭头)观察,注意避让学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学校禁鸣喇叭)
八、通过公交车站
当听到语音器提示前方公交站台,考生须刹车减速(先大踩离合小点刹车),左右(扭头)观察,注意避让公交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九、会车
当听到语音器提示请开始会车,考生须注意前方来车,靠右行驶,注意避让其他车辆,会车完以后,正常行驶。
当听到语音器通报会车完成时,表示该项目考试完成。
扣分标准: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并与车辆行人未保持安全车距的,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距离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车辆的,不合格。 4.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不合格。 十、超车
当听到语音器提示请完成超车动作,考生打左转向灯保持三秒,同时(左扭头)通过(左)后视镜观察左后方,确认安全方可向左转动方向盘,驶入左侧车道
进行超车。超车后确认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后,打右转向灯保持三秒,同时观察右后方,确认安全后(距离被超车辆50米后)驶入原车道正常行驶。当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可耐心等待,条件允许时,完成超车动作,禁止右侧超车。
扣分标准:1.超车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及左侧情况的,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3.超车后急转驶回原车道,影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4.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5.夜间超车未变换远近光提醒被超车辆的,不合格。
十一、掉头
当听到语音器提示前方请掉头,考生应打左转向灯保持三秒,同时(左扭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车速降低至5公里左右,换入低档(一档),驶入掉头区,入弯道观察右侧,确认安全后驶入新车道正常行驶。
扣分标准:1.未通过后视镜及车窗观察状况的,不合格。 2.选择掉头时机、地点不当的,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十二、靠边停车
当听到语音器提示请靠边停车,考生打右转向灯保持三秒,同时(右扭头)观察右后方交通情况,平稳减速(尽量使档位三档以下)确认安全后,将车辆平行停在小于路边白实线30厘米内,拉起手刹,摘空档,松开制动、离合,熄火,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打开车门下车,考试完毕。
扣分标准:1.停车前未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及右侧方情况的,不合格。 2.停车后车辆超过右侧边缘线或距离边缘线大于30公分的,不合格。 3.完成后未观察后方左侧状况开车门下车的,不合格。 4.停车后未拉手刹或拉手刹之前松制动踏板的扣10分。 5.下车未关车门,扣10分。
6.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10分。
7.夜间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的,扣5分。
场外路夜间灯光考试内容
上车后听语音提示5秒内完成
仪表盘指示蓝色为远光,黄色为近光
1.请打开远光灯——先打开小灯,前照灯,再开启远光灯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打开近光灯
3.因车辆故障临时停车——关闭大灯,开启小灯,警示灯(双闪)
4.请打开远光灯
5.请打开近光灯
6.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十字路口——远近光交替变换,停在近光灯
7.通过拱桥——远近光交替变换,停在近光灯
8.超车——远近光交替变换,停在近光灯
9.会车——变为近光灯
10.通过人行横道——远近光交替变换,停在近光灯
11.雾天能见度低行驶——打开小灯、前后雾灯,警示灯
12.通过无照明的路段——变为远光灯
13.通过照明良好的路段——变为近光灯
14.通过隧道、涵洞——远近光交替变换,停在近光灯
15.上坡行驶——远近光交替变换,停在近光灯
16.遇路口左、右转弯——远近光交替变换,停在近光灯
17.通过急转变路段——远近光交替变换,停在近光灯
备注:跟车行驶,通过照明良好的路段,会车时禁止远近光交替变换,使用近光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