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

2026/1/27 12:43:34

重庆钢铁公司六厂 发生转炉爆炸重大伤亡事故

1986年11月7日,重钢六厂厂长段心元早上主持生产碰头会,计划2号转炉早班生产六炉钢,l3点停炉更换炉体,同时检修煤气风机,要求6小时完成,1 9点生产。 10点30分,吹炼第五炉钢时,炉前的3号行车发生故障,废钢不能进炉,被迫停止吹炼。12点36分,3号行车修复,继续吹练。值班主任刘伟安排吹炼完第六炉钢后,增加一炉。正在吹炼第七炉钢时,炼钢车间代理副主任兼冶炼段段长钟思远来到炉前值班室与炉长邓江贤、冶炼四班副班长洪古文商量后,钟思远决定再增吹一炉,并安排吹完第八炉后抓紧把渣子倒掉,冷却炉子,准备吊装炉体。

15点11分,第八炉钢炼好,副班长洪吉文指挥摇炉工左海全摇炉出钢,15点14分出钢完毕,15点15分停煤气风机。左海全有事请假提前下班,洪安排三助手刘剑摇炉倒渣和请钳工打开斜烟罩横管道门,准备向炉内打水。洪吉文指挥3号行车吊装废钢的料斗撞掉炉咀上的残渣后,便指挥刘剑摇炉,使炉口朝下旋转到能撬掉炉体后侧外壳积渣的位置,同时将炉内的液态钢渣倒入平台下的渣锅内。随即,刘剑将转炉摇回到竖直位置。

这时,吊装炉班的同志已经按钟思远的安排做了一些准备工作。起重工陈堃林指挥行车把炉帽吊上了炉前平台,刘剑请来的钳工也将斜烟罩横管的道门撤下。

15点50分,洪吉文将一根内径为26mm、出口处内径为17mm、水压为7.8kg的水管从横管道门处放入斜烟罩,并指挥打开水管下面的“凡尔”,但无水流出。经刘提醒,洪打开水管上面的“凡尔”后,便开始向斜烟罩打水冲渣,使冲渣流下的水进入炉内冷却炉体。 16点左右,冶炼二班和护炉二班上中班,接替早班工作。他们与吊装炉班的工人一起做准备工作,待炉体冷却后吊装。

16点20分左右,在炉前平台上做准备工作的有汤文礼、伍泽沛、杨昌富,欧伯川、江义艮、冉光明、陈堃林等人。

16点25分,钟思远操作摇炉机倒炉倒水。当炉体倾动至与水平夹角为20~30度时突然发生打炮事故。

连结炉帽与炉身的l 6颗直径为30mm的螺钉被拉断,炉帽和炉帽水箱因受炉内强大压力,沿抛物线轨迹飞离炉体,把离炉体50m左右的连铸厂房墙壁撞了个洞,房柱撞坏一根,炉帽反弹回来落在离炉体45.9 m的渣子路铁道上;炉帽水箱破墙而入,落在离炉体54m的连铸厂房内,吹氩枪旋臂、部分管道、炉前值班室、厂房屋面等都有程度不同的损坏。炉内部分炉衬和残留高温钢渣打炮时冲出,散落在炉前平台、炉后等处。

打炮产生的气浪和飞出物体造成l 5人伤亡。其中死亡6人、重伤3人、轻伤6人。江义艮、陈堃林、伍泽沛、杨昌富、饧文礼等5人,16点45分送到医院时就已经死亡。冉光晴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8点l0分死亡。欧怕川、钟思远、郑基卫等3人重伤。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科技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测,取样进行了化学分析及物理检验。经技术分析鉴定得出的结论意见是:炉内大量积水和炉内有大量高温液态钢渣是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摇炉倒水是事故发生的触发因素。

1.操作原因

冶炼四班于15点14分出完最后一炉钢后,钢渣未倒完。违反了《重钢六厂10吨顶吹氧气转炉技术操作、维护、检修规程》第三节停炉注意事项中第一条“转炉内剩余钢水和钢渣倒净”的规定,留下了造成事故的潜在因素。

冶炼四班操作人员在炉内钢渣未倒完的情况下,将炉身置于垂直位置,加上打水量较大,除部分蒸发和流失外,尚有相当一部分经斜烟罩通过炉口流入炉内冷却炉子,形成液态高温钢渣与水共存炉内的事故隐患。

由于炉内高温钢渣与水共存,冷却时间短,炉内温度仍高,钢渣表面凝固结壳,渣和水尚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但是摇炉操作者在并不清楚炉内是否有钢渣以及是否冷却的情况下就按以往惯例摇炉倒水,使钢渣表面的结壳受力而破裂,水渗进来凝固的高温钢渣内,剧烈反应发生打炮,导致事故发生。

2.管理原因

在六厂厂部与吊装即将签订执行的吊炉承包合同中,规定了安全方面的承包指标:但具体安全管理办法和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够完善,贯彻执行重府发(1984)84号文件不够彻底。

1986年8月中旬中修时,对斜烟罩结构作了改进后,积渣减少,但清理烟罩积渣仍沿袭过去用水冲渣的办法。由于转炉托圈系制板焊接,为防止其变形、炸裂,厂部曾明确规定不得直接与水接触。但是,对于冲渣的水和冲下的渣如何处置,厂、车间、工段都没有相应的措施。

9月份以来,冷却炉子的方式已从过去规定的炉口喷水、吹风冷却改变为竖直炉身。用炉口接冲斜烟罩流下来的水进入炉内冷却的做法成为习惯。对此,车间没有制止。厂部对吊装炉子时间缩短的原因没有认真分析,认为缩短吊装时间是好事,有利生产,忽略了这种做法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较差。厂、车间、工段有关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在生产作业中,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一些习惯性的错误操作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

由于上半年公司受电力紧张等因素的影响,欠产较多,三季度有所好转,进入四季度以来,公司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如何实现全年的生产经营目标方面,对管理基础工作较为薄弱、条件较差、生产节奏较快的六厂具体帮助指导不够,特别是对该厂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不严。

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取消烟罩高压水冲刷积渣的操作,不直接向炉内打水。 2.拟定吊装炉安全操作规程。

3.公司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召开各种会议布置安全工作,下发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

4.利用广播、报纸,天天宣传安全,教育广大职工。 5.编印事故案例,供职工学习。

6.公司组织安全执法组,三班制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检查,违章者一律重罚。 7.各二级单位制定加强安全工作的措施报公司,并组织实施。 8.充实安全专职人员,强化安全机构。 9.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培训班组长。

10.完善六厂的规章制度,共修改或增加522条。 11.制定规章制度的审批制度。

12.制定厂的四个事故控制点的控制措施。 13.搞好现场文明生产,清理现场。 14.大修中消除炉坑积水。

15.厂内增设安全警示标语,坚持班前安全讲话。

湖北沙市市冶金公司 轧钢分厂发生厂房倒塌事故

L986年7月19日下午l时10分,沙市市冶金工业公司轧钢分厂加热炉厂房屋面突然倒塌,加热炉拱顶和三吨行车损坏。幸好当天停产检修,厂房内无人,才避免了一场恶性人身伤亡事故。

该厂房建于1976年9月,建筑面积703m2,行车轨面标高7m。套用正规设计图纸,自

己施工。厂房屋架采用金属焊接结构,屋面覆盖石棉瓦。十年来,该厂只刷过一次油漆,从未清理过房顶积尘。由于长期接触高温和有害气体的侵蚀,屋架和石棉瓦都有不同程度的腐蚀。有关人员早就发现了这一问题,该厂安全、财务部门曾几次提出意见,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的安全检查组也指出了这一隐患。但是该厂既未整改,又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致几天大雨之后,石棉瓦和积尘大量含水,负荷骤增,造成倒塌,直接损失约4万元,预计被迫停产抢修两个月。

这一事故的性质是严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它反映出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我们一部分企业领导中树得不牢,还存在侥幸心理,甚至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希望各冶金企业认真吸取这一事故教训,对已查出的事故隐患逐条进行清理,能够整改的,要做到三定(即定完成时间、定负责人、定检查验收人),及时整改;目前整改确有困难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严重事故的发生。

广州钢铁厂

炉料爆炸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1987年1月1日,广州钢铁厂电炉炼钢分厂2号电炉,在冶炼过程中加入二次废钢料后,正用压铊压平废钢料时,炉料是突然爆炸,使正在炉前检查工作的副工长郭大牛和在炉台指挥吊车作业的副炉长童健受伤死亡,天车驾驶员邓佩玲受轻伤。

装入的炉料由中板料场,废钢管理办监装料工卢平、李汉强和电炉分厂监料员刘汉劬、苏甫生等四人先后进行过检查,均确认无爆炸物后,送入电炉分厂场地待用,在2l点35分加二次料时,2号电炉副炉长童健在炉台左侧指挥天车作业,配电工李惠真在配电室操作,童健先指挥天车装了一斗约1.5吨电炉分厂自备废钢料,接着又吊38#篮打包料入炉,装料后吊车吊来压料铊压料。先用压料铊把近炉口的一条长管压下,接着压近炉盖处的一块龟背形板料。当压铊压下时,炉内突然发生爆炸,已关好的炉门被弹向上方,重约300kg的炉门水箱飞出2m多远,钢水、刚入炉的废钢料飞溅,电路总闸跳闸,车间内一片漆黑。站在炉门口左侧约5m处指挥作业的副炉长童健被爆炸物击穿胸腹死亡。在炉门口右侧的值班副工长郭大牛被击伤和烧伤,上身Ⅱ、Ⅲ度烧伤50%以上,双眼烧坏,颅骨三处破裂死亡。6#天车驾驶员邓佩玲头部和右手被爆炸物碎片击中受伤。 事故原因:

1.事故发生前,曾对炉料进行过较详细的检查,未发现可疑物。事故发生后,省、市公安部门专家,在现场也找不到能够确认为何类爆炸物的残存物。市公安局七处、十处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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