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港海底隧道工程 北岸双排钢管桩施工 中铁隧道集团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港海底隧道项目工程部 钢管桩施工队伍 部位名称 交底日期 交底人 接收人 北岸 2009年11月9日 李代军 见会签栏 交底内容: 一、施工准备 (一)作业条件 1、基槽开挖至-5.5m标高,基槽宽度10.0m。 2、工程所在的沈家门港海域潮汐类型为正规半日潮型,有明显的涨落潮历时不等的现象,平均涨潮历时5h57min,平均落潮历时约6h;潮流最大流速为0.88m/s,大潮平均流速0.403m/s,小潮平均流速0.277m/s。 3、场地内土层主要为粘土,土质较软,强度较低。 4、需接桩桩号如附图。 二、材料要求 1、本工程采用Q235甲类或特类镇静钢,由螺旋钢管制成。 2、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3、钢管制作允许偏差 项 目 外径或断面尺寸 桩端部 桩 身 容许偏差(mm) ±0.5%外径 ±0.1%外径 >0 ≤0.1%桩长 ≤2 ≤2 长 度 矢 高 端部平整度 端身平面与桩身中心线的倾斜值 三、焊接要求 1、满足一级焊缝要求; 2、必须清除桩端部的浮锈、油污等赃物,保持干燥; 3、焊条应烘干; 4、焊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四、钢管桩接桩 1、已清理钢管桩施工范围内的空中和地下障碍物; 2、桩打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2.1桩帽与桩周围的间隙应为5-10mm; 2.2桩锤、桩帽和桩身应在同一中心线上; 2.3桩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3、当遇到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或有严重回弹、桩顶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破碎等情况时,应暂停打桩,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4、施工按照桩底标高和贯入度双控,即标高应达设计标高,最后同时贯入度应小于40mm。 5、钢管桩接桩工序及质量要求见附图《北岸钢管桩设计图(二)》。 五、质量检验 钢管桩制作及施工质量检验采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ST257-2008。 附:1、《接桩平面示意图》。 2、《北岸钢管桩设计图(二)》。 参加人员: 会 签 栏 复核人: 记录人: 2009年11月9日

